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20240072号)
发布时间:2024-05-29 09:21:20     来源: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16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宗地面积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云(2019)砚山县不动产权第0005630号

何洪文

何永福

罗正美

186.8㎡

宅基地使用权

532622103101JC01692W00000000

砚山县稼依镇小石桥村委会下寨组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