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阿舍乡首例监护人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被告案在阿舍中学开庭
发布时间:2020-06-02 14:36:57     来源:阿舍乡 阅读次数:1730

“六一”儿童节是儿童们的节日,对阿舍的儿童而言,今年的“六一”儿童节格外不一般。

6月1日清早,砚山县人民法院平远法庭到阿舍中学开展了“控辍保学”阳光司法进校园活动,在阿舍中学开庭审理了“阿舍乡首例监护人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被告案”,此次活动由乡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村书记或主任及村小组干部、中心校及各校部分教师、学生家长参加。

依法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义务教育。公开庭审监护权纠纷案,详细说明庭审法律依据和当事人违反的法律事实并给予学生监护人庭审判决,让现场旁听的学生家长详细了解到了不送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是违反了国家的那些法律规定,达到了依法庭审、公开教育、法律威慑的“三者合一”的效果。

以案说法。庭审结束后,平远法庭韩红超庭长以审理案件为例,从为什么要读书、家长或监护人应尽的责任义务、早婚早孕的危害等方面进行以案说法;而我乡法律顾问刘江律师从不送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给应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儿童举办“事实婚礼”等方面详细分析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以案说法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使旁听学生家长认识到了“不让孩子上学是违法的”。旁听的家长们纷纷表示,今后要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督促和引导孩子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依法为儿童提供健康、快乐地成长环境既是乡党委、政府的责任,也是学生家长的义务。活动结束后,现场旁听的学生家长不约而同地就地等待学生放学,向学生讲述了今天的感受,勉励学生要服从学校管理,好好学习,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此次控辍保学”阳光司法进校园活动,让阿舍儿童度过了一个终身难忘、意义深远的“六一”儿童节,为阿舍“控辍保学”工作的开展注入了强心剂,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巩固“两基”成果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氛围,达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和社会认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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