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水务局关于准予砚山县第一初级中学2#学生宿舍楼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4-01-08 10:54:00     来源:县水务局 阅读次数:3396

砚山县教育体育局:

你单位于2023年12月7日向砚山县水务局报送《砚山县第一初级中学2#学生宿舍楼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的申请,我局于2023年12月12日依法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审查,该方案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砚山县第一初级中学2#学生宿舍楼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你单位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和《砚山县水务局关于砚山县第一初级中学2#学生宿舍楼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砚山县水务局

                              2023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