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意见征集

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于公开征求《砚山县建成区“挡板”拆除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结果公示

  • 信息来源
    县城乡综合执法局
  • 分  类
    民意征集
  • 发布时间
    2023-09-01
  • 结束时间
    2023-09-08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全面推进“绿美砚山”建设工作,实现建成区封闭绿色空间向社会开放、与市民共享,努力营造文明、绿色、开放、共享的城市环境。结合实际制定《砚山县建成区“挡板”拆除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砚山县江那镇砚华东路103号(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邮编:663100。

2. 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029675901@qq.com,联系电话:0876-3136669。

意见反馈的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

 

砚山县建成区“挡板”拆除实施方案 

根据《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大建成区“挡板”拆除力度工作的函》(文住建函〔2023〕228号)和《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建成区拆围透绿拆违建绿行动方案的通知》(便签〔2022〕—16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改善市容市貌环境提升城市品质,结合砚山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全面推进“绿美砚山”建设工作,实现建成区封闭绿色空间向社会开放、与市民共享,努力营造文明、绿色、开放、共享的城市环境。

二、总体目标

以全力助推实现“七城创建”为统领,深入推进“城管革命”工作。按照“应拆尽拆、应透尽透、拆改结合、开放共享”的原则。科学谋划、精准排查、分步实施、合理拆除。

强力推进建成区出入口、主次干道、破损陈旧、存在安全隐患的“挡板”拆除工作。助推城市功能与品质进一步提升,市容市貌与秩序进一步改善,城市形象与魅力进一步彰显,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建成区“挡板”拆除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建成区“挡板”拆除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  弦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汪俊强   县政府党组成员、云南砚山产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成  员:XXX县“七城创建”战役指挥部

唐  林   县城乡综合执法局局长

张迦仁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高铁华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蒙礼根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王世衡   江那镇党委书记

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建成区“挡板”拆除行动决策部署,全面统筹建成区“挡板”拆除工作,统筹部署县级部门之间有关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由张迦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和处理日常工作事务。

四、实施范围

对建成区城市出入口、主次干道、城乡接合部范围内具备条件的围挡围墙;在建、新建、停工半年以上施工工地的围挡围墙;道路交叉口边角地带闲置空地的围挡围墙,街道、社区范围内的围挡围墙;县城和中心集镇出入口、临街建(构)筑的围挡围墙;按照“应拆尽拆、应透尽透、拆改结合、开放共享”的要求,对破损陈旧、拆除速度缓慢、设置不规范、挤占人行道等突出的各类“挡板”进行拆除。

五、职责分工

(一)县“七城创建”指挥部:一是压实各网格区职责,要求网格单位及时开展自检自查,发现“挡板”及时拆除。二是建立健全检查问责制度,加强“挡板”拆除的指导工作,加强对各网格单位包保片区巡查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形成任务派单,要求各网格单位限期拆除。

(二)县自然资源局:一是加强闲置公共空地和土地管理。对“挡板”拆除后留出的空地,优先规划用于道路、绿化和必要的公共设施建设。二是加强对新建项目的管理,按照拆违透绿要求,严格新建项目审批制度,杜绝破损陈旧、设置不规范、挤占人行道路的“挡板”设置,建立长效机制。

(三)县城乡综合执法局:一是严格审批管理制度,对需设置“挡板”的建设、装修、门头广告等审批类,严格审批时限、严格现场勘探,并跟踪问效,杜绝竣工后“挡板”长期占用人行道路或其他公共路边的行为。二是加大建成区出入口、主次干道、破损陈旧、存在安全隐患的“挡板”拆除工作及其他未按规范设置的围挡围墙巡查检查,对无主并未按规定设置的“挡板”现场拆除。

(四)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一是负责对拆除围挡围墙后的空地进行增绿补绿,根据实际情况建设绿地、绿带、花带等,打造一街一特色的绿色街景;二是对需要保留的围挡围墙,结合街区特色,实施文化墙、生态墙和透空墙改造,增绿补绿,实现道路绿化与庭院绿化有机结合和呼应;三是根据自然资源局规划要求,高标准建设闲置空地的增绿补绿工作。四是加强建筑施工工地、道路交叉口边角地带闲置空地,街道、社区范围内拆除的围挡围墙,按照拆围透绿的要求,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应透尽透,应绿尽绿。

(五)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内部拆除老旧破损围墙围挡,将“挡板”拆除情况统一报县七城创建指挥部。同时,指导督促各单位内部围挡拆除后植绿补绿工作。

(六)江那镇人民政府:一是主动作为,做好辖区内绿化美化宣传动员工作,引导村(社区)及时拆除破损陈旧、设置不规范、占用公共空间、影响村容村貌的围墙围挡,对闲置空地增绿补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二是指导好辖区内各村(社区)拆围透绿拆违建绿工作。特别是城乡接合部,要充分利用社区“双报到”党员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村内“挡板”拆除及植绿补绿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挡板”拆除整治工作,强化领导,细化分工,将“挡板”拆除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消除“挡板”视觉污染,增绿补绿,进一步改善市容市貌,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履职尽责,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把“挡板”拆除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要积极主动配合各相关职能单位,确保形成合力,压实责任,共同推进“挡板”拆除及规范设置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对“挡板”拆除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强调“挡板”拆除工作的重要性,争取人民群众对“挡板”拆除的支持和理解,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挡板”拆除工作取得实效。

(四)把握时限要求,按时上报“挡板”拆除情况。各单位要把握好工作时限要求,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挡板”拆除工作必须在9月20日前完成,并于9月30日前将“挡板”拆除完成情况报七城创建指挥部。联系人:七城创建指挥部XXX,电话:XXXXXXX,邮箱:XXXXXXX




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公开征求《砚山县建成区“挡板”拆除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结果公示

 

    我局于2023年9月1日通过砚山政务网发布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征求《砚山县建成区“挡板”拆除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示,截至9月8日公告期满,未收到意见建议。

 

特此公告。

 

                  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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