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6-23 00:00:00     来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阅读次数:5370

一、总体情况

(一)概况。2020年,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采取有效的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增强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强化了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工作效能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干群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一是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公开属性审查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主动、规范地公开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二是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有关职责,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教育培训“四到位”,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三是政务信息查询平台服务质量不断提高。2020年政府“12345”专线查询保持畅通,全天候24小时有专人接听。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0年截至目前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51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财政预决算、招投标信息(公告)、政府采购、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建议提案办理、政务服务、公共资源配置信息、三公经费等方面。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在政府网站、省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党务政务公开栏、县政务中心电子屏等渠道公开。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20年,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在涉及公共资源信息、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及时主动公开了相关信息。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2020年度,一是按照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等部门有关文件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职能职责,及时更新我局权力清单;二是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省、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完成工程建设、国有产权、国有土地及矿业权、政府采购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如招标公告、结果公告、合同公示),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在阳光下操作。    

(五)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2020年,我局共有2个文件涉及到政策解读。我局均已按照县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完善了相关政策解读方案及政策解读材料并及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我局的政策解读材料做到了材料内容完整。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情况。

(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八)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含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落实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由办公室牵头负责,不设置独立专门机构,共有兼职人员1人。当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开支。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

本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十)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为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网上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并结合工作实际发布相关补充规定和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63个

642.7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公开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质量等方面还需改进。

改进情况: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信息发布审核,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