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关于王炜等二十八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索 引 号20240220-532622158247
  • 文 号砚政任〔2024〕4号
  • 信息来源砚山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02-20 20:04:0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州驻砚科局级以上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王  炜  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润达  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正科级),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主任;

杨明焘  任县河(湖)长制办公室主任;

陆  恒  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

龙  通  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宗庆  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高  聪  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平远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职务;

付  强  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熊金华  任县公安局反恐怖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仕久  任县公安局盘龙派出所所长;

陈正章  任县公安局信访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杨  鑫  任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八嘎派出所所长职务;

权明涛  任县公安局八嘎派出所所长;

李昌海  任县公安局平远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者腊派出所所长职务;

毛洪忠  任县公安局者腊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江那派出所刑事侦查中队中队长职务;

沈定高  任县公安局平远分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维摩派出所所长职务;

范朝明  任县公安局维摩派出所所长;

袁先锋  任县公安局平远分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田忠文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杨继尧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农星继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反恐怖大队大队长职务;

田华春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信访大队大队长职务;

陆俊宇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盘龙派出所所长职务;

廖俊忠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平远派出所所长职务;

吴宝臣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二年)职务;

龙世江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二年)职务;

陈佳伟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交警一大队维摩中队中队长职务;

尹  攀  不再担任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砚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