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行政强制清单(5项)
发布时间:2019-12-04 16:53:19     来源: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 阅读次数:949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行政强制清单(5项)

序号

职权名称

职权类别

处理意见
(1.保留;2.取消;3.划转到XX局;4.承接XX局划转)

备注

1

扣押、查封违法生产、销售、使用、进出口的消耗臭氧层物质及其生产设备、设施、原料及产品

行政强制

保留


2

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行政强制

保留


3

查封或者暂扣涉嫌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的场所、设备、运输工具和物品

行政强制

保留


4

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运输工具

行政强制

保留


5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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