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关于盛泰年产4万吨生物质环保燃烧颗粒厂项目环境环评文件拟审批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2024-01-17 09:49:00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 阅读次数:3181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月16日-2023年1月24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盛泰年产4万吨生物质环保燃烧颗粒厂项目

建设地点:砚山县江那镇铳卡石马坝。

建设单位:文山盛泰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湖南昊烁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 20000m2(租用云南金丰化肥有限公司场地),项目租用地内已建有厂房、办公和生活区等建筑,建设单位计划将厂房根据年产40000吨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生产流程重新划分功能区,并按照功能区建设环保工程。

投资总额: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3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78%。

三、项目拟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及结论分析(文本摘要)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废气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厂房改建、设备运输车辆来往产生的扬尘及少量车辆尾气、设备焊接产生的烟尘。

施工过程中扬尘产生量较少,通过及时清扫地面粉尘以及及时洒水降尘,减少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施工废水

项目施工期主要为厂房改建和设备安装,施工期施工人员不在厂内食宿,产生的少量生活废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用于周边植被施肥;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降尘,项目施工期无废水外排,对环境影响不大。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

②合理安排设备运输时间。途经敏感建筑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③需安装的设备,尽量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工人在施工作业时不得敲打钢管、模板等施工器具,尽量减少噪声;

④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量较低,经过距离衰减和植被吸收后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4、施工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垃圾统一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由施工单位及时收集并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的堆放点,禁止随意丢弃;加强施工人员及施工过程的管理,规范固体废物的堆放与处理,对于所产生的固体废物的清运率达100%。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破碎、粉碎、筛分、烘干、制粒工段产生的粉尘,热风炉产生的燃烧废气,物料输送粉尘和车辆尾气。

(1)原料堆棚卸料粉尘

项目原料堆棚主要堆放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生物质废料,项目原料均为外购,经转运车辆运至原料仓库,在堆放及卸料时会产生少量粉尘,为无组织排放,采取的措施设置相对封闭的原料堆棚。

(2)破碎、粉碎、制粒工段粉尘

拟采取在破碎、粉碎、制粒设备上方安装集气罩,将破碎、粉碎、制粒产生的粉尘引入中央除尘系统(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TA001)排放;未能收集到的粉尘采取封闭厂房自然降尘及时清扫收集。

(3)粉碎料和烘干料落料粉尘

粉碎料储存仓和烘干料储存仓,卸入存储仓产生的粉尘经仓顶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中央除尘系统(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TA001)排放。

(4)热风炉燃烧和烘干废气

燃烧废气与干燥筒内烘干废气一并经旋风分离除尘器+水膜除尘器后进入中央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15m排气排放,烟气黑度污染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干燥炉、窑的二级标准,颗粒物、NOX、SO2等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

(5)食堂油烟

设置1台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对油烟进行处理,处理后引至排烟管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排放。

2、项目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食堂废水、生活污水和水膜除尘器废水。

(1)生活污水

食堂废水经0.2m3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经6m3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2)水膜除尘设备废水

水膜除尘设备废水经循环水池(容积为50m3)沉淀处理后回用水膜除尘设备循环使用,不外排。

(5)初期雨水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场区设置有雨水排水沟,初期雨水收集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

3、项目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运营期生产过程中设备噪声和交通噪声。为了减小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议业主还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在同类型设备选购阶段,应选购先进的低噪动力设备,减少设备产噪量,安装减振垫、消声器、隔板,减小噪声源强;

②加强日常维护,保持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避免出现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声的现象;

③大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并置于室内;

④加强人员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检测,防止人为噪声。⑤进出项目区的车辆减速慢行,避免紧急避让产生的鸣笛。

4、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和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灰渣、生活垃圾、危废等。

(1)热风炉灰渣、除尘灰渣

热风炉灰渣集中装袋堆放在车间灰渣暂存区内,由附近村民定期清运用于周边耕地及林地施肥,除尘灰渣及时清理厂房收集回用于生产。

(2)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采用环保型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集中处置。

(3)化粪池污泥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产生的少量污泥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作为农家肥使用。

(4)废矿物油

项目废矿物油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6、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生物质燃料加工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本项目属于附录A“其他行业”,参照“155、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项目,属于Ⅳ类项目,根据导则要求“Ⅳ类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因此本次不 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但为降低本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的影响,项目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 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的相关规定,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 水污染防治控制,本环评提出以下几点措施:

(1)源头控制措施

a、积极推行实施清洁生产,实现各类废物循环利用,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b、项目应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加强环境管理,采取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的措施。正常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巡位及时处理污染物跑、冒、滴、漏,同时应加强对防渗工程的巡查,若发现防渗密封材料老化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

c、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控制措施,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2)分区防治措施

