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八嘎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八嘎乡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2023-02-03-00000011
  • 文 号
  • 信息来源八嘎乡
  • 发布时间2023-02-03 16:05:36

各村委会:

《八嘎乡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八嘎乡人民政府        

                                    2022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八嘎乡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惠民惠农文件精神,提高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使用效率,促进粮食生产安全,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共砚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砚农办通〔202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和提品质等各项工作,推动全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围绕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安全、农民稳定增收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等目标,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农业补贴政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实现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全乡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整合优化,注重绩效。整合相关惠民惠农补贴资金,进一步明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国家促进粮食生产的重要措施,事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稳步提升耕地质量和提高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突出工作绩效。

2.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向社会公开补贴政策和办法,公示补贴农户、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相关信息,全过程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确保补贴公平公正落实到位。

3.资金下达,直补到户。补贴资金通过农户“一卡通”(社保卡)银行账户一次性发放到农户手中,确保农民受益。

二、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

按照“谁种地补贴谁”的原则,具体包括利用自有耕地种地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实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流转土地种地的个人,根据签订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未明确的,补贴给实际种地人。

(二)补贴用途

为加强农业耕地及生态资源保护,补贴资金应引导农民综合实施科学轮作、秸秆还田、农机化作业、科学施用化肥、增施有机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耕地保护举措,稳步提升耕地质量,切实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

(三)补贴范围

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数,实际种地面积为参考进行补贴发放。对存在争议未颁证的农户,乡镇可以不予统计发放补贴。

此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范围:

1.作为畜牧养殖场、渔业养殖场占用的耕地。

2.国家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颁发林权证或已享受退耕还林政策的耕地。

3.成片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生产设施用地和辅助设施用地,如工厂化作物栽培的连栋温室用地,水产养殖池、工厂化养殖池等生产设施用地,育种育苗场所、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用地和环保设施用地;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粮食生产的配套设施用地,如: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用地。

4.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5.对抛荒1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由其所有权属的村集体等组织开展复耕复种,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6.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7.擅自转为林地、园地的耕地等。

(四)补贴标准

根据上级下达的补贴资金,村委会上报全年播种面积,乡政府核实上报的全年播种面积,县级计算亩均补贴标准,县域内统一补贴标准。2023年,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6466万元(如果资金有变动,则以县财政局下达的就位资金通知为准)。

三、方法步骤

(一)面积申报、核实、审定

1.村级初核公示。由村委会组织辖区内农户据实填报耕地面积并初核,经农户签字认可,在村民小组、村委会村务公开场所公示或向户主发送公示信息,无异议后主要领导签字盖章上报乡人民政府。时间:2023年2月1日至3月19日,公示时间不低于7日,公示内容包括村委会、村小组、农户姓名、“一卡通”银行账户(社保卡)、补贴面积、农户电话、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应及时复核,有问题的及时纠正。

2.乡级复核、审定、公示。由乡人民政府对村委会上报的耕地补贴面积进行复核,在乡村务公开场所公示,无异议后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报县级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时间:2023年3月19日至4月9日,公示时间不低于7日,公示内容包括乡镇、村委会、村小组、农户姓名、“一卡通”银行账户(社保卡)、补贴面积、农户电话、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应及时复核,有问题的及时纠正。

3.县级核实审定。由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组织工作人员对乡人民政府上报的耕地补贴面积抽查核实,无异议后审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4月30日,县级核实期间发现问题的及时通知乡镇,有问题的及时纠正。

(二)测算补贴标准、录入“一卡通”系统相关信息

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根据审定的补贴面积、补贴资金额度测算亩均补贴标准下发各乡镇,各乡镇按照补贴标准录入“一卡通”管理系统,比对相关信息,待中央资金拨付至县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后及时报财政发放补贴资金。时间:2023年5月1日至5月21日。

(三)补贴兑付

录入“一卡通”管理系统后,待中央资金拨付至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后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按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要求,完成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6月18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实施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关系重大,乡各中心站所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惠民补贴发放要求,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组织补贴面积核实和监管工作。其他有关中心站所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加快推进。成立由乡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协调落实补贴具体工作。

(二)明确职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补贴政策的组织实施、实施方案制定、面积核准以及资金监督使用和绩效落实。社会保障部门对未办理社会保障卡补贴对象数据的比对结果,及时通知未办理社会保障卡补贴对象依次到当地社会保障部门通知的社会保障卡办理银行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卡。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补贴政策的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做好补贴面积的申报、统计、核实、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和录入以及政策解释等工作,确保补贴兑现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强化督察监管。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拓宽补贴问题线索反映渠道,接受社会监督。乡纪委、财政所加强农业补贴政策补贴情况的日常监督,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抽查形式,对补贴资金的申报、公示、审核、发放等环节加强监管,纠正农业补贴政策资金发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农业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对虚报面积、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或违规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做好政策宣传。要进一步完善乡、村两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利用广播、互联网等媒体,积极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提高农民群众对补贴的认识,充分调动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增加政策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策的有效实施,为绿色农业的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要发动基层干部深入村组、农户宣讲政策,为农民群众答疑解惑,赢得广大农民群众及村级干部的理解和支持。

(五)按时限完成任务。各村委会要加强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在2023年6月18日前,配合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全面完成我乡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秀芬,电话:0876-3870019,QQ:1425958580。 

附件:砚山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附表1-4 

附件:砚山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附表1-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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