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及依据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烧结砖瓦行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云工信〔2018〕34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降耗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7〕1号)。
二、总体目标
为贯彻新发展理念结合我县资源环境状况及烧结砖瓦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以引导我县烧结砖瓦行业加快转型发展。
三、主要内容
《砚山县关于加快烧结砖瓦行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
共分五个部分,十四个要点:
第一部分,我县烧结砖瓦企业多而不强,转型发展刻不容缓
烧结砖瓦是砖瓦行业中产量占比最高、排污耗能最多的品种,加快砖瓦行业转型发展,当务之急是着手采取有效措施,引导烧结砖瓦行业加速推进绿色生产和智能制造,优化供给结构,加快转型发展。目前,我县共有在生产烧结砖厂 35家,产能20余亿块;有烧结瓦厂2家(属于落后的生产工艺)。要按照“不达标的坚决淘汰、可技改的限期技改、能重组的积极重组”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按类施策,坚持工艺规模、生态环保、安全生产三方面一票否决,坚持政府推动、企业自主、依法治理相结合,积极稳妥推动我县烧结砖瓦行业加快转型发展。
第二部分,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紧紧围绕压减落后产能、推动技术改造、调整产品结构、提高管理水平,推动全县烧结砖瓦行业转型发展:
(一)关闭淘汰一批企业,坚决压减落后产能。
(二)技术改造一批企业,提高企业发展质量。
(三)兼并重组一批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全县不再新增烧结砖的产能,新建、技改扩建的企业可通过兼并重组、产能整合等方式,在现有产能退出的基础上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
(四)扶持培育一批企业,提高行业的质量和效益。
第三部分,大力推动节能减排,促进行业绿色发展
(五)推广绿色产品。
(六)促进行业清洁生产。
(七)提升资源利用水平。
第四部分,稳步推动智能化改造,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八)推进智能制造。
(九)推动“互联网+企业”建设。
(十)提升管理水平。
第五部分,不断完善保障措施,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
(十一)落实责任、密切配合。
(十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十三)加强监督管理。
(十四)发挥行业组织作用。
四、解读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李 鹏,电话:3012420;
联系人:钟荣慧,电话:3012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