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编号:2024159号)
发布时间:2024-07-11 08:38:30     来源: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985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7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砚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七乡大道)

联系方式:0876-3131670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2024159

 

李建华

李加彩

李宗花

李仕明

宅基地使用权

砚山县江那镇路德村民委脚侧竜村小组

532622101204JC02690W00000000

宗地面积:150㎡

 

住宅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