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20240082号)
发布时间:2024-07-11 08:42:08     来源: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998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云(2021)砚山县不动产权第0001504号 

李先林 李美芬 李进城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532622102205JC01473F00010001

砚山县平远镇洪福村委会拖白木村小组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