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砚山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年终调整)的通知
  • 索 引 号2019-12-09-00000014
  • 文 号砚政发〔2019〕26号
  • 信息来源砚山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9-12-09 20:10:3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州驻砚科局级以上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砚山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砚山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砚山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年终调整)

 

为确保2020年全县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与全国同步迈入小康社会,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20号)、《文山州财政局 文山州扶贫办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的通知》(文财农〔2018〕37号)、《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2019年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审核意见的通知》(云开组〔2019〕20号)等文件精神,为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我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原则,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通过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现各项资金的合理配置,结合砚山县2019年脱贫巩固提升目标,解决脱贫攻坚任务与资金需求缺口的矛盾,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举全县之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州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结合“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到县的原则,完善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行使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确保全县贫困人口脱贫巩固提升、贫困地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目标任务。通过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激发内生动力,围绕突出问题,以脱贫巩固增收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整合平台,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脱贫攻坚投入新格局,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2019年底实现脱贫、巩固提升、增收3个主要目标。脱贫,即全县剩余3个贫困行政村、贫困人口1505户5097人脱贫出列。巩固提升,即全县76个脱贫出列贫困行政村脱贫人口13353户59712人巩固提升;增收,即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争取分别实现34942元和11750元,分别增长9%、10%。到2020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于或高于全省全州平均水平,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三)基本原则

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把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创新作为推动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的强大动力,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允许在相关领域先行先试。围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目标,鼓励各乡(镇)、各部门大胆创新、主动作为,彻底打破“撒胡椒面”和“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的困局,集中财力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渠道不变,充分授权。对全县纳入统筹整合适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中央、省、州有关部门按照原渠道下达到县,改革资金管理方式,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使用权限完全下放到县级。资金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审查),县人民政府进行审批。

统筹协调,权责匹配。做到上下统筹、条块统筹,坚持以统筹财政涉农资金为主体,带动统筹其他财政资金、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以及各种资源和各方面力量。做到以县级为主体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增强县级统筹功能。县级财政和各主管部门作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主体,对项目和资金进行监管;各乡(镇)作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主体,根据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高效实用的责任。

精准发力,注重实效。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培育、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扶贫支撑、公共服务保障和能力素质提升等方面,切实解决制约贫困地区生产、生活和发展的瓶颈问题,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二、实施范围及需求

(一)项目实施区域。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项目资金涉及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局、县自然资源局、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民族宗教局、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水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项目覆盖全县11个乡(镇)100个村(社),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安排坚持向贫困村倾斜,向贫困人口倾斜原则,重点扶持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项目建设需求

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砚山县居住着汉、壮、苗、彝、回等多种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65.3%。贫困地区多处于偏僻山区,高寒贫瘠,居住分散,由于自然条件、交通条件、信息渠道、原始积累等因素制约,贫困地区产业单一,主导产业支撑力不强,贫困群众增收渠道较少,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薄弱,阻碍农村经济发展。

贫困地区造血功能薄弱。2019年全县计划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脱贫出列,76个脱贫出列建档立卡贫困村需巩固提升,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还较弱,“造血功能”还不强,投入和需求的矛盾日益凸显,需投入大量项目资金加以扶持。

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带动乏力。全县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培育正在起步阶段,优势工业企业数量不足,尚未形成规模,占领市场、带动基地、辐射贫困农户能力较弱,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效果还不明显,群众收入增长缓慢,产业发展还需持续扶持。

三、建设任务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加大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水利工程建设,集中力量推进贫困乡村脱贫成效巩固提升建设。

1. 交通

(1)砚山县阿舍乡村内道路建设项目:道路硬化69804.98平方米,浆砌挡墙1181.163立方米,涵管40米。项目整合使用涉农资金900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425户1810人。

(2)砚山县阿猛镇村内道路建设项目:新建道路40874.7平方米,浆砌挡墙7543.37立方米,圆涵管68米,修复道路15816平方米。项目整合使用涉农资金1000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439户1869人。

