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关于杨开洪等十八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索 引 号2021-08-11-00000296
  • 文 号
  • 信息来源砚山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08-11 15:01:2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州驻砚科局级以上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杨开洪  兼任县信访局长(正科级);

唐  昶  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主任(管理七级),免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管理八级)职务;

马朝康  任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主任(管理七级),免去县地震局长(管理八级)职务;

太力化  任县投资促进局长(管理七级),免去县政府研究室副主任(管理八级)职务;

王文娟  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乔长  任县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张兴梦  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毛洪忠  任县公安局江那派出所刑侦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杨继尧  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

卢砚虎  任县公安局江那派出所户籍中队中队长,免去县公安局蚌峨派出所所长职务;

王  金  任县公安局蚌峨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江那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何金坤  任县公安局江那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县公安局干河派出所所长职务;

陈  远  任县公安局干河派出所所长;

杨绍汤  任县公安局盘龙派出所所长;

曹运松  免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龚  云  免去县公安局江那派出所刑侦中队中队长职务,安排在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工作;

李云勇  免去县公安局江那派出所治安中队中队长职务,安排在县公安局江那派出所工作;

徐绍安  免去县公安局盘龙派出所所长职务。


 

砚山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