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采矿许可证拟纳入自行废止矿业权名单的公示(2023年第2期)
发布时间:2023-12-12 15:25:00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3547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十八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定期清理过期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对有效期届满前因矿业权人自身原因未按规定申请延续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予以公告注销。公告注销前应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个工作日”规定。现将采矿权纳入自行废止矿业权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12月12日—2024年1月23日。采矿权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送达砚山县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管理股。公示期满未提出异议的,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将依法给予废止采矿许可证并清理登记数据。联系人:孙旭锐,联系电话:0876-3120880,地址:砚山县江那镇砚华东路70号。

特此公示

   附件:砚山县自然资源局拟纳入依法自行废止矿业权名单(2023年第2期)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拟纳入依法自行废止矿业权名单

(2023年第2期)

序号

许可证号

采矿权人

矿山名称

开采矿种

有效期起

有效期止

1

C5326222020107100150867

砚山县信鑫页岩砖厂

砚山县阿猛镇下黑尚砖瓦用页岩矿

砖瓦用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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