(3)八嘎乡半夜寨村委会朱店村小组村内道路硬化项目:实施八嘎乡半夜寨村委会朱店村小组村内路面硬化651米,挡土墙建设550立方米,涵管长36米,路面降坡2处,新开挖排水沟651米。项目整合使用涉农资金47.47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8户34人。

(4)砚山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国开行贷款利息偿还项目:偿还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开行2.16亿元贷款利息,项目整合使用涉农资金535.08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485户2424人。

(5)砚山县农村公路建设浦发银行贷款利息偿还项目:偿还农村公路建设浦发行8432万元贷款利息,项目整合使用涉农资金207.38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40户149人。

(6)砚山县农村公路建设农发行贷款利息偿还项目:偿还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农发行6500万元贷款利息,项目整合使用涉农资金169.41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122户557人。

(7)砚山县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项目:5518户农户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贷款24350.5万元,偿还1.1亿万元的浦发行贷款利息。贴息1080.14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5518户22072人。

2. 水利

(8)砚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新建调节水池35座,泵站2座,管道安装105.23公里,配套村内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项目整合使用涉农资金500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553户2257人。

(9)砚山县贫困退出饮水安全保障自来水修复工程:修缮46件不能正常通水工程,涉及阿舍乡、平远镇、稼依镇、维摩乡、江那镇、盘龙乡、者腊乡、蚌峨乡、阿猛镇9个乡(镇)23个村委会(社区)46个村小组。项目整合使用涉农资金469.46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1010户4469人。

(10)砚山县新建贫困退出饮水保障工程:贫困退出饮水保障工程,涉及11个乡(镇)23个村委会(社区)46个村小组。项目整合使用涉农资金86.262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165户913人。

3. 农危改

(11)砚山县“四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户、残疾户)农村危房改造建设项目:项目涉及11个乡(镇)1371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C、D级危房改造,4488户低保户、分散供养户、残疾户危房改造,新建农村危房改造、修缮加固和拆除重建,每户补助4万元。项目整合使用涉农资金16576.4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13716户54864人。

(12)砚山县新增“四类对象”危房改造工程:项目涉及7个乡(镇)59户低保户、分散供养户、残疾户危房改造,新建农村危房改造、修缮加固和拆除重建,每户补助4万元。项目整合使用涉农资金236万元。

(13)砚山县非“四类对象”危房改造工程:项目涉及11个乡(镇)1241户非“四类对象”危房改造,新建农村危房改造、修缮加固和拆除重建,每户补助2万元。项目整合使用涉农资金2482万元。

(14)砚山县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利息偿还项目:偿还易地扶贫搬迁农发行1亿元贷款利息,项目整合使用涉农资金726.59万元。

4. 少数民族发展类项目

(15)砚山县阿猛镇租那村委会小坝子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村内道路硬化2.7公里及附属设施等基础设施。项目整合使用涉农资金100万元。项目覆盖贫困人口5户14人。

(16)砚山县阿猛镇千庄村委会安排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村内道路硬化2公里及附属设施等基础设施。项目整合使用涉农资金100万元。项目覆盖贫困人口22户105人。

(17)砚山县维摩乡海子边村委会吉音坡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村内道路硬化2.6公里及附属设施等基础设施。项目整合使用涉农资金100万元。项目覆盖贫困人口28户108人。

(18)砚山县平远镇车白泥村委会车白泥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村内道路硬化2.9公里及附属设施等基础设施。项目整合使用涉农资金100万元。项目覆盖贫困人口4户19人。

(19)砚山县江那镇听湖村委会三台坡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村内道路硬化3公里及附属设施等基础设施。项目整合使用涉农资金100万元。项目覆盖贫困人口22户105人。