项目建筑物按物料或者污染物泄露的途径和生产功能单元所处的位置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以及简单防渗区三类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域。

为防止物料、废物等跑、冒、滴、漏以及产生渗漏水污染地下水,企业采取以下地下水防治措施:

1)对重点防渗区防渗措施

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防渗要求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防渗系数≤1×10-10cm/s 的防渗做法;或参照 GB16889 执行。

2)对一般污染区防渗措施

化粪池、隔油池、循环沉淀池等进行一般防渗。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防渗要求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防渗系数≤1×10-7cm/s 的防渗做法;或参照 GB16889 执行。

3)简单防渗区

办公区、厂区道路进行了一般地面硬化,满足防渗要求。经以上防护措施后,可有效防止污染物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地表水。

(3)跟踪监测

本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可知,项目属于Ⅳ类项目,故无需进行地下水跟踪监测;另外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附录A(规范性附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表A.1可知,项目属于Ⅳ类项目,故无需进行土壤跟踪监测。

7、环境风险分析

(一)环境风险物质及分布

本项目为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是以秸秆、花生壳、玉米芯、稻草、稻壳、木料废弃物等为原料,经过专业机械、特殊工艺,无任何化学添加剂,高压低温压缩成型的颗粒状燃料。项目运营过程不涉及使用化学药剂,经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 B,本项目的风险物质为危废暂存间暂存的废机油,风险源为废木材边角料加工过程产生的木屑、废矿物油等为易燃物品。

(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防范措施

①项目加强原料的贮存管理,加强相关隔离措施,生产车间应设置“严禁烟火”的警示牌,严禁火源进入木材堆放区,对明火严格控制,明火发生源为火柴、打火机等,维修用火控制,对设备维修检查,需进行维修焊接,应经安全部门确认、准许,并有记录在案。汽车、拖拉机等机动车在装置区内行驶,须安装阻火器,必要设备安装防火、防爆装置。

②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的敷设应符合《电气设备安装规程》的要求, 加强设备、电力系统检查维护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要督促更换、检修、保证用电安全。根据需要配备防爆装置,采取一定的防静电措施,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可靠;储存场所保持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种、热源;配备消防、防护器材设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变能力。制定和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及消防安全规章制度,除加强对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员工也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③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设置安全疏散通道。灭火器应布置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方,并定期维护检查,确保能正常使用。

④发生着火事故:报警,可移动的物料立即转移至安全区域,洒水冷却,着火物可使用二氧化碳、干粉、泡沫等灭火,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灭火时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⑤救援指挥小组要在事故发生时及时确定上风向并通知所有在场人员,救护人员和伤者及现场无关人员按安全路线向上风向撤离至安全距离外。在安全距离内小组要及时设立警戒标志或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擅自进入危险区。

 ⑥生产加工车间内堆放的原料量要严格控制,不得存放过多。加工的成品要及时运走。通道、门口、机器设备和电气设备周围不得堆放原料和成品。生产加工车间不允许储存汽油、酒精、油漆和其他易燃物品。在生产加工车间严格禁止吸烟和明火操作。

⑦在项目区内地势低洼处设置应急水池,用于突发事件及火灾事件废水暂存,同时日常工作中做好管理和遮挡措施,以确保应急池空池,处于备用状态。

⑧对于除尘设施加强维护保养,定期检修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定期更换布袋、确保布袋除尘器效率保证正常工况需要。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与安全知识培训,并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增强职工风险意识,杜绝因人为原因造成的除尘设施事故。布袋除尘器一旦发生事故,导致除尘效率降低,企业应及时组织技术力量,查找事故原因,及时进行抢修,力争在最短时间内使布袋除尘器恢复正常运转。

⑨对装置周围可能的明火、电器火花和撞击火花进行控制管理;严禁危险区内吸烟和违章动用明火。

⑩严格按照要求妥善贮存废油料,远离生产区一侧设置专门的储存间,并进行防雨、防渗、防漏设计,在储存间周围设置围堰,并设置备用空油桶防止发生渗漏时,及时转至空桶内。

⑪提高员工素质。增强安全意识。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杜绝违章动火、吸烟等现象,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经常性地向职工进行安全和健康防护方面的教育。

⑫储存区内严禁烟火,应设明显警示牌。

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针对项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为了将风险事故率降低到最小,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 (HJ941-2018)、《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包括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三个报告,企业应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备案。

四、经审查,项目文本编制基本规范,基本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分析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总体评价结论可信,拟决定给予项目环评文本同意批复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