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州驻砚科局级以上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县服务贸易全面发展,加强部门和单位间的统筹协调,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建立砚山县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 集 人: 冯 锐 副县长
副召集人: 李树宽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孙加友 县工信商务局长
成 员: 王 钦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高 宗 县工信商务局副局长
李荀霏 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建斌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罗 霄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先品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周朝雄 县公安局副局长
郑有鹤 县司法局副局长
王发席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马庆龙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 娜 县统计局副局长
权儒文 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副局长
莫献超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伍生福 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
陈 江 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任治勇 县税务局副局长
李廷泽 县邮政公司副总经理
董元龙 人民银行砚山县支行副行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县工信商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工信商务局高宗同志兼任。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二、主要职能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服务贸易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服务贸易发展工作,推进服务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研究加快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举措,协调各部门服务进出口政策;统筹服务业对外开放,将服务业改革与对外开放有机结合、服务业对外开放与促进服务进出口有机结合;推进全县服务贸易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加快发展服务贸易;开展全县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和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探索开展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共享,建立完善全县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及时总结推广服务贸易发展中的典型经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在召开全体会议之前,可根据情况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专题会议的建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服务贸易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促进产业政策、贸易政策、投资政策的良性互动,积极营造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的良好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发挥好综合协调作用,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