(二)农业生产发展。按照中央、省、州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相关要求,结合县内实际情况,以脱贫为努力方向,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以特色现代农业为载体,进一步完善产业规划布局,适度规模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强化科技推广,加大政策扶持,改善产业基础,提升贫困地区农户持续增收能力,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1. 农、牧、渔

(20)砚山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奖补项目: 经济林果:每年新增1亩以上(含1亩)每户一次性补助400元;辣椒:每年种植1亩以上(含1亩)每户一次性补助200元;蔬菜:每年种植1亩以上(含1亩)每户一次性补助200元。项目整合使用涉农资金132.08万元。受益贫困人口5847户11315人。

(21)砚山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养殖业奖补项目:新增能繁母猪:每年新增1头以上(含1头)每户一次性补助500元;新增能繁母牛:每年新增1头以上(含1头)每户一次性补助2000元;新增能繁母羊:每年新增5只以上(含5只)每户一次性补助1500元;新增家禽:每年新增50只(含50)每户一次性补助400元;新增中蜂:每年新增5群以上(含5群)每户一次性补助500元。项目整合使用涉农资金326.19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3205户13843人。

(22)砚山县百香果种植基地建设:实施百香果种植基地建设涉及11个乡(镇)共5000亩,对百香果新兴产业的培育,推动水果新品种的示范推广,用于新品种引进示范的补助。项目整合使用涉农资金200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4户14人。

(23)砚山县粮改饲补贴项目:在阿舍乡、平远镇、稼依镇、维摩乡、江那镇、八嘎乡、者腊乡、蚌峨乡、阿猛镇、干河乡收储青贮玉米6.0035万吨,每吨补助60元。项目整合使用涉农资金117.69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78户312人。

(24)砚山县农业综合开发软籽石榴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在莫菲勒村建设软籽石榴基地1000亩,补助种苗、生产性物资等的投入。项目整合使用涉农资金318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10户32人。

(25)砚山县2019年1.5万亩万寿菊种植补助项目:全县种植万寿菊1.5万亩,按实际收购量每公斤补助种植农户0.1元,项目整合使用涉农资金100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172户674人。

(26)砚山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2.21万亩,高效节水1.24万亩。项目整合使用涉农资金1450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819户3464人。

(27)砚山县维摩乡石漠化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涉及炭房、长岭街、幕菲勒3个村委会(社区)4个村小组,面积12379亩,建设内容有:水池7座,泵房1座,管理房10座,光伏系统(水泵、逆变器、陈列等)1套,安装输水主管31.95公里,田间管网267.81公里。项目整合使用涉农资金1500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104户436人。

(28)砚山县维摩乡炭房片区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规划建设任务为核心区26.76公里机耕路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整合使用涉农资金809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93户379人。

(29)砚山县黑所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新建抽水池1座,泵站1座,200立方米蓄水池2座;安装输、配水管网17.217公里、田间管网93.039公里,喷灌桩8231个;配套过滤设施14套,减压池1座,闸阀井28座。规划总面积为10017亩。项目整合使用涉农资金268.25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304户1270人。

(30)砚山县维摩乡农田水利整乡推进项目:改造灌、排沟21条共20.139公里;坝塘整治5个;长岭街村委会核桃寨管池灌溉工程、铳卡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项目整合使用涉农资金160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1642户7282人。

(31)产业基地设施建设(砚山县公革河阿冇至干河老街段治理工程三期):本期治理河道20.85公里,项目涉及者腊、干河2个乡河堤整治、跨河建筑物、排洪设施配套。项目整合使用涉农资金1500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137户555人。

(32)产业基地设施建设(砚山县公革河干河老街至松棵段治理工程四期):本期治理河道10.51公里,涉及干河乡河堤整治、跨河建筑物、排洪设施配套。项目整合使用涉农资金1500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195户973人。

2. 林业产业

(33)砚山县林产业发展项目:实施11个乡(镇),建设规模33562亩,其中:核桃6220亩,花椒8140亩,油茶1882亩,板栗3100亩,石榴2700亩,李子4800亩,桃子3300亩,苹果620亩,漆树1600亩,肉桂1200亩。项目整合使用涉农资金2800.28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10987户47213人。

