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现将《砚山县加快培育建设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认真对照文件要求,对辖区内现有农机社会化服务资源进行全面梳理,组织引导有实力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积极参与本地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遴选认定申报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县农机推广站李奎,0876—3012327。
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砚山县加快培育建设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实施方案
为加快砚山县农机社会化服务发展,切实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和农业防灾救灾能力,为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根据《文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文山州加快培育建设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农通〔2023〕61号)要求,结合砚山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满足砚山县水稻、玉米、小麦等粮食和油菜、甘庶、烟草等重要农产品及高原特色经济作物机械化生产为目标,以“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农户自愿”为原则,依托现有农机社会化服务力量,加大各方面政策项目支持,构建农机服务指挥调度体系,建设一批组织结构合理、经营管理规范、专业水平较高、服务能力较强的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切实解决农机社会化服务力量分散、日常服务管理不到位、指挥调度工作不顺畅、关键时候农机调不出用不上等问题,切实增强我县农业机械化生产能力、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推广应用先进农机化技术能力和农机防灾救灾应急作业服务能力。
二、目标任务
依托砚山县现有的17个农机合作社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按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原则,从中选择有发展潜力的农机(农民)服务专业合作社以及能进行农机作业服务的其他组织进行培育扶持,2024年建设10个农机服务中心,2025年建设一个农机服务中心。到2025年底,全县共建设11个农机服务中心,基本满足全县11个乡(镇)农机作业需求。
三、功能定位
区域农机服务中心是通过政府引导、培育和扶持,按照“建在平时、用在战时”“平战结合”的原则,抽调精干人员和设备成立应急服务队,平时服务一定范围内农业机械化生产、灾时服从指挥调度迅速投入防灾救灾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各农机服务中心在正常生产时通过提供农机作业服务、机械租赁、生产托管等社会化服务,为区域内农户和种植主体提供耕整地、育苗(秧)、机播(插)、收获、烘干及仓储等农机作业解决方案,并利用团队、设备和技术优势提供农机化技术培训、农机存放保养及维修等配套服务,成为区域内农机化生产作业的主导者、新机具推广应用的先行者、农机部门开展农机化技术培训的助力者、带动地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引领者;应急救灾时积极响应地方党委政府调度指挥,迅速投入抢收抢种、抗旱排涝等农机作业服务,成为农业防灾救灾的主力军。
四、培育要求
(一)科学合理规划布局。根据砚山县农业发展状况和地理条件,着眼于提升区域机械化生产和防灾减灾能力,科学规划农机服务中心的布局,2024年计划在平远镇建设4个农机服务中心,辐射阿舍乡、平远镇及周边地区的农机作业服务;在江那、稼依、维摩、干河、盘龙、阿猛6个乡(镇)分别建设1个农机服务中心。2025年按实际需要再新增建设一个农机服务中心。
(二)优选对象改造提升。从砚山县农业机械化及农机服务组织发展现状来看,要在现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中进行遴选认定农机服务中心,还需要大力加强提升发展。计划优选有发展潜力的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和有农机作业服务能力的组织,在现有机械化作业服务基础上,多途径培育扶持、改造提升,由小变大、由弱变强,达到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认定要求,逐步将其扶持培育成为区域农机服务中心。
五、强化支持
(一)统筹支持政策。县农科部门要用好各类有关政策项目,积极支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培育工作,与自然资源部门协调推动解决区域农机服务中心机具存放、农产品烘干晾晒、保鲜存储等方面的设施用地问题。发改、水务、电力等部门要研究出台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用电用水等优惠政策。县财政部门要统筹现有支持政策和资金来源,积极支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中央财政农机相关的惠农政策引导作用,筹措资金,加大补贴力度,启动实施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试点工作。各级各类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融资担保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对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和经营主体投资建设区域农机服务中心提供信贷担保支持。
(二)明确支持内容。要从以下方面支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建设。
1.配强农机装备。要发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相关政策作用,支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按“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增加农机装备总量,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作业服务能力。支持合理配置履带式拖拉机、履带式收获机、移动式烘干机、农用水泵、喷灌机等“平急两用”的应急救灾机具,提高应急机具保障能力。
2.建优人才队伍。要将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农机手、维修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等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将符合条件的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带头人纳入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范围,加大对“土专家”和经营人才培养力度。支持经营管理、农机维修、驾驶操作等领域农机人才按相关制度参加农业等相关系列职称评审,支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农业农村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分支机构。支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人才参加各级农业农村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
3.补齐维修短板。鼓励区域农机服务中心与农机产销企业合作,建设区域性农机维修保养中心,对外提供农机具检修、保养及零部件供应等服务,对内增强农机装备生产改进、零部件供应和应急抢修等保障能力。支持加强机具厂库棚和维修点设施建设。
4.支持作业服务。要按规定用好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政策项目,支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为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高质量农机作业服务和开展农业生产托管。
