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砚山县平远镇2022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平远镇2022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平远镇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中国共产党平远镇委员会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委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等重大事项。
(3)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 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党组织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和思想阵地。
(7)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平远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决定和命令,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研究制定、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社会保障等事业和财政、社会治安、公安、司法、计划生育、民族宗教等行政工作。
(3)保护国有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激发乡村发展活力,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乡村振兴。
(5) 强化规划引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基本服务均等化。
(6)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推进服务便民化改革,提高群众办事便捷程度。增强乡村治理能力,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7)完成上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平远镇共设置九个机构,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公管理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平远镇人民政府机关,内设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组织和人力资源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爱国卫生和七个专项办公室、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局。
2.砚山县平远镇党委
3.砚山县平远镇人大
4. 砚山县平远镇财政所
5.砚山县平远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 砚山县平远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7.砚山县平远镇应急服务中心
8.砚山县平远镇综合执法队
9.砚山县平远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在经济发展上取得更大进步。坚定不移把高质量发展、跨越式发展、绿色发展作为全镇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主攻方向,加快产业平台拓展集聚,优化产业规划布局,提升基础设施配套。一是推动招商引资促发展。完善产业发展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瞄准“砚品入沪”“砚品入粤”“砚品入京”,开展精准化、专业化招商推介活动,强链补链延链。紧跟省、州、县的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高质量谋划申报项目,争取更多项目投资和政策性支持。二是推动工业跨越发展。坚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产业优、质量高、效益好、可持续”的发展主线,以产业转型为核心,主动摆脱对能源资源消耗型工业经济的依赖,加快推动全镇工业提质增效。以平远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园区规划申报为依托,大力引进适合地方经济发展的好项目,带动平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三是推动农业品牌发展。加快推进5000头奶牛养殖项目建设,着力打造平远高原特色农业品牌,实现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四是推动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培育现代服务业发展新动能,继续提升“服务型经济”占比。依托平远镇区位优势,加快商贸物流中心建设步伐,掌握运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着力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依托千亩生态园、甜橘柚示范基地、5000头奶牛养殖等项目,积极打造乡村旅游新亮点。积极鼓励金融、信息、中介、文化等行业的发展,全面扩量提质现代服务业市场。
2、在乡村振兴上开创更新局面。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我们平远要志争先锋,力创标杆,成为全县乃至全州的乡村振兴示范区。一是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培育长效脱贫机制,加强边缘户关注监测,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持续稳定增收,防止新增贫困人口。二是压实乡村产业振兴。加快田园综合体、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强化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深入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培强扶优消薄”工程,鼓励培育“一村一品”,做大做强“红土地马铃薯”、果蔬、烟草和辣椒等特色产业。三是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激发农村发展活力。重拳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彻底解决我镇人居环境“脏乱差”的短板。
3、在城乡建设上谋求更多突破。结合平远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优化城乡发展空间。完善规划体系。依托《平远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平远镇城镇总体规划(2017—2030)》《平远镇农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等构建梯次合理的城市体系建设,按照培育中心、完善体系、强化功能、协调发展的思路,将平远建设成为合理分工、优势互补、梯次发展、创业与人居环境皆佳的集镇。融合城乡发展。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镇道路、供水、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交通、公共服务向农村拓展,逐步打造城乡融合发展体系。强化设施保障。完成阿三龙重点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启动德厚水库“引水入平”工程,逐步解决平远缺水问题。全力推进大白户高铁站项目、平远天然气供气项目开工建设,为城乡发展提供新动能。
4、在生态宜居上实现更大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加精细划定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发展边界,既要合理规划发展需要,也要维护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形成互补互利、可持续发展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更加坚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从严落实环境保护制度,着力在生态宜居上实现更大作为。继续深入开展节能减排降碳全民行动,积极引导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实现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5、在民生福祉上拿出更实举措。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努力让人民过上更稳定、更美好、更幸福的生活。强抓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按照分级分类、精准施策、精准防控的要求,强化网格化管理,全面压实防控责任。继续引导干部群众绷紧思想之弦不放松,时刻保持警惕。严格对外来人员防控和监测,坚持外防输入。深化拓展爱国卫生运动,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防线。改善民生事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创业就业政策,建立健全政策扶持、金融服务、创业培训等工作机制,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在医疗卫生、全民教育、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等方面达到更高水平,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攀升。创新社会治理。持续巩固扫黑除恶成果,深入推进“缉枪治爆”“禁毒防艾”人民战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认真应对和妥善处理群众述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积极运用法律手段推动各类社会问题解决。
6、在政府自身建设上下更大力气。顺应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加快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努力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加强政治建设。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守初心、担使命”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坚持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全面深化政务公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社会和舆论监督,推动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升执行力落实力。紧扣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决策部署,紧盯年度目标工作任务,紧抓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题、短板,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工作实效。转变作风提效能。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时刻防范、及时纠正“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坚决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大力营造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的氛围,尽心竭力把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和使命履行好担当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9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9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3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 118人,其中:行政编制 49人,事业编制 69人。在职实有11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4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63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823.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23.8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3650.04万元对比增加173.78万元,上升4.76%,主要原因分析我镇村社干部人员工资调整、和侨社区、富侨社区税费改革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823.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23.8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82.43万元(本级财力3882.4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3650.04万元对比增加173.78万元,上升4.76%,主要原因分析我镇村社干部人员工资调整,和侨社区、富侨社区税费改革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823.8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82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10.15万元,与上年3647.04万元对比减少36.89万元,下降1.01%,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我镇撤销平远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项目支出213.67万元,与上年3万元相比增加210.6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我镇今年增加平远镇财政所房租费、人民武装部经费,人代会经费、平远镇和侨社区、富侨社区税费改革经费。