3. 旅游业

(34)砚山县贫困村基础设施村内道路建设项目:村内道路硬化74250.4㎡、挡土墙建设4680.77m³、排水沟建设1725.8m、涵管建设513m。项目整合使用涉农资金1060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797户2997人。

(35)砚山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完成农村公路建设城脚至蚌峨36.176公里,其中完成挖土方17165.34立方米,挖石方40065.36立方米,C25现浇混凝土加固土路肩39092.62立方米,C15现浇混凝土路缘石7646立方米,M7.5水泥砂浆砌片石边沟5660立方米。项目整合使用涉农资金2000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776户3387人。

4. 扶贫小额信贷

(36)砚山县软籽石榴基地示范发展扶贫再贷款贴息项目:建设维摩乡、稼依镇2个乡(镇)软籽石榴示范基地1000亩,贷款资金3520万元,项目整合使用涉农资金169.99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598户2093人。

(37)砚山县2019年度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及财政贴息项目:全县实施扶贫小额信贷1401.5万元,扶持农户500户,项目整合使用涉农资金221.25万元,其中,风险补偿金150万元,财政贴息资金71.25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300户1200人。

4. 村集体经济

(38)砚山县贫困村扶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县级):计划扶持11个乡(镇)97个村委会(社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扶持10万元,非建档立卡贫困村扶持5万元。项目整合使用涉农资金290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13275户57770人。

(39)砚山县扶持发展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项目(中央):在全县7个乡(镇)扶持11个村(社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阿舍乡斗南村玫瑰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维摩乡普底村停车场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维摩乡维摩村休闲垂钓养殖基地项目、江那镇路德村垃圾清运中心建设项目、八嘎乡三星村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八嘎乡竜所村市场建设项目、八嘎乡八嘎村鲟鱼养殖项目、干河乡碧云村停车场建设项目、干河乡干河村市场建设项目、者腊乡六诏村农贸市场建设项目、阿猛镇迷法村养殖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整合使用涉农资金550万元。项目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2434户10638人。

(三)其他

(40)砚山县2019学年“雨露计划”项目:为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砚山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760人提供资助,项目覆盖11个乡(镇)760户760人,项目整合使用涉农资金228万元。通过对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进行资助,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实现贫困家庭子女能有一技之长,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方案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41216.92万元,具体分别为:

(一)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5516.19万元。

1.交通项目: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3939.48万元。

2.水利项目: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055.722万元。

3.农危改项目: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0020.99万元。

4.少数民族发展类项目: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500万元。

(二)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5472.73万元。

1.农、牧、渔项目: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8381.21万元。

2.林业产业项目: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800.28万元。

3.旅游业项目: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3060.00万元。

4.扶贫小额信贷项目: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391.24万元。

5.村集体经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840万元。

(三)其他项目: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28万元。(雨露计划)

五、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将明显改善全县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为发展夯实基础。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实施,将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带来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能有效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生产力水平,能为经济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社会效益。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的实施,将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的求学,改善贫困村人口的基本生活状况,使贫困人口的生存条件发生质的飞跃,为贫困山区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生态效益。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实施,能改善当前由于生态环境恶劣致灾致贫的现状,减少水土流失和自然灾害,提高贫困乡村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同时,生态环境的改善有利于吸引外部资金投入开发当地丰富的资源,使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

(四)扶贫效益。项目覆盖全县贫困村,项目建设直接面向农村扶贫主战场,以夯实基础设施、提升生产能力为主要目的,扶贫效果直观、明确。通过项目实施,能巩固提升脱贫成效。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砚山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推进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分管财政、扶贫的副县长担任,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扶贫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教育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局、民族宗教局、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水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和11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财政局,县财政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有关部门要专门指定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各1名,抓好部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推进,按时上报项目材料,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责任措施。县直有关部门、11乡(镇)要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围绕发展目标和建设任务,发扬一丝不苟的“工匠”精神,一张蓝图绘到底。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和具体任务,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职责,确定工作日程及工作进度,积极落实建设任务,全力做好项目的指导、项目资金的落实及项目的具体实施等工作。

