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字解读】砚山县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14 16:00:21     来源: 阅读次数:1688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22年砚山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确保补贴资金落到实处,根据《文山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文财农〔2021〕107号)文件精神,结合砚山县实际,制定了《砚山县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按照“谁种地补贴谁”的原则,具体包括利用自有耕地种地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流转土地种地的个人,根据签订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未明确的,补贴给实际种地人。

(二)补贴用途。为加强农业耕地及生态资源保护,补贴资金应引导农民主要用于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增施农家肥;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禁止焚烧秸秆,鼓励秸秆堆渥、粉碎还田;鼓励秸秆青贮发展草食畜牧业;大力发展节水农业,鼓励发展喷灌、滴灌、管浇等节水农业措施,推广水肥一体化,主动保护地力;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其他有利于耕地地力保护、提升的措施。

(三)补贴范围。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数,实际种地面积为参考进行补贴发放。对存在争议未颁证的农户,乡镇可以不予发放补贴。

此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范围: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已经纳入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地、草地)的耕地。

(四)补贴标准。根据上级下达的补贴资金,按照确定的全年播种面积,计算亩均补贴标准,县域内统一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为每亩29.79元。

2022年,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6466万元(如果资金有变动,则以县财政局下达的就位资金通知为准),以2022年全县作物计划播种面积217万亩为测算依据分配到各乡(镇)包干使用,有下列情况之一结余的资金12月底未发放的收回国库。公示后无法联系的;查无此人的;存在争议无法调解的;信息不符经通知2次以上仍不修改信息的。

三、方法步骤

(一)面积申报。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村委员会(社区)组织农户据实申报并登记造册,造册后由村委员会(社区)负责按今年实际补贴面积进行统计汇总上报乡(镇)汇总。

(二)张榜公示。以各乡(镇)名义进行补贴公示,各行政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农户姓名、“一卡通”银行账户、村寨、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资金、举报电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有异议的,应及时复核,有问题的及时纠正;无异议后则由村委员会按组、农户数和实际核定补贴面积、金额进行汇总。经村委会(社区)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盖章后,报各乡(镇)汇总存档。

(三)核查确认。各乡(镇)负责对村级上报的面积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按时将村数、组数、农户数和核定面积、补贴金额进行复核后汇总,经乡(镇)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盖章后,报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备案。

(四)补贴兑付。各乡(镇)接到县财政局下达的资金后,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将补贴农户花名册委托各乡(镇)农商银行直接将补贴资金兑现到农户“一卡通”银行账户中。对发放时农户信息出现差错导致补贴资金不能及时兑付到户的,由砚山农商银行与各乡(镇)对接核实后及时补贴到户。

(五)时间进度。为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到位,要求各乡(镇)必须完成面积核定、登记造册、公示和审核汇总等工作,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四、办事受理单位和地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和地址: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砚华东路60号;

联系人:余建萍,电话:3122401

五、解读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侯光福,电话:3122191

联系人:余建萍,电话:312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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