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意见征集

关于开展《砚山县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草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
  • 分  类
    民意征集
  • 发布时间
    2024-09-03
  • 结束时间
    2024-09-12

殡葬改革是重大民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促进全县殡葬事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砚山县民政局草拟了《砚山县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草案)》。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及《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7号)、《砚山县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现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砚山县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草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评估由砚山县民政局组织实施并编制评估报告。通过对该“实施意见”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地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有效规避、预防、控制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确保该“实施意见”顺利实施。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范围:

全县范围内的居民、农民、个人、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社会组织等社会各界人士及本决策事项实施有直接或间接利益者。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决策实施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的影响;

2.本决策对当地环境、生态、交通、用地、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影响;

3.本决策对当地居民日常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影响;

4.本决策实施后,是否有公共安全隐患;

5.本决策实施后,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其他方面的意见。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及利害关系人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本项目主管单位反映。

四、联系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单位:砚山县民政局

地址:砚山县民族文化体育中心2号楼5楼(县民政局殡葬和公墓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0876-3135655

邮箱:123420428@qq.com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天,即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2日。

 

附件:《砚山县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草案)》 

                               砚山县民政局

                               2024年9月2日

砚山县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草案)评估稿2024.6.18.docx

砚山县民政局关于《砚山县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草案)》起草说明(2024.9.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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