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4-06-06 08:17:00     来源: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阅读次数:8239

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负责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全县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域旅游。

(四)统筹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进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统筹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智慧旅游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拟定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九)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

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一)统筹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察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负责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进地方文化走出去。

(十三)负责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的有关服务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综合文稿起草等工作。

(二)文化和市场管理股。拟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协调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拟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群众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拟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创作和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艺术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指导、协调艺术展演、展览、旅游演艺及重大文艺活动。拟文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民族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产品转化开发和产业培育。拟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文物保护、考古工作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承担博物馆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开展文化和旅游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机关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制审核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工作。拟文化和旅游市场地方性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社会组织体系建设,推动行业协会开展自律管理。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文化、旅游企业诚信评价,提升文化、旅游行业服务品质。负责行政审批有关工作。

(三)旅游和产业发展股。拟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贯彻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协调推进旅游公共设施建设。协调推进旅游景区、旅游园区、旅游城市(城镇)、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拟智慧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一部手机游云南”等智慧旅游平台相关管理工作。指导旅游产业园区建设。拟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旅游行业信息化工作。拟对外交流合作规划和宣传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旅游形象国内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国内旅游市场开发工作。开展文化和旅游国内交流推广、区域合作等工作。拟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有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和旅游度假区建设。统筹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统筹推进全域旅游。协调推进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旅游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工农业旅游、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和旅游厕所革命相关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统筹生态旅游发展。统筹旅游扶贫工作。


部门领导


因人事变动,经2024年6月5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如下:

郭帅红(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文化和旅游局全面工作。                                       

周  震(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旅游、产业规划、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统计、生态文明、公共资源交易、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含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分管旅游和产业发展股。

联系江那镇、盘龙乡、八嘎乡文化和旅游方面的工作,联系云南金凤传七旅游投资开发公司。

赖晓慧(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公共文化服务、文物、图书、艺术创作与演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民族团结、科学素质、网格管理工作。

分管文化艺术遗产股,县文物管理所、县图书馆、县文化馆、县文化艺术工作团。

联系阿猛镇、维摩乡文化和旅游方面的工作,联系县文化馆和文化艺术工作团联合党支部。

雷明川(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行政审批、旅游市场管理和综合监管、“放管服”改革、法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互联网+政务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食品安全、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平安建设(综治维稳)、质量工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反恐怖防范、缉枪治爆、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信访、老干部、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

分管法规和市场管理股。

联系者腊乡、蚌峨乡文化和旅游方面的工作;联系县文化和旅游局离退休党支部。

韦林梅(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国家安全、人事机构、爱国卫生、政务公开、人才、深化改革、信息、保密、档案、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物资采购、目标绩效考核、提案办理、工青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分管办公室,工会、妇委会、团委。

联系阿舍乡、干河乡文化和旅游方面的工作;联系县图书馆党支部。

胡承鸿(党组成员、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文化市场管理、文旅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扫黑除恶、扫黄打非、“双随机、一公开”、禁毒防艾、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履行教育职责。

分管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平远镇、稼依镇文化和旅游方面的工作;联系局机关党支部。

各班子成员除负责各分管工作以外,按“一岗双责”要求履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意识形态等责任。

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后,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既有分工又有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和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分工协作关系明确如下:郭帅红—周震,赖晓慧—韦林梅,雷明川—胡承鸿。


          中共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

2024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

砚山县砚华东路78号

办公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室联系方式:

0876-3122709;0876-3122709(传真)

负责人姓名:

郭帅红(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