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2023年砚山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
发布时间:2024-02-07 10:23:33     来源:县统计局 阅读次数:2675

2023年,砚山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两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省委“3815”战略目标,积极响应州委“拼经济”的号召,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题,以拼经济拼发展为主线,聚焦短板强弱项,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实现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2023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745元比去年同期26332元增加1413元,比全国平均39218元低11473元、比全省平均28421元低676元、比全州平均24196元高3549元,绝对数排全省第49位、全州排第2位,增长5.4%,增幅比去年同期高0.3个百分点;增幅全省排65位、全州排第7位;增幅比全国低0.9个百分点,比全省低0.1个百分点,比全州低0.1个百分点;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605元比去年同期41185元增加1420元,比全国平均水平51821元低9216元,比全省平均水平43563元低958元,比全州平均水平38989元高3616元,绝对数排全省57位、全州排第2位,增长3.4%,增幅比去年同期高0.1个百分点,增幅全省排55位、全州排第4位;增幅比全国低1.7个百分点,比全省高0.1个百分点,比全州高0.3个百分点;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63元比去年同期15155元增加1408元,超额完成人代会目标196元,比全国平均水平21691元低5128元、比全省平均水平16361元高202元、比全州平均水平高1119元,绝对数全省排66位、全州排第2位,增长9.3%,增幅比去年同期高2.3个百分点,增幅比全国高1.6个百分点,比全省高1.3个百分点、比全州高0.1个百分点,增幅全省排21位、全州排第5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