1. 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县年度项目规划和编制脱贫攻坚规划,提交年度项目计划、分批资金安排计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根据工作进展,按时向县人民政府提交工作进度情况。

2. 县财政局负责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和划拨,定期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3. 县扶贫局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整合。

4.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以工代赈(含示范工程)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域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

5. 县民族宗教局负责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的整合。

6. 县水务局负责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建设补助资金、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的抗旱规划小水库建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水系连通)、中小河流治理资金、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村小水电项目资金的整合。

7. 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负责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现代农业项目县建设资金、畜禽标准化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补助资金、园艺作物标准化和渔业标准化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的测土配方施肥补助、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改革与建设、农业高产创建补助资金、新型农民职业培训、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农业科技推广示范、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资金、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资金和现代农业示范建设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耕地地力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高产优质示范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渔业资源保护补助资金。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渔政项目、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等资金的整合。

8.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林业补助资金的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补贴资金、中央财政造林补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湿地和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资金、油茶产业发展、农村沼气工程、林木种苗工程、草原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续建项目等资金的整合。

9.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整合。

10. 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的农村环境整治补资金的整合。

11.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整合。

12.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含奖补资金)的整合。

13. 县教育体育局及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中央专项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中央财政旅游发展基金的整合。

14. 县民政局负责中央专项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的整合。

15. 县供销社负责省级供销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部分)的整合。

16. 县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应加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审计力度,重点检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推进情况、规划衔接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整合资金产生的效益,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应当依法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坚决查处干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行为,确保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管理。各项目主管或监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项目批复和下达计划执行,项目评审和立项由各单位按原来的操作模式自行组织评审和立项。不得擅自调整、变更县级批复的项目计划、扶持标准和资金投向等。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和变更的,应按照审批权限逐级报批。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加强项目管理,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廉政承诺制、公示公告等制度。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强化服务与监督,定期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切实承当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责任,统筹整合使用自筹资金和整合资金,加强项目库建设,从已审核通过的项目库中,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

要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的引导作用,拓宽投入渠道。县直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加大整合各类项目资金投入农村贫困地区的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完善帮扶机制,拓展帮扶领域,扩大帮扶规模,提高帮扶水平。充分发动群众主动参与项目建设,投工筹资,自力更生,全面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建立项目监管机制。县纪委监委、县委县政府督察室、县财政局、县扶贫局、县审计局等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对项目的实施以及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跟踪监督,适时进行通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达标,资金使用安全,项目充分发挥效益。

(四)资金管理。根据《砚山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及各涉农部门职责分工,分别会同各涉农项目主管部门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进行管理。各涉农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应加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检查到项目,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严格执行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公告、公示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各涉农主管部门和乡(镇)组织实施,按照谁实施谁公告公示的原则,县乡村三级应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公开栏(墙)、会议及告示等形式,将统筹中所有的财政涉农资金总量、来源、性质、用途、分配原则、计划等内容和项目完成情况在实施地点进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提高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和使用的透明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严格执行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行绩效评价制度。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纳入扶贫项目绩效管理,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在项目列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时同步编制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从项目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性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设定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支撑行业绩效目标实现。年度预算执行终了,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填写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分配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重要依据,对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乡(镇)和部门,在分配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时给予倾斜。

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的定期审计和检查制度。县审计部门每年开展一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对查出的违规问题依法处理。

构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多方监管机制。乡(镇)财政所要充分发挥就近就便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并报告上级部门。贫困村三委、驻村扶贫工作队要积极参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

 

附件:砚山县涉农资金整合补充方案附件(附表1—附表6).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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