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428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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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史志办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及公开表
目录
第一部分2019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九、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2019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表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表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表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表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表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表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砚山县史志办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县史志工作。
2、拟定全县史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3、组织、编纂、出版和发行《中共砚山县地方史》、《中共砚山县委执政纪要》、《砚山县志》和《砚山年鉴》《砚山县革命老区发展史》。
4、组织、审定、指导、评审乡(镇)志、部门志的编纂、出版工作。
5、组织搜集、整理、编纂、出版和保存地方史志文献和资料。
6、组织开展调查,开发地方史志资源,编纂、出版地情资料。
7、组织开展史志理论学习研究,交流编史修志经验,培训编史修志人员。
8、编辑发行内部刊物《史志工作简讯》。
9、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委员会史志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
1、综合股
负责本单位文字、会务、档案、人事、财物、资产、后勤等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党史研究股
贯彻落实中央和各级党委党史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党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对全县党史资料的征集、编辑及业务指导、开发利用;负责各类党史出版物发行审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3、地方志股
负责县志、乡(镇)志和部门志的编修、规划、指导、编辑、评审、出版、发行、管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年鉴股
负责年鉴编纂工作的组织、培训、验收、管理、出版、发行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好党史资料征研编纂工作
(1)对照《中共砚山县地方史》(1949~1978)编纂方案要求,推行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倒逼制,有序推进编纂工作;
(2)落实党史工作“一突出、两跟进”要求,做到“六坚持六强化”,扎实做好党史征研工作;
(3)配合县老促会做好《老命老区(砚山)》一书资料收集整理编纂工作。
2、扎实抓好志编纂工作
(1)对照《砚山县志》(1991~2010)编纂方案,强化业务指导,完善资料搜集,加大工作力度,保证工作进度与时间同步,有序推进县志续修工作。
(2)加强部门志、专业志、乡镇志编修指导和印刷出版工作,抓好《砚山任务志》资料收集整理编纂工作。
(3)、积极组织收集申报平远、稼依、阿猛三镇录入《中国名镇志》和者腊批洒村录入《中国名村志》。
3、抓好《砚山年鉴》(2018)编纂工作
(1)用《年鉴质量管理标准》规范年鉴编纂出版,突出砚山特色,保证质量,提高《砚山年鉴》的资料性、权威性和影响力,增强时效性和服务性,力争2017年12月底出版发行,并力争在全省综合年鉴评选中取得好成绩。
(2)按时编报省、州安排的专题材料,完成《云南年鉴》、《云南小康年鉴》、《文山州年鉴》中砚山部类的上报资料按时编报省、州安排的专题材料,完成《云南年鉴》、《云南小康年鉴》、《文山州年鉴》中砚山部类的上报资料。
4、做好《中共砚山县委执政纪要》编纂工作
认真总结编纂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法方式,提升编纂质量,与年鉴编纂同步启动《中共砚山县委执政纪要》(2018)编纂工作,力争于2019年12月底编印出版。
5、做好革命遗址保护工作
(1)充分利用全县革命遗址普查成果,通过上级补助、部门整合、社会捐赠的资金筹措模式,分批逐点逐项做好革命遗址立碑、管理、保护工作;
(2)抓好王有德故居参观接待服务工作;
(3)开展砚山县革命老区调研工作和党史纪念活动,极发挥好革命遗址所具有的史实性、教育性功能,借助“五·四”“七·一”“八·一”及相关的专题教育活动的开展,为开展全民红色革命教育、社会主义爱国教育搭建平台。
6、开展史志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1)充分利用好地情资料,挖掘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资源,整理有开发价值的历史文化遗产,把史志资源转化为服务党委与政府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工作成果。不断完善信息化建设,扩大史志信息覆盖面。
(2)加强档案立卷归档工作,为社会各界人士提供查阅服务。加强档案立卷归档工作,为社会各界人士提供查阅服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91.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1.5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91.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1.5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1.57万元(本级财力191.5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91.57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9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4.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7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其中:基本支出191.57万元: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73.93万元,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7.64万元,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功能科目分组: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191.57万元,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169.93万元,增加21.64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为政策性增资。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预算和2019年预算都没有安排项目支出。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0.8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0.8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三公”经费无变化 。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0.8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三公”经费无变化 。主要用于完成各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无公务用车运行费。
九、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砚山县史志办认真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加强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定了财务相关制度及内控制度,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预算收支的平衡,严格管理好项目资金,在厉行节约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保证史志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完成。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安排17.64万元,比上年增加0.09万元,增加原因是工会费计提基数有所增加(工资增长)。分细安排支出为:办公费0.8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0.06万元,电费0.09万元,邮电费1.3万元,差旅费3.6万元,,培训费0.4万元,公务接待费0.85万元,工会费1.4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9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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