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3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砚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七乡大道)
联系方式:0876-313167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2024073
| 杨建华 张小香 余鸿力 杨雅清 杨自英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砚山县平远镇新平社区德安村小组 | 532622102018JC01226F00010001 | 宗地面积:150㎡ 建筑面积:393.50㎡
| 住宅 | |
2024074
| 袁洪花 李志彪 李建生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砚山县阿猛镇倮基黑村委会三达村小组 | 532622104213JC01928F00010001 | 宗地面积:138㎡ 建筑面积:364.22㎡
| 住宅 | |
2024075
| 杨朝品 李得仙 杨玉成 杨玉科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砚山县阿猛镇倮基黑村委会三达村小组 | 532622104213JC01929F00010001 | 宗地面积:150㎡ 建筑面积:368.51㎡
| 住宅 |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