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字解读】《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4 11:20:36     来源: 阅读次数:2828

一、出台背景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二)起草过程

依据《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砚办通〔2022〕146号),我局积极安排部署,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小组进行了下步工作安排,会上,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云南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的通知》(云民发〔2021〕175 号)等文件精神。

二、《方案》出台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3. 《云南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  范创建的通知》(云民发〔2021〕175 号)

4. 《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

三、《方案》的目标任务

以涉及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特种设备等为重点,依法查处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一些好办法、好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四个部分。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涉及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特种设备等为重点,依法查处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特成立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以局领导班子成员为组长、副组长,各相关股室(队)、各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机关办公室,由赵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李光梅同志具体负责工作信息收集、总结上报等业务工作。

(三)工作任务

  1.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特别是各类民办学校)、托幼机构以及校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堂基本条件、卫生环境,检查其食品加工、贮存、留样等设施设备配置、运行和维护,量化分级管理信息公示,食品留样、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工作记录,“互联网+明厨亮灶”设施运行等情况,切实督促各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深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以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大假冒伪劣食品检查力度。

牵头机构:食品安全监管股

责任机构:各市场监管所

2.加强未成年人用药监管

聚焦儿童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和各类营养素等未成年人常用药品及疫苗,严查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非法购进回收药品、购进使用假劣和过期失效药品、购进药品未索取发票及随货同行单,不按规定储存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机构:药品安全监管股

责任机构: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加强未成年人用品产品质量监管

开展CCC认证的儿童、学生用品专项检查,对列入CCC严厉查处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擅自出厂、销售的违法行为。开展儿童、学生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主体依法处理。以校园周边经营户、商超、农村及城乡接合部集贸市场、电子商务领域、专业批发市场等为重点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三无未成年人用品的违法行为。

牵头机构:产品质量安全与知识产权监管股

责任机构: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4.深入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

配合公安、文旅体等单位,加强对校园周边的图书集散地、书店、报刊、报亭、音响制品集散地的整治力度。加强对学生的“扫黄打非”知识解读,引导青少年绿色阅读、文明上网。不定期对电玩城、网吧、音像、图书销售场所等销售淫秽色情音像制品的高发地段进行检查,对经营户进行“扫黄打非”工作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营造有利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牵头机构:市场秩序监管股

责任机构:各市场监管所

5.加强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管

在五一、寒暑假、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开展大型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检查,确保全县在用大型游乐设施检验率100%,不发生大型游乐设施重特大安全事故。

牵头机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责任机构:各市场监管所

6.加强对涉未成年人广告的监管

依托广告监测平台,加强校园周边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用品和网络游戏产品的广告监管,依法依规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开展校外教育培训广告集中整治行动,严查教育培训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扎实推进“““双减””政策落实落地,规范校外教育培训广告市场秩序。

牵头机构:市场秩序监管股

责任机构:各市场监管所

7.加强宣传和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充分利用局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平台,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多角度向公众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及时处置涉及未成年人的投诉举报,加强与新闻媒体、消费者等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鼓励社会组织搜集违法线索,对存在质量问题产品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牵头机构:投诉举报管理股

责任机构:各所、局机关各股室

(四)工作要求

1.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行动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抓实抓好,确保不拖全县创建后腿。

2.畅通平台,营造氛围。畅通12315投诉举报平台,加大监督抽检和案件查办力度,加大对学校及周边食品药品经营者、广大师生等群体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参与监督、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3.收集汇总,及时上报。结合我局实际,归纳总结,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一些好办法、好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各牵头机构在开展工作的同时要及时收集汇总,于2023年1月16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李光梅处汇总上报县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审定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赵钰、王丹宇

联系人:李光梅

联系方式:0876—312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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