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字解读】《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2-12-29 17:25:01     来源: 阅读次数:2711

一、背景及依据

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行动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函〔2022〕2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框架结构及主要内容

(一)行动目标

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的养老、托育、健康、文旅、体育、家政等生活服务需求为目标,着力化解我县生活性服务业有效供给不足、便利共享不够、质量标准不高、人才支撑不强、营商环境不优等问题,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到2025年,配套托育服务设施覆盖所有新建住宅小区,符合条件的完整社区托育服务设施达标率在60%以上,社区托育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50%以上,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2.58人、注册护士3.63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7.20张。乡镇(街道)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60.4%,新建城区、居住(小)区按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配齐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1%。农村和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80%和100%,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到≥30平方米,居民活动区域面积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60%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3平方米,新建城区、居住(小)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体育设施。依托住宅小区、景区景点、文化创意园区,建设“城市书房”“24小时自助图书馆”“百姓书屋”“文化驿站”等公共文化服务点。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开展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提升行动。一是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全面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要求,开展基本公共服务达标行动,从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文体服务九大领域着手,坚持“服务项目逐条落地落实”原则,全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80条措施落实到位,补齐短板弱项,织密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网,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二是大力发展普惠性生活服务。聚焦养老、托育、教育、医疗等供需矛盾突出的领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提供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性服务,实现大多数群众付费享有。积极打造普惠养老、普惠托育示范机构和有条件的试点乡(镇),以点带面扩大普惠服务供给。三是鼓励发展社区便民服务。抓住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政策机遇,以居住社区为单元开展普查,摸清各类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建设短板,以试点形式开展“一刻钟生活圈”建设行动,新建或改造一批集餐饮、托育、老人看护、零售、缝纫、美发、家政、快递配送、物业等业态于一体的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推动养老、育幼、物业、快递等生活性服务业融合发展。

2、开展场地设施补短板行动。一是推动社区基础服务设施达标。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审查新建小区规划设计方案时,严格按照国家、省、县标准和规范,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配建幼儿园、托育点、养老服务、体育锻炼、公共文化设施等相关基础设施。二是完善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服务设施。突出重点推进适老化、适儿化改造。积极推动居家适老化改造,落实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开展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加快形成设施齐备、功能完善、信息通畅、体验舒适的无障碍环境。三是强化服务设施建设运营保障。依法依规适当放宽养老托育、公共卫生、全民健身等社区补建服务设施用地和容积率限制。有针对性地提出存量建筑盘活利用方案,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腾退资源优先改造用于社区生活服务。

3、开展服务标准品牌质量建设行动。一是加强行业性标杆化服务标准运用。把握生活性服务业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强化标准运用,在养老、托育、家政、物业服务等领域,积极争取纳入省级标准化试点。开展养老、托育、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机构等级评定并向社会公示,考核评价结果与政府补贴、奖惩实施等挂钩,并充分运用于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准入、退出机制。二是鼓励生活性服务业品牌发展。积极引进国内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先行地区的连锁企业到砚山发展,为砚山提供标准化、连锁化、专业化的生活性服务供给。支持、鼓励本地发展较好的民办养老、托育、家政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一批具有砚山地方特色的生活性服务品牌。

4、开展高质量人才培育行动。一是强化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推动砚山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增设养老、托育、健康、家政等专业,鼓励办好生活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相关专业群。在申报纳入省产教融合型企业时,优先考虑支持生活性服务业企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优先满足现代物流业、健康服务业、家政、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对实习实训的需求。坚持“校企一体、工学交替、课证融通、德技并修”的产业人才培养模式,使人才培养与生产实践、产品开发和教学研究有机结合。坚持“产、学、研”结合的目标,以人才、技术、效益作为校企合作的切入点,选择优秀企业进行合作,实现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紧密型合作。二是突出重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围绕生活服务类市场需求开展调研,针对与生活服务类市场匹配的工种、人数、资金三要素,提升培训的精准度。三是畅通从业人员职业发展通道。积极对接国家和省县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领域职称,鼓励生活性服务业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进一步打破职业技能评价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界限,拓展人才发展空间,促进入才合理流动。

