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9月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3-07-07 00:00:00     来源: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589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督促全县2021年全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落实,现将2021年9月政府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予以通报,请对照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一)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方面。

9月,通过OA办公系统“县乡收发文流程”共排查出需标注主动公开并向社会公开发布的政策文件43个,其中,已按要求标注和解读的19个,未按要求公开、标注错误、未进行解读或发布的24个。存在的问题是各单位公文起草工作人员一是起草的文件多为“请示”、“批复”、“通知”等,对于为贯彻落实上级和县政府制定出台的政策而根据实际情况起草的政策文件比较少;二是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在走OA审签流程中甚至是忽略或规避此项工作的相关要求,对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文件没有附加相应的“解读材料”和“解读方案”;三是没有严格按照《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的通知》砚政办发(〔2018〕152号)要求研判公文公开属性,没有规范行文;四是由于公文起草人员变动太大,对公文公开属性、公文流转流程以及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要求不熟悉,起草公文过程中存在“现学现卖”现象,存在界定不准确,应公开的未公开,应标注的未标注。具体问题情况详见附件1。

(二)政策宣传解读方面。

9月,政府各级各部门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策文件12个,文字解读10个,图文解读1个,视频解读1个。存在的问题一是各级各部门出台的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比较少,没有对上级和县政府出台的政策进行认真深入的研究,制定落地落实见效的措施和方案还有待加强;二是部分单位对政策解读同步上报、同步审核、同步发布“三同步”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对砚山县各类宣传媒体政策宣传重视程度不够,很多没有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以及本单位宣传渠道向公众公开,详见附件1;三是政策解读人员解读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没有动漫解读、视频解读等创新解读的能力,政策解读的形式过于单一、枯燥乏味,解读没有亲和力;四是文字解读过于简单,解读只有框架,实质内容没有站在群众实用、易用等方面进行考虑解读,重形式轻内容,一些政策解读没有真正深入人心。

(三)12345政府热线办理方面。

9月共承办案件147件,文山州电信话务组在线解答27件,转砚山县办理120件,无超期件。存在的问题一是有的部门在接到工单后签收、办理不及时,工单办理滞后,超期风险持续加大;二是工作人员岗位调整过于频繁、变动大,后交接工作不到位,新接手的人员不熟悉业务,对通过12345政府热线回应群众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三是工单办理质量不高,服务质量不高,办理过程存在各种问题,未积极为来电人解决所反映问题,来电人满意度不高;四是文山州电信话务组转砚山县办理案件较多,办理压力较大;五是部分部门对自身职能职责划分不清楚,时常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同一案件在各部门间来回转办,超期风险加大;六是部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过于随意简单,没有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执法,导致群众不理解而拨打12345的次数增多,工作压力持续加大。

(四)政务新媒体运维方面。

政务新媒体平台除节假日外,原则上每天至少更新发布1条信息,每2周至少发布1条原创信息。部分部门政务新媒体运维未达到要求,如:“砚山警方”微博号在9月13、14、18、24、26日未发布信息,“砚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一大队”微信公众号在9月6、7、17、22、26日未发布信息,“砚山交警一大队”微博号在9月7、18、26日未发布信息,“砚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二大队”微信公众号在9月18、26日未发布信息,“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在9月29日未发布消息。存在的问题一是开设有新媒体的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没有认真学习《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6号),本月未按要求发布信息的单位比上月多,未按要求发布的天数较多,信息更新发布没有严格按文件要求执行;二是部分单位对开设新媒体账号前需要向县政府办公室报备相关手续不清楚,不抱备手续私开新媒体账号,导致县政府办公室监管难;三是新媒体账号推送的消息过于简单,多为业务工作、新闻信息,对群众而言实用性不强,利于群众办事的信息有待进一步挖掘;四是发布的内容不接地气,表达方式和内容不抓眼球、不吸引人,群众的关注度不高。

(五)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情况。

9月,县政府门户网站后台共发布各类信息607条,其中,政务信息337条,政府信息181条,法定主动公开信息162条。存在的问题一是对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分类、专题专栏等认识不够,信息编发没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结合,没有与自身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相结合,信息发布没有针对性,特别是法定主动公开栏目的信息数量不多、质量不高,如:养老服务、义务教育、国土交通等栏目;二是网站信息多为各单位工作业务新闻信息,信息的实用性有待加强,需进一步贴近民生、服务群众;三是信息采编发布人员变动频繁,工作交接随意,素质参差不齐,对文字的编写、图片的拍摄以及网站后台编辑能力不强,对负面信息和网络舆情缺乏准确的把握和研判,信息发布、后台编辑业务不熟;四是对信息发布工作重视不够,对发布的信息审核把关不严格,图像压缩失真模糊不清晰,图文格式排版错乱、无关字符、表格过宽、错别字、多余空格等情况时有发生。如:政府集中采购信息常出现错别字和无关符号情况。

(六)政府公报编发情况。

政府公报编发工作正常开展,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上级政策,积极因地制宜制定政策编入政府公报,强化落地落实。同时,加大政府公报的宣传力度,持续推进公众互动和参与,引导公众走进为民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办事大厅或登录县政府门户网站了解政府出台的文件和政策,充分发挥政府公报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服务群众的作用。

(七)依申请公开情况。

9月,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已通过县政府办公室以及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层层把关逐一给予申请人回应和答复。存在的问题一是申请人对云南省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以及相关内容认识还不够,所提交的申请不符合依申请公开条件;二是各单位对依申请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够,对依申请公开的内容的界定和答复程序还有待进一步学习和加强;三是各部门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一定要做到依法依规,坚持杜绝因违规执法、过激执法、暴力执法而产生新的依申请公开事项。

(八)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情况。

公开发布情况详见附件4,请没有发布的单位在10月31日以前发布完毕。存在的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重视不够、认识不够,目录编制简单随意;二是目录的编制没有结合自身的职能职责,导致目录多项为空或是一些常规简单的新闻信息填充,目录编制质量不高。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是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主动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准确、实用;二是要强化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执行力,重点做好政策解读、执行公开、结果公开、法定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工作,深入研究工作事项和任务,理顺工作要点,及时准确发布信息,补齐信息公开短板,找准工作重点,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三是要在开展好创卫、创文等工作的同时,积极回应群众关心关切,持续扩大政策宣传,及时传递信息,进一步强化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媒体账号、12345政府热线、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平台的作用,听取民意、了解民意、回应民生,为民排忧解难;四是凡是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的信息请务必做好保密性审查工作,并认真填写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以备上级保密机构审查。

三、工作提醒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持续完善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是根据历年考核要求,单位主要领导至少解读一次政策,具体可以参考(/zfxxgkqcscxx/zfxxgkzn322/zcjd/content_2992);三是及时更新相关专题信息,相关部门要积极发布信息,确保栏目有信息内容支撑保障,如:“砚山县外商投资信息服务平台”和“电子商务进农村”专栏请县工信商务局积极按要求积极发布信息,扫黑除恶栏目请县公安局按要求积极发布信息。各部门要对照“法定主动公开”栏目对号入座,比如: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根据单位的职能职责在相应的栏目内公开发布信息;四是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其他工作。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