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中共砚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2024年农村“厕所革命” 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20231124-532622153514
  • 文 号砚农办通〔2023〕17号
  •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2023-11-24 09:00:0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

现将《砚山县2024年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砚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砚山县2024年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厕所革命”的决策部署,整体提升全县农村厕所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砚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砚山县“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工作方案的通知》(砚农人居〔2021〕1号)文件,结合我县农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农村“厕所革命”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具体工作来抓,按照“有序推进、整体提升、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基本思路,通过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全面推进农村厕所的改造和建设,全面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2024年,全县完成5000座农村卫生户厕和26座100户以上自然村卫生公厕建设改造任务(详见附件2)。

二、实施步骤

(一)科学编制实施方案(2022年11月底前)。各乡(镇)要依照《砚山县2024年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要求,立足本乡(镇)实际,综合考虑村庄地理环境、水源条件、经济水平、建设管理能力、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等因素,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根据改造任务,科学编制本乡(镇)2024年农村“厕所革命”实施专项方案,进一步细化年度目标任务、资金安排、工作措施、保障措施等,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建设改造任务。年度改厕任务要优先安排“千万工程”示范村和重点整治村,结合乡村产业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一体化推进,统筹农村“三清一改一提升”各项工作的有机结合,使方案更具操作性、实用性。

(二)确定改厕模式,推进试点示范(2023年12月中旬至12月底)

1.合理选择农村改厕模式。针对农村户厕,凡拆除重建的农村危房、易地扶贫搬迁以及农户新建的住房,按照“人畜分离、厨卫入户”的要求,配套建设卫生户厕。按照《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技术指南(试行)》、《云南省农村卫生旱厕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因地制宜选择卫生厕所建设改造标准和模式,推广简单实用、成本适中、农民群众能够接受的改厕技术和产品,原则上以“水冲厕+三格化粪池+资源化利用”方式为主,不具备建设水冲厕所的供水困难地区可结合实际,改造建设其他类型的卫生户厕,如双坑交替式、粪尿分集式等新型厕所。农村公厕要按照“清洁卫生、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原则,新建或改造100户以上自然村公厕,原则具备水冲条件,除采取节水和防冻措施,还要同步实施粪污治理。公厕保洁、设施设备管理维护应纳入村庄保洁范围,由保洁员负责具体管理,建立村民共享共管机制。

2.推进试点示范。多种形式搞好宣传,采取编印宣传折页、制作宣传专栏、通过微信、QQ群进行宣传等多种方式,将“厕所革命”的政策措施、补贴标准以及改厕好处宣传到村入户,做到家喻户晓。各乡(镇)要选择“千万工程”示范村和重点整治村来开展“厕所革命”工作试点,县级专家服务团队和乡村改厕技术指导员要加强技术指导,积累经验,为全面推进奠定基础。

(三)重点突击阶段(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各乡(镇)要抓住岁末年初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有利时机,摸清年度改厕任务涉及的农户是否有家庭成员外出务工情况,充分利用返乡时期,全面发动外出务工家庭进行户厕改建,有效解决农户缺乏劳动力改厕的问题,确保外出务工家庭户厕改建在岁末年初全覆盖完成。

(四)全面攻坚阶段(2024年5月至2024年8月底)。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加强典型引领和推广工作,组织现场观摩,强力推进全县“厕所革命”工程建设。定期对“厕所革命”工程的组织管理、资金筹措、形象进度、质量安全、群众满意度等进行督促检查。各乡(镇)要及时开展倒排自查,对标对表补短板,确保不漏项。各乡(镇)要在2024年8月底前完成2024年度户厕、公厕建设改造任务。

(五)达标验收阶段(2024年9月底完成乡级初验、10月底完成县级验收)。各乡(镇)要根据改厕时间节点和建设标准要求,整理完善厕所档案,开展乡级初验,初验合格后提交申请县级验收。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要对提出验收申请的厕所开展督察验收,对检查不合格、不达标的厕所和群众意见大、不满意的厕所坚决督促整改到位,确保按期完成全县的农村“厕所革命”工作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按照“省州统筹协调、县级督促指导、乡(镇)抓好落实”的原则,强化上下联动、协同配合。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技术指导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农村“厕所革命”补助资金划拨。“厕所革命”是全面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美丽乡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要把农村改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协调机制,主要领导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农村厕所建设改造中的问题。

(二)强化资金筹措,统筹协调推进。以“中央和省级资金补助+社会投入+群众自筹”的多元投入机制,通过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壮大村集体经济、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有偿退出、依照国家规定利用金融支持、引导农户投工投劳等多种方式筹集所需建设资金外,还要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撬动作用,中央财政对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厕所粪污通过“三格式”等有效方式实现无害化处理,并资源化利用的整村推进行政村,以“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给予一定补助,省级财政对卫生户厕和卫生公厕改造给予一定资金的补助(补助标准详见附件1),积极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依法合规吸引社会资金等参与投入,多渠道保障农村厕所建设资金的投入需要。

(三)强化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按照《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农村厕所革命(个人自建部分)财政奖补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试行办法》,做好财政奖补资金管理使用,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厕所改造建设、后续管护运维、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后期管护能力提升等方面,要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公开透明,并做好绩效评价工作。财政奖补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办法,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按照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的改建标准验收完成后,方能拨付补助资金,个人自建户厕补助资金要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系统平台发放。凡是获得财政资金补助的农村厕所(户厕和公厕),不得重复补助。