5、开展服务数字化赋能行动。构建智慧生活服务新产业。推动家政服务业与养老、育幼、物业、快递等服务业融合发展。推动养老信息化建设,借助省级智慧养老管理平台、养老服务平台和养老信息网资源,以政府购买信息化方式,通过“互联网+”打造砚山县为老服务信息平台。推动全县医疗系统接入“一部手机办事通”,实现手机预约挂号功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增设老年患者“无健康码”通道,励支持传统家政服务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6、开展生活服务消费促进行动。全力促进生活服务消费发展。聚焦“文、游、医、养、体、学、智”全产业链,充分发挥砚山生物资源优势,发展旅居养老、康养旅游,丰富旅游新业态。积极引入市场主体发展酒店式养老公寓、生态养老园、旅居养老谷等,发展组团养老、候鸟养老、养生养老等个性化、高端化养老服务。依托砚山县三七、重楼等生物资源,做大做强中医药产业,打造三七道地品牌,优化三七市场流通。支持开展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提供多样化的健康服务。加快推进砚山县中医医院康养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探索符合市场需求的康养服务。依托各乡(镇)自然、人文资源和地域特色,打造阿猛会址、王有德故居等红色革命之旅,构建具有砚山民族特色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品牌,力争全县年均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达到20场次以上。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乡(镇)或企业,申报示范步行街和智慧商圈创建项目。积极申报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完善县乡村商业物流体系,创新举办特色农事节庆活动,发展会展经济,促进特色农产品销售。加快推进美丽县城、卫生城市建设。支持商贸、餐饮等企业开展折扣优惠活动,发放电子消费券。开办“会暖春芽”暑假爱心托管班,在全县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女职工幸福关爱行动——“爱心妈妈屋”建设。

7、开展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卫生健康、养老、托育、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服务机构设立指引,明确办理环节和时限并向社会公布。推广使用全省政务服务平台,通过申办受理端、业务办理端、制证出件端开展事项审批、受理,全面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从“最多跑一次”向“一次不用跑”转变。加强政务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服务。推进水电气、电信、公证、法律援助和缴税、交费、缴纳罚款等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平台。简化普惠性生活服务企业审批程序,鼓励连锁化运营,推广实施“一照多址”注册登记。推动生活性服务业重点领域清单化管理,厘清监管责任、明确监管措施。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决查处纠正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规定的做法。积极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全面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法依规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三、强化保障

(一)加强财税金融支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督促银行机构及时满足因疫情暂时遇困行业企业的合理、有效信贷需求,努力实现住宿、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信贷余额持续稳步增长。指导银行机构充分评估疫情影响,通过安排专项信贷额度、调整绩效考核、合理下放审批权限、实施优惠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等方式,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乡(镇)、行业的信贷资源倾斜和保障。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拓宽生活性服务业企业贷款抵质押品种类和范围。积极运用再贷款等工具支持包括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在内的涉农领域、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发展,引导商业银行扩大信用贷款、增加首贷户。有效落实利率调控和利率市场化改革措施,促进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二)完善支持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物流运输等行业群体和新市民纳入创业贷款扶持范围,可到创业所在地就业服务机构、市场监管、教育体育、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部门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贷免扶补”、创业担保个人贷款和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贷款,并按规定给予个人创业贷款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给予不超过2年的部分贴息,对申请10万元以内的个人创业贷款免担保。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对可以使用划拨土地的养老、教育、文化、体育及供水、燃气供应设施等项目,除可按划拨方式供应土地外,鼓励以出让、租赁方式供应土地,支持乡(镇)政府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方式提供土地,与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建设。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或总投资30万元以下的社区服务设施,可因地制宜优化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手续。

(三)加强组织实施。县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扛实责任,按照分工要求组织开展“七项行动”落实落地,完善本领域生活性服务业行业政策、标准和规范,对标对表认真组织实施,统筹抓好本领域关键任务、重点行动、设施建设等工作落实,确保见实见效。压实乡(镇)主体责任,各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因地制宜、因城施策落实各项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七项行动”在乡(镇)顺利开展。各乡(镇)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动员,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政策解读,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定期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推广新做法新经验新机制,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卢兴举,电话:0876—3012286。

联系人:何永堂,电话:0876—301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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