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办公室:
你们报来的《砚山县人民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报砚山县2017年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砚以工代赈〔2017〕1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砚山县2017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工程总投资903万元,申请国家以工代赈资金903万元。
工程新建进村道路22.9公里。其中:水泥路8.8公里,块体弹石路14.1公里。其中:
1、新建菠萝塘—吊井7公里进村非整齐块体弹石路。
2、新建国道323线(K18+020)—新发寨3.8公里进村非整齐块体弹石路。
3、新建国道323线(K9+740)—五家寨1.9公里进村非整齐块体弹石路。
4、新建新发寨岔路—长冲1.4公里进村非整齐块体弹石路。
5、国道323线(K16+870)—核桃寨进村路硬化2.5公里(11250平方米)。
6、国道323线(K20+780)—红土塘进村路硬化0.8公里(4878平方米)。
7、舍木那新寨—冷水沟进村路硬化5.5公里(24930平方米)。
三、建设性质及建设地点:新建。建设地点:项目工程涉及江那、维摩2个乡镇。即:维摩乡长岭街村委会的菠萝塘、吊井、新发寨、五家寨、核桃寨、红土塘等6个村小组,倮可腻村委会的长冲村小组;江那镇舍木那村委会的舍木那新寨、冷水沟2个村小组。
四、建设年限
2017—2018年。
五、有关要求
请接文后,严格按照云南省以工代赈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建设程序组织实施,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附件:砚山县2017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