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字解读】砚山县“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11-30 16:57:05     来源: 阅读次数:2364

一、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

根据《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扎实推进云南省“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农人居〔2021〕1号)、《文山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农人居〔2021〕1号)文件精神。

二、主要目标

在全县范围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利用五年时间,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改造32705座以上,在常住户100户以上规模较大自然村改造建设卫生公厕234座以上。到2025年底,力争全县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60%以上,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稳步提高,厕所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能力不断提升,长效管护机制逐步建立。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摸清农村厕所现状。各乡(镇)要深入开展农村改厕情况摸底调查,以乡(镇)为单位摸清农村户用厕所、公共厕所的底数和情况,建立完善厕所信息档案,全面准确录入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信息平台,持续做好动态监督管理。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农民改厕需求、厕所管理维护、农民使用满意度等情况,跟踪了解农民群众对厕所改造的需求,结合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专项行动,以乡(镇)为单位科学编制农村“厕所革命”整体方案,细化年度目标任务、资金安排、保障措施等,并上报备案。

(二)分类推进农村厕所建设。各乡(镇)要结合当地农村实际,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的原则,选择合理、方便的公厕和户厕位置,避开饮用水水源地、河道等水环境敏感区,避免位置选择不当影响村容村貌和造成新的污染。合理确定改厕优先顺序,优先推进基层组织能力强、村集体经济强、群众改厕意愿高、技术模式成熟适用、后续管护有保障的村庄;优先安排城郊接合部、珠江及红河流域等生态环境敏感区、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等村庄。对农民群众意愿不强、技术模式不成熟、基础条件差的地区,可适当放慢进度或暂缓,重点做好示范引导;对空心村、拟搬迁村等,可通过建设公共厕所解决农民卫生如厕需求。针对农村新建房屋,将卫生厕所纳入建房规划许可,新改建卫生厕所入户进院、入室进屋。

(三)严格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各乡(镇)要坚持标准引领,严格执行农村厕所改造建设国家标准和《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建立健全各级农村厕所革命技术支撑服务体系,组建专家技术服务团队,采取在线解读、现场培训、视频指导等方式,研究解决改厕中遇到的问题,提高基层干部、农民群众、参与改厕企业等的标准化意识。同时,鼓励社会组织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团体标准,引导相关企业制定要求更高的企业标准。

(四)强化全程质量监督管控。各乡(镇)要严格执行厕所改造建设流程,加强施工技术指导和全过程监管。严把产品质量关,严格招标采购程序,选用符合国家推荐性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农村改厕产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适时组织开展打击质量低劣产品行动。实施集中采购的,要以县为单位开展供货商审核选择,发布供货商及产品名录,指导村组、农户在名录范围内采购产品。严把施工质量关,统建厕所要由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严格按标准要求进行改厕,农户自建厕所要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施工。要严格落实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员制度,每个行政村明确2名以上改厕技术指导员,指导农户科学选址,选择合格产品,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监督,协助完成验收工作。严把竣工验收关,严格按照《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验收办法(试行)》,及时对改造建设完工厕所进行验收,鼓励由政府、农民、第三方等联合进行逐村逐户验收,将运行使用效果和群众满意度作为验收重要内容,验收后适时进行抽查。

(五)统筹抓好厕所粪污治理。各乡(镇)要结合实际,统筹合理选择分散式、相对集中式或纳入城镇管网等方式收集处理厕所粪污。有条件的地方可统筹推进农村厕所粪污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化粪池尾水可接入生活污水管网一并处理;其他地方要采取分散或集中处理,引导有用肥需求的农户自行清掏还田利用,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治理,通过配备吸粪车、建设储粪池等方式,收集公厕户厕和畜禽粪污,对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厕所粪污收集利用服务。

(六)加强农村公厕建设管理。以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中小学、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以及中心村等流动人口较集中区域为重点,按照公厕建设标准推进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切实做到科学选址、合理布局,既方便使用又易于管护,有条件的地方可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公共厕所管理(产权)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公厕管护制度,保障管护经费,加强日常管护,确保达到“三净两无一明”(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地面无粪污、无蝇蛆,灯明)的标准。坚持“因事设岗,按岗定人”原则,开发一批“厕所革命”公益性岗位,提升管护人员的综合素质。完善乡村景区厕所建设管理,提升卫生标准,对季节性乡村旅游地区公共厕所,可采用分区、分时段开放等方式降低管护成本。

