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严格执法让不文明行为无处遁形
发布时间:2021-07-05 11:59:27     来源:县城乡综合执法局 阅读次数:1103

为进一步规范文明行为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促使全县广大市民群众共同关心、共同参与,为预期的创建目标做出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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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县城乡综合执法局执法队伍深入县城区开展城市行政执法日常管理工作,执法人员一路巡逻到砚山“布标收费站”,发现在交通道路旁有一名中年男子随地小便。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局相关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人(王某)进行现场批评教育。同时,责令纠正不文明行为,并给予当事人(王某)行政处罚资金为警告,行政处罚资金共计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有效推进发挥警示作用。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人次,下达款单1份,罚款总额2000元。

我局将根据“七城联创”相关工作要求,加大县城区不文明行为的查处、处罚力度,严惩不文明行为。县城乡综合执法局呼吁广大市民朋友,要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杜绝乱扔垃圾、果皮、纸屑、烟头、随地大小便等不文明行为,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以人的文明素养提升促进文明城市的品质提升,共同营造整洁、舒适、干净、和谐的美丽砚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