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2021年万寿菊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3-11 14:50:06     来源: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 阅读次数:2795

为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相关要求,加快砚山县农业产业化调整步伐,进一步发展壮大砚山县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不断培育壮大我县万寿菊产业,有效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为全县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打好坚实基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绿色生产发展为主线,立足资源和区位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依托丰富的自然资源条件,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以农民脱贫为目标,以加快万寿菊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大力发展万寿菊标准化种植,打造特色基地,提高单产,提高花农收益。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五统一、三结合”原则。五统一,即按照“统一购种、统一标准、统一实施、统一管理、统一销售”的原则统筹实施万寿菊产业发展项目。三结合,即将万寿菊产业发展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乡村振兴相结合、与农户意愿相结合。

(二)坚持“政府搭台引导,企业市场运作,农民自愿参与”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依靠市场配置资源,合理调动生产要素,实现万寿菊产业健康发展。

(三)坚持“科学规划,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资源特点,因地制宜,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原则,依靠科技有计划的推广万寿菊种植。

(四)坚持“政府扶持,龙头引领”原则。按照政府扶持,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加大基地建设,推进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要求,2021年县政府针对种植户每公斤鲜花补助0.1元,但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一是万寿菊种植户户籍是砚山县;二是万寿菊种植在砚山县辖区内;三是万寿菊鲜花交售点在砚山县境内;四是万寿菊鲜花交售给在砚山县境内注册登记的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四、发展目标及运作模式

(一)发展目标

县委、县人民政府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并对实施种植的乡(镇)农户实地走访调查,种植户对万寿菊种植充满信心。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2021在全县9个乡(镇)发展种植万寿菊3万亩(详见附件)。

(二)运作模式

按“公司+基地+农户+科技”的订单模式,公司提供万寿菊优质种子,无偿提供种植管理技术,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与当地党委政府相互配合,集中召开技术培训,做好日常种植管理的指导工作,农户积极参加公司培训,按照公司提供的种植管理技术要求种植,并按合同规定将鲜花交售公司。

五、实施步骤

1.2021年1月—2020年2月宣传发动。

2.2021年3月落实地块、造册登记、签订种植合同和发放种子等。

3.2021年4月初—4月中旬进行育苗培训工作,指导整理苗床及育苗。

4.2021年4月20日前育苗完毕。

5.2021年4月—5月中旬组织大田翻犁、整地。

6.2021年5月中旬根据降雨情况组织移栽,并加强组织缺塘补苗工作。

7.2021年7月—11月,指导加强中耕管理、病虫害防治,指导好鲜花采摘、测产验收,并充分做好鲜花收购等工作。

8.2021年12月涉及乡(镇)进行资料汇集、总结。并按砚山县境内注册登记的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提供的实际收购量,对砚山县辖区内本县万寿菊种植户按每公斤0.1元进行县级补助资金的兑付。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

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提高政府服务质量,上下同心协力抓落实,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成立砚山县万寿菊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  波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郑继江  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李荀菲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喜刚  县扶贫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志丹  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鲁永相  阿舍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黎永兴  平远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程明洪  稼依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景华  维摩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邓继松  者腊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林兴良  盘龙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姚宏平  阿猛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袁加林  蚌峨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尹  攀  八嘎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郑继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志丹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负责万寿菊产业办公室的组建、协调、督促、解决万寿菊产业工作中的重大具体问题。

县财政局:负责万寿菊产业补助资金的落实,并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

县扶贫局:负责整合项目,并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督促。

涉及乡(镇):负责辖区内万寿菊种植的宣传发动,落实地块和兑付补助资金等具体工作。

(二)资金保障

全县3万亩万寿菊种植,财政按公司实际收购量对砚山县辖区内万寿菊种植户给予每公斤0.1元补助,预计3万亩总产量达3600万公斤(每亩产量1200公斤),3万亩共需补助资金360万元。项目实施乡(镇)适时上报项目推进情况,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财政局负责做好监督和检查,确保补助资金安全和项目投资真正发挥效益。

(三)技术保障

成立万寿菊产业技术执行组。由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公司基地负责人、涉及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生物三七股股长,公司基地技术人员、涉及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技术人员为成员。负责全县3万亩万寿菊产业的项目组织实施,做好宣传发动、技术培训、技术指导、统一规范、推进进度、情况上报、项目总结等工作。

(四)档案管理

为保证项目资料的完整性,及时上报项目的工作情况,为项目验收提供依据,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附件:砚山县2021万寿菊种植计划表


附件

砚山县2021万寿菊种植计划表

单  位

种植面积

(亩)

预计产量

(万公斤)

备注

总  计

30000

3600


阿舍乡

18000

2160


平远镇

6000

720


稼依镇

1000

120


维摩乡

1000

120


盘龙乡

200

24


者腊乡

800

96


阿猛镇

2000

240


蚌峨乡

500

60


八嘎乡

500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