(七)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各乡(镇)要牢固树立“三分建设、七分管护”理念,坚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与使用管护一体谋划、一体设计、一体建设。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维护。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当地农民或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厕所管护,组建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服务队伍,重点建立便捷、经济的粪污清掏和资源化利用服务体系。有条件的地区可采取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户适量付费的方式,依规建立政府引导、农民参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后续管护机制。探索“以商建厕、以商养厕、以商管厕”的市场化运行模式,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对公益性厕所进行托管、维护。

(八)积极推进整村示范建设。各乡(镇)要学习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经验,结合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等工作,积极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建设,统筹考虑不同乡域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和基础条件,以行政村为单元,实行整村推进。对群众意愿较高、当地村“两委”重视、工作措施到位、技术模式成熟适用、后续管护有保障的地区优先推进;对符合乡村风貌提升规划要求,已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编制有村庄规划、村庄清洁行动成效明显的村以及同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畜禽粪污治理的村庄予以优先支持,以点带面、积累经验、树立典型、示范引领。

(九)深入开展问题摸排整改。各乡(镇)要组织自下而上、进村入户、逐户逐厕开展拉网式实地排查农村厕所问题,全面摸排改厕存在的施工质量、技术模式、粪污治理、管理维护、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聚焦摸排发现问题,加强督促指导问题整改,开展随机抽查检查,分类抓好问题整改。县、乡、村要分级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验收销号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工作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举措,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完善县乡村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筹措、组织实施、运行管护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县级做好上下衔接,强化对辖区内农村厕所改造建设的指导服务,对厕所改造建设进度和质量开展督导监管,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做好组织协调、资金筹措分配、技术指导等工作。乡村两级要做好宣传发动、具体组织实施、建后验收、资金兑付和运行管护等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及驻村工作队员的指导监督作用,通过联系农户、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志愿服务等活动,积极推动厕所革命理念和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完善投入机制。根据新修订的《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县级分类分档统筹使用切块下达奖补资金并细化补助标准。奖补资金重点支持厕所改造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后期管护能力提升等方面。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结合实际安排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引导农民自愿改厕。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做好绩效监控、绩效自评,适时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依法依规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投入。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村务公开要求,建立完善奖补政策、奖补标准、资金使用情况等公示制度,确保农民知情权。

(三)加强部门联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加强协调配合,真正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责,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服务。农业农村部门要统筹抓好农村改厕具体工作,乡村振兴部门要协同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卫健部门要抓好农村改厕技术保障和爱国卫生运动中改厕相关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要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黑臭水体整治抓好农村厕所粪污治理,住建部门、执法部门要加强乡(镇)镇区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文旅部门要完善乡村景区厕所建设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农村改厕产品质量监管,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做好项目和资金保障。

(四)强化督促检查。将农村厕所革命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农村改厕工作进展情况“月调度、月通报、年度考核”的工作推动机制。定期组织“回头看”,采取自检自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农村已改造建设厕所进行排查检查,发现问题、剖析原因、抓好整改、完善政策,切实提升改厕质量。完善奖惩机制,对工作落实到位、农民群众满意的给予表扬,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实、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劳民伤财无效实施的严肃追责问责。健全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运用村务公开栏、广播电视、网站微信等方式公布农户改厕计划、奖补资金发放计划、发放对象、发放结果等信息。建立健全问题反馈和督促整改机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方式,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加强资金监管,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加快财政奖补资金拨付,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五)夯实数据管理。各级农村“厕所革命”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数据库建设,准确掌握、调度农村改厕工作动态信息。要强化系统管理,当月新改建厕所,应及时开展系统录入工作。要建立完善农村改厕台账,按照“一户一档”“一村一档”要求,其中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完善农村公厕(含自然村公厕)台账,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完善农村户厕台账。要严格核实相关数据,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审核把关的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审核报送的信息;具体承办人员是直接责任人,负责收集汇总、核对报送的数据,保障各项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要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公益宣传活动,加大科普宣传力度,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村庄清洁行动、文明卫生乡村创建、爱国卫生运动等专项活动,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农村改厕的重大意义、政策举措、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提升农民群众对改厕的认知度、接受度和参与度。要加强文明如厕、卫生厕所日常管护、卫生防疫知识等宣传教育,引导农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要鼓励和引导基层党员干部、乡村教师、乡村医生、致富带头人等率先垂范,带动农民群众主动改厕。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群团组织作用,深入细致宣传发动群众,激发农民群众改善自身生活条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农村厕所革命的良好氛围。

五、办事受理单位和地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和地址: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砚华东路60号;

联系人:苏  宇,电话:3135596

六、解读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侯光福,电话:3122191

联系人:苏  宇,电话:3135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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