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2019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申请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9-05-31 10:29:06     来源:教育局 阅读次数:942

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学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砚山县符合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条件的学校是砚山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

办理条件(资助对象):

具有砚山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资助一、二年级。

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1.学生应在入学前办理好身份证向学校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未满16周岁无法办理身份证的学生提供户口册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及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2.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并递交《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3.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组织初审;

4.有关部门审批,并将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学校或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由有关部门将助学金直接发放到资助卡中,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至相关银行激活资助卡,方可取款。发卡银行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办理地点:砚山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学生资助管理处

办理时间:新学期开学初(每年3月、9月)

联系电话:0876-3130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