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召开2022年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暨总河(湖)长会议
发布时间:2022-04-02 09:18:07     来源:政务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1758


3月31日,砚山县召开2022年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暨总河(湖)长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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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会议通报2021年度州对县“湖泊革命”推进情况(河湖长制责任)考核结果及2022年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一项政治任务,各级河(湖)长、督察长及联系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从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把河(湖)长制工作当作“分内之事”和“责任之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开展巡河(湖)保护和治理工作,不断提高河湖库渠管理保护治理工作能力和水平,以实际行动推动砚山河(湖)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要落实重点任务,形成常态长效。各级河(湖)长必须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和问题解决上,切实履行好河湖库渠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好“治、管、保”三位一体职责,把清河工作列为日常事务,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志愿者服务活动、“绿美文山”先锋行动,集中开展区域内清河行动以及河湖“清四乱”行动,对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建问题“零容忍”,依法依规开展清理拆除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整治非法排污、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捕捞、侵占岸线等行为,各乡(镇)要管好、用好572名护河员,督促护河员对责任河湖进行日常清洁;三是要加大问题通报力度。县河长办要利用好每月“红黑榜”晒成绩,定期通报各责任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滞后进入“黑榜”的单位进行提醒预警。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乡(镇)、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落实河(湖)长制相关问题及时提醒告知,督促整改到位。

县委书记何昌娥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弦主持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付开勇,副县长陆帝桥,县级河(湖)长,县级河(湖)长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总河(湖)长,县河长办工作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