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关于覃绍年等十八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索 引 号2020-07-23-00000058
  • 文 号砚政任〔2020〕4号
  • 信息来源政府办
  • 发布时间2020-07-23 10:22:5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州驻砚科局级以上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覃绍年  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县自然资源公安局长职务;

   丰茂起  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二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公安局交警二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陈宗庆  任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陈正章  任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

   王  炜  任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生福  任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何绪坤  任县公安局江那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尹永刚  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郑泽华  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王学剑  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办公室主任,免去县森林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田润海  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法制中队队长,免去县森林公安局法制室主任职务;

   李  兵  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治安中队队长,免去县森林公安局治安中队中队长职务;

   李太儒  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刑事侦查中队队长,免去县森林公安局刑事侦查中队中队长职务;

   张  云  任县公安局平远森林派出所所长,免去县森林公安局平远派出所所长职务。

   王  和  免去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职务;

   刘明春  免去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  杰  免去县公安局交警二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先远  免去县公安局工业园区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砚山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