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刻不容缓。为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系统取消春节休假,全面出击,采取多项措施坚决有力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集贸市场监管。严把活禽和动物进入市场销售准入关,对全县集贸市场内从事禽类销售的经营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索票索证、信息追溯管理等要求进行重点检查,严禁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野生动物进入市场销售,禁止野生动物交易,严格农贸市场活禽销售监管,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商贩、摊点的管理,实现诚信经营。截至2月1日共检查市场经营场所9个次,经营户102户,关停活禽交易市场29个,关停活禽经营户72户。截至2月2未发现非法经营活禽的行为、无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加强食品经营单位监管。对超市、食品经营店进行检查,重点查看餐饮服务单位的厨房卫生状况、原材料进货记录、食品加工人员的健康防护情况,要求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采购畜禽类产品的管控和溯源管理,确保进入生产加工环节的畜禽产品原料100%合格无疫病,并提醒告诫不得承办各类酒宴、聚会和群众性聚餐活动。各经营单位在春节叠加疫情的特殊时期,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禁止经营活禽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确保百姓吃得放心。
加强疫情防控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加强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杜绝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流入市场,确保在防治工作中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全面检查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和体温计、医用口罩等医疗器械,严格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坚决打击销售“三无”口罩、不合格体温计等防护产品违法行为。截至2月1日,共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56户,药品经营企业140户,消毒杀菌用品户数133户。
严格价格与广告管理。组织开展口罩、体温计、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用品价格巡查和疫情防控产品广告监测,严查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各类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加强疫情防控产品广告监测,禁止发布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广告,对发现的违法广告第一时间责令停止发布,依法依规迅速处理,全力保持疫情防护商品价格总体平稳,维护百姓合法权益。 截至2月1日,共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消毒杀菌用品户429家1000余个药品、防护用品、消毒杀菌用品价格,未发现各类价格违法和发布违法广告行为。
密切部门协作配合。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要求,春节期间,与县公安局、江那镇政府联合行动,对夜间营业的酒吧、KTV、餐饮店进行检查,一是责令正在营业的27家酒吧、KTV等公众聚集度高的场所暂时关停;二是检查小吃、烧烤店40家,要求经营主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禁止在餐饮经营场所内非法圈养、宰杀、采购、加工和经营野生动物,从业人员要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加工经营场所要加强卫生清洁及消毒工作,对正在聚餐人员及时劝返,有效阻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做好宣传引导。加强舆论引导和疫情防控措施宣传,进一步增强各市场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引导群众理解和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共印制《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告诫书》6000余份,发放各餐饮店、超市、食品经营店、药店等各市场经营主体,并在车站、集贸市场、广场等人口密集区域进行张贴。同时,通知各经营主体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标语43条,利用LED电子屏全天滚动播出疫情防控宣传口号 40余条,着力营造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硬仗的良好舆论环境。
严格值班值守。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待命,积极做好应急装备、物资保障,细化各类预案。局班子成员带班督导,全体干部职工严阵以待、严把关口、严格监控、严厉整治,全面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和工作责任,确保第一时间应对处置疫情防控事故。同时,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坚决做到快接、快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力打赢疫情防控工作硬仗。截至2月1日,共受理价格投诉举报8起(办结7起,1起正在调查处理),其它投诉举报3件,其中:1件办结,2件正在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