(四)强化沟通协调,加大督察力度。将农村改厕工作作为年度综合考核、各类创建重要条件,县农村人居办、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农村改厕工作进展情况“月通报、半年评比、年度考核”的工作推动机制。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按时上报工作方案、工作进展情况和总结,及时通报本乡(镇)和本部门农村改厕推进情况;健全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在村务公开栏、办公场所、集中居住区广场等醒目位置公开农户改厕计划、奖补资金发放计划、发放对象、发放结果等信息。同时,在实施建设的同时,要做好资料收集工作,农村卫生户厕(含改造前、改造后照片)收集整理资料,公厕工程由施工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收集整理资料及信息公开资料收集等,形成验收台账。

(五)强化宣传引导,营造社会共治。鼓励各地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公益宣传活动,加大科普宣传力度,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美丽乡村建设、卫生村镇创建等活动,多层次、多方位宣传农村改厕对于改善人居环境、增进入民福祉的重要意义,加强文明如厕、卫生防疫等知识宣传教育,宣传报道农村“厕所革命”的典型经验。发挥基层党员干部率先垂范作用,引导农民参与和支持改厕。发挥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群团组织的优势,广泛发动群众,激发农民群众改善自身生活条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附件:1.砚山县农村“厕所革命”改厕有关技术要求

2.砚山县2024年度农村改厕任务分配表


附件1


砚山县农村“厕所革命”改厕有关技术要求


一、建设标准

农村户厕应按照《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2012)、《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7959-2012)、《农村沼气“一池三改技术规范”》(NY/T1639-2008)和《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技术指南(试行)》等相关标准进行建设,达到方便、卫生、舒适和无害化要求。

(一)农村户厕。按照《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厕所要有墙、有顶、有门,面积应不低于1.2平方米,且应配置内部照明,通风良好,地面应进行硬化;厕具应安装陶瓷蹲便器或坐便器和冲水设施;厕所化粪池有效容积不小于1.5立方米,应密闭、无渗漏问题,过粪管安装符合要求。

(二)农村公厕。按照《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7959-2012)和《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技术指南(试行)》等相关标准建设。

二、改厕模式

(一)农村卫生户厕建设。全县农村户厕推广使用三格化粪池,为保证农村户厕建改进度和质量,推荐使用一体化装配式三格化粪池厕所。对已建并还在使用沼气池的农户可采用“三联”沼气池厕所改造;“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重大生态工程建设管网覆盖到的村庄、农村新型社区内农户,全面采用下管道水冲式厕所。采用沼气池式改造只做联通工程,不做新建工程。在季节性高寒、缺水或自来水未覆盖区域探索使用粪尿分集式、双坑交替式等新型厕所。对农户无害化厕所建改中遇到的特殊情况由乡(镇)结合实际商县农村人居办确定合理的建改模式。

1.三格化粪池式厕所。优点为:粪便无害化效果好、保持粪便肥效;结构比较简单、流程合理、价格适宜、易施工;日常管理和维护容易,一年只需清理1—2次粪渣;用水量少,每人每日不超过2升。

2.装配式生态旱厕、双坑交替式等新型厕所。适合于季节性高寒、缺水或自来水未覆盖区域。

3.“三联”沼气池式厕所。优点为:粪便无害化效果好;沼气可以做饭和照明、节省燃料,经济效益明显。适合于取水较方便、具备饲养家禽或牲畜的条件。三联沼气池厕所建设按照《农村沼气“一池三改”技术规范》(NY/T1639—2008)实施。

(二)农村卫生公厕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在村党员活动中心(村委会)、村卫生室、文体广场等地建设多种形式卫生公厕。改(新)建农村公厕必须达到如下要求:1.农村公厕建设首先必须保证粪便处理无害化。公厕建设应根据所在地区不同,建设不同类别和规模的独立式或附建式公共厕所或将村委会、村卫生室现有厕所改建成卫生厕所后提供公厕服务;2.卫生公厕必须建水冲式,男女蹲位数应适宜女多男少,或根据使用人数适当增减,特色小镇和旅游名村的公厕建设参考旅游公厕标准;3.公厕粪便处理采用无害化+三格化粪池+人工湿地处理模式或种植大户认领等模式。

三、补助标准

(一)农村户厕。农村卫生户厕,经验收合格后按照1000元/户标准补助。

(二)农村公厕。按每座8万元标准补助,由乡(镇)统一招标组织施工,经验收合格后按工程决算价格补助。各乡(镇)通过成本控制节约出的资金,可结合实际用于本乡(镇)其他新(改)建的卫生公厕建设、管护和粪污处理,结余资金的使用需报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备案。


附件2


砚山县2024年度农村改厕任务分配表


序号

乡镇

100户以上自然村公厕任务数(座)

农村户厕任务数

(座)









1

阿舍乡

2

272

2

平远镇

11

1000

3

稼依镇

6

402

4

维摩乡

4

590

5

江那镇

430

6

盘龙乡

370

7

八嘎乡

370

8

者腊乡

2

346

9

蚌峨乡

0

10

干河乡

220

11

阿猛镇

1

1000

合计

砚山县

26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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