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字解读】《砚山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整县推进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02 08:15:52     来源: 阅读次数:2719

一、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整县推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组织实施好砚山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整县推进项目,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目标

通过补助方式,在全县推广使用0.015毫米以上加厚高强度地膜10万亩。补助的地膜须回收利用,回收量标准以5公斤/亩为基数折算推广面积,从源头上保障地膜的可回收性,确保全县废旧地膜回收率达80%以上。

三、重点任务及实施流程

(一)重点任务

引导在我县正常开展废旧塑料回收加工颗粒的社会主体广泛参与地膜回收工作,通过征集申报的方式,选取最佳合作企业,并签订合作协议。各乡(镇)以落实任务面积为依据,向地膜回收企业提供需建设地膜回收利用站点的村委会名单,由地膜回收企业与村委会对接后建设回收站点(回收站点以乡(镇)或种植面积较大的村委会为单位),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回收。

(二)实施流程

1.落实任务面积。各乡(镇)根据任务面积,开展加厚地膜地块落实,对使用回收0.015毫米加厚高强度地膜的合作社、农场、种植大户等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29元/亩。覆膜作物以辣椒、烤烟、马铃薯为主,其他作物为辅。回收量标准以5公斤/亩为基数,回收量以回收企业反馈的数据为准,达不到基数的不予兑现补助,达到或超过基数的按每亩5公斤折算面积。完成项目要求的10万亩加厚地膜推广任务,兑现完为止,当年未完成的面积,顺延至下年实施。

2.收集信息。各乡(镇)收集报名农户的基本信息,即:身份证号码、详细地址、一卡通(社保卡)号码、种植户购买地膜收据或发票等信息,建立“一户一档”台账资料。

3.回收方式。农作物收获后,农户按回收企业的回收标准捡拾地膜,约定统一的时间以市场价格交售给地膜回收企业,企业按照交售的数量现场支付回收地膜款给群众。每个回收点企业只负责集中收购一次,如种植户错过交售时间可自行运到企业指定的其他回收地点交售。

4.补助方式。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以各乡(镇)提供的《一户一档》《补助花名册》和回收企业交售回单为依据兑现补助,兑现时间以财政结算时间为准。回收量低于5公斤/亩基数的不予补助。

四、资金来源及使用方向

(一)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共300万元。

(二)资金使用方向。一是核心示范样板进行补助,实施700亩核心示范样板,每亩补助130元地膜款,预计补助资金9.1万元(样板面积以实际落实为准);二是宣传资料印制、台账建立、审计等费用预计2.93万元;三是对加厚高强度地膜应用及回收利用进行补助,推广高强度加厚地膜使用面积 9.93万亩,每亩补助29元,预计补助资金287.97万元,资金直接补助给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并按要求回收的种植户。项目资金实行专账、专人管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各分项如有结余资金,统一调整在某一分项中集中使用。

五、解读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侯光福,电话:3122191

联系人:王家文,电话:301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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