2010101-行政运行12.5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0.5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96万元;
2010301-行政运行2530.4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989.6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36.95万元,项目支出203.87万元;
2010350-事业运行329.75万元 ,主要用于人员经费308.7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0.98万元
2010601-行政运行52.1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36.4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7.74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
20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2.9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12.97万元
201301-行政运行25.4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21.5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92万元
2070109-群众文化55.5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51.0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51万元
208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5.0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68.4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6.62万元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15.6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14.6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0.93万元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91.9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91.1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0.81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3.2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73.25万元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3.72万元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2.6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52.62万元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4.7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44.76万元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1.6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21.66万元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8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8.86万元
2120104-城管执法32.9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30.0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93万元
2130104-事业运行1.8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1.8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103.4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03.45万元
22401050-事业运行79.3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72.6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6.68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382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10.15万元,项目支出213.67万元)。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1443.1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00.57万元、津贴补贴331.92万元、乡镇工作岗位补贴64.8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32.15万元、绩效工资205.39万元、养老保险173.24万元、基本医疗保险973.7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66万元、工伤保险3.15万元、大病医疗保险5.71万元、失业保险3.71万元,住房公积金103.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5.39万元(其中办公费34.61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2.01万元、电费2.47万元、邮电费2.06万元、、差旅费33.55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4.9万元、公用经费用于车辆远行维护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工会经费17.2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47.1万元、公共交通专项经费4.71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1.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91.61元(其中离休费14.39万元、退休费191.40万元生活补助1785.82万元)。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213.67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平远镇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4.6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根据《砚山县“三公”经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按“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编制预算,控制单位支出,我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平远镇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
平远镇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动,根据《砚山县“三公”经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按“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编制预算,控制单位支出,我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主要用于完成各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70次,共计接待56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平远镇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4.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动根据《砚山县“三公”经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按“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编制预算,控制单位支出,我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动,没有新增车辆用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动,根据《砚山县“三公”经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按“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编制预算,控制单位支出,我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年末车辆保有辆5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5.23万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45.23元减少270万元,下降60.64%,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动,工作经费减少。其中:办公费34.61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2.01万元、电费2.47万元、邮电费2.06万元、、差旅费33.55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4.9万元、公用经费用于车辆远行维护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工会经费17.2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47.1万元、公共交通专项经费4.71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1.7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