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关于沈忠辉等九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索 引 号20240520-532622161311
  • 文 号砚政任〔2024〕10号
  • 信息来源砚山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05-20 09:35:3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州驻砚科局级以上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沈忠辉  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政府服务管理局长职务;

林   梅  任县司法局蚌峨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吴开文  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长(试用期一年);

沈砚斌  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唐   昶  任县检验检测所副所长(管理七级职员);

周家玲  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二年);

杨丹丹  不再担任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卢昌鹏  不再担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长职务;

陈建斌  不再担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砚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