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相对人救济渠道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1-05-27 16:38:31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119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行政执法相对人对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砚山县人民政府或者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砚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