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冬春旱季历来是火灾易发高发期,据统计,这两个季节的火灾起数、亡人数均占全年总数的三分之二左右,尤其是因生活用火不慎引起的“小火亡人”现象十分突出。近年来全州各地发生多起有影响的火灾,如2016年麻栗坡县铁厂乡“12.25”较大火灾(3人死亡)、2017年马关县仁和镇正街“4.3”火灾(受灾户14户)、2018年文山市平坝镇中大街“2.16”连片火灾(受灾户10户)、2018年广南县莲城镇南秀西路“3.26”简易钢结构连片火灾(受灾25户),均发生在冬春旱季,教训十分深刻。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9〕15号)《文山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安办〔2019〕1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分为工作目标、工作原则、重点任务、主要措施、时间步骤和工作要求五个部分。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盯重大活动、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薄弱区域,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持续改善农村地区和居民住宅消防安全条件,严控“小火亡人”火灾多发态势,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
2.坚持综合治理;
3.坚持单位主责;
4.坚持群防群治;
5.坚持从严问责;
(三)重点任务
1.深化消防安全执法检查;
2.加强针对性消防安全治理;
3.开展小微企业、家庭作坊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4.深化农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5.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
6.强化基层消防安全管理;
7.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
(四)重要措施。
1.科学研判预警;
2.集中宣传发动;
3.重点约谈推进;
4.组织单位自查;
5.行业集中排查;
6.严格执法检查;
7.集中曝光督办;
8.强化综合监管。
(五)时间步骤
1.部署发动阶段(2019年11月30日);
2.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
3.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2.强化监管协作;
3.严格督导问责。
三、解读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张永洪
联系人:刘 飞
联系方式:0876—3063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