5.支持应急救灾。要充分用好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支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开展救灾农机具检修和干旱抢浇、农田积水抢排、强降水来临前抢收、倒伏作物机收、湿粮抢烘、灾后补种等农机救灾作业。
(三)加强指挥调度。充分利用农机作业指挥调度系统,支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机具加装北斗定位、作业监测等智能化装备,将区域农机服务中心与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一起在自愿的基础上纳入指挥调度系统。确保关键时候能够调得出、用得上。
六、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建设是增强砚山县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加快农业机械化进程、提升防灾救灾能力的现实需要,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和各乡(镇)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因地制宜及时安排人员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加强与发改、财政、水务、应急、电力、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汇聚各方政策资源和工作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二)典型引路、示范带动。要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选择一批管理科学、装备齐全、人员精干、服务优质、救灾高效的典型,通过现场推进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加强宣传引导,以点带面推动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建设。
(三)强化监管、依法依规。要加强对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遴选认定、提升发展、政策倾斜、资金项目安排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加强项目宣传和推广工作,提高农民对农业机械化的认识和参与度。深入宣传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在农业生产、防灾救灾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关心、支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加强考核、确保实效。将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培育建设纳入县乡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通过考核指挥棒确保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附件:1.砚山县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认定目标任务分解表
2.砚山县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认定申报表
3.砚山县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认定申报证明材料
附件1
砚山县农机服务中心认定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个
序号 | 地区 | 2024年 认定任务 | 2025年 认定任务 | 2024—2025年 认定任务 |
1 | 平远镇 | 4 | 1 | 5 |
2 | 稼依镇 | 1 | 0 | 1 |
3 | 维摩乡 | 1 | 0 | 1 |
4 | 江那镇 | 1 | 0 | 1 |
5 | 干河乡 | 1 | 0 | 1 |
6 | 盘龙乡 | 1 | 0 | 1 |
7 | 阿猛镇 | 1 | 0 | 1 |
合计 | 10 | 1 | 11 |
附件2
砚山县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认定申报表
填表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一、基本信息 | ||||||||||||
主体名称 | ||||||||||||
详细地址 | 州(市)县(县区)乡(镇)村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联系方式 | |||||||||||
县场监管注册 登记时间 | 申报主体性质 | |||||||||||
二、组织基础情况 | ||||||||||||
成员数(个) | 持农机驾驶证人数 | |||||||||||
其中:农民成员数(个) | 持农机维修工资格证人数 | |||||||||||
经营占地面积(m²) | 维修设备数(台套) | |||||||||||
其中:办公用房面积(m²) | 其中:机库棚面积(m²) | |||||||||||
其中:维修间面积(m²) | 其中:加工场地面积(m²) | |||||||||||
其中:培训场地面积(m²) | 其中:其他场地面积(m²) | |||||||||||
三、资产情况 | ||||||||||||
资产总额(截至申报日前月末)(万元) | ||||||||||||
拥有农机原值(截至申报日前月末)(万元) | ||||||||||||
拥有农机具总数(截至申报日前月末)(台/套) | ||||||||||||
四、机具配置情况 | ||||||||||||
农 机 装 备 | 名称 | 拖拉机 | 联合收 割机 | 高速 插秧机 | 植保机械 | 粮食烘干 机组 | 日均烘干 能力(吨) | 成套育秧 设备 | ||||
品牌 | ||||||||||||
数量 | ||||||||||||
备注 | ||||||||||||
经营场所面积(亩) | 托管土地面积(亩) | |||||||||||
主要从事农作物生产类型 |
五、社会化服务能力 | |||
2022年 | 2023年 | ||
服务半径 | 口乡域 ☑县域 口跨州县 □跨省 | □乡域 口县域 □跨州县 □跨省 | |
年农机作业服务总面积(亩) | |||
其中:机耕面积(亩) | |||
机械化育秧面积(亩) | |||
机种(播)面积(亩) | |||
机械化植保面积(亩) | |||
机收面积(亩) | |||
烘干产量(吨) | |||
连续两年经营收入(万元) | |||
近两年来申报体运营主要情况和成效(1500字以内)(可另附页) 一、基本情况。主要介绍基本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或相关荣誉等。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如何围绕农户产前、产中、产后需求开展全产业链服务模式;如何通过提供专业化、多元化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如何有效应对农机抗灾减灾应急作业。 | |||
申报主体承诺意见 | 上述情况真实准确,据实提供。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意见 | 是否组织专家对申报主体进行综合评审: □是 □否 评审时间: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意见: 评审组成员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砚山县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认定申报证明材料
1.申报表(含不少于1500字的农机服务组织情况介绍);
2.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章程、财务管理、成员管理、机务管理、作业安全等相关规章制度;
4.农机服务组织拥有并正在使用机具设备清单;
5.申报主体近两年的生产经营情况、服务带动情况证明;
6.近两年财务报表;
7.相关荣誉证书或牌匾、机库棚、维修间、培训教室、加工场地、展示(销)地、机械化作业现场、自有产品品牌等照片5-8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