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04-12 18:15:12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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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和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监督指导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落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相关政策,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落实,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指导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实施自然资源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县级地质矿产勘查等专项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协调配合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查询。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监督落实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4.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乡(镇)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委、县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15.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16.统一领导和管理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砚山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委、县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自然资源执法督察股、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国土空间和城乡规划股、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股、地质勘查资源保护股、矿业权管理股。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财务等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工作。

2.自然资源执法督察股。制定自然资源督察制度,落实自然资源督察有关政策和工作规则等。根据授权,承担对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配合起草有关自然资源规则和管理地方性法规。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和“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制度、规程、规范。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指导督促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配合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指导乡(镇)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建设,组织自然资源执法业务培训。负责协调县自然资源局法律顾问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3.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股。拟订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开展土地、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定期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负责指导监督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承担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承担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县级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项目。管理测绘基准、测绘系统。负责全县测绘资质的初审及管理和监督管理在县内从事的各类自然资源测绘工作。负责县级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市场管理,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订界线标准样图。建立县级地理信息系统服务平台,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组织拟订自然资源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应用体系建设。

4.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制定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实施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拟订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实施办法。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编制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承担上报国务院、云南省人民政府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文山州人民政府、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土地征收征用的初审、报批工 作。承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初审、 报批工作。

5.国土空间和城乡规划股。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承担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组织编制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县级以下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的编制。承担上报云南省人民政府、文山州人民政府和砚山县人民政府审批的地方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承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审核、报批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承担砚山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承担砚山县城乡规划职责和管理责任。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专项规划的编制等工作。

6.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股。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措施的研究工作,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有关工作。指导乡(镇)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政策和补偿标准的制定等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7.地质勘查资源保护股。承担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国家、省级、州级和县级财政出资的地质勘查项目的监管,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专项勘查。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以生态保护为主的有关保护工作。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8.矿业权管理股。落实矿业权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矿产资源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开展矿产资源形势 分析和战略研究,拟订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并指导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有关管理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负责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管理、矿产地储备工作。负责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承担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所属事业单位15个,分别是:

1.砚山县自然资源规划和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2.砚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3.砚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内设办公室、受理登记室、审核室、权籍调查室、信息档案室5个机构);

4.砚山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办公室、土地执法巡查室、矿产执法巡查室、案件查处室、档案管理室5个机构);

5.砚山县自然资源局阿舍自然资源管理所,加挂砚山县阿舍乡不动产登记服务站牌子;

6.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平远自然资源管理所,加挂砚山县平远镇不动产登记服务站牌子;

7.砚山县自然资源局稼依自然资源管理所,加挂砚山县稼依镇不动产登记服务站牌子;

8.砚山县自然资源局维摩自然资源管理所,加挂砚山县维摩乡不动产登记服务站牌子;

9.砚山县自然资源局江那自然资源管理所,加挂砚山县江那镇不动产登记服务站牌子;

10.砚山县自然资源局盘龙自然资源管理所,加挂砚山县盘龙乡不动产登记服务站牌子;

11.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八嘎自然资源管理所,加挂砚山县八嘎乡不动产登记服务站牌子;

12.砚山县自然资源局者腊自然资源管理所,加挂砚山县者腊乡不动产登记服务站牌子;

13.砚山县自然资源局蚌峨自然资源管理所,加挂砚山县蚌峨乡不动产登记服务站牌子;

14.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干河自然资源管理所,加挂砚山县干河乡不动产登记服务站牌子;

15.砚山县自然资源局阿猛自然资源管理所,加挂砚山县阿猛镇不动产登记服务站牌子。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为宗旨,在项目建设和要素保障上实现新作为。一是抓实规划管控服务。国土空间规划“三线划定”于8月形成最新划定成果上报,10月14日获自然资源部审批,并于11月15日下发成果矢量运用成果数据;组织专家审查会10次审查通过30个;规划委员会召开8次审查通过29个;依法依规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98份,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134份,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份。二是认真推进土地整治项目。累计完成32个项目的部级核定备案入库工作,核定数量指标372.4046公顷,水田规模指标899.7057公顷,粮食产能指标518.5万公斤;我县累计实施了13个增减挂钩项目,其中已上报省级验收项目4个,其余9个项目正在开展验收举证整改工作;三是全力以赴抓实要素保障。2022年以来,完成成片开发方案上报2个;共组织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上报8宗,总用地面积391.21公顷,其中已获省级审批2宗,用地面积48.86公顷;共依法供应土地49宗,面积258.7032公顷,成交价款54604.8107万元。四是抓实占补平衡指标流转。统筹流转耕地数量指标19.0998公顷、水田规模指标7.8891公顷、粮食产能指标357298.35公斤,用于丘砚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指标交易收入5597.151万元。

2.以保护为主线,在统筹自然资源管理上新台阶。一是坚守红线不动摇,全县耕地保有量明确增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格落实耕地“非农化”,力保全县耕地保有量面积不低于169.1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123.67万亩。2022年来共计查询生态红线意见144份,查询基本农田意见124份,查询过程中严格按照我县基本农田成果出具意见,确保用地选址避让生态红线和基本农田。二是围绕生态抓管理,破坏生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扎实抓好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已完成252个矿山生态修复一矿一册编制,其中230个纳入本次历史遗留矿山实施方案编制,22个已转型和利用自然修复,完成6个历史遗留采石矿山生态修复方案编制和评审工作,涉及面积154亩,争取省级项目资金154万元。

3.以执法监察为抓手,在推进法治建设实现新突破。一是扎实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和卫片执法检查等工作顺利推进。印发了《砚山县贯彻落实通报挂牌约谈冻结问责“五项机制”全面从严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实施方案的通知》,层层签订不违法用地承诺书47206份,拆除农村乱占耕地建房156宗,违占土地面积570.79亩;202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违法占耕比例由85.92%降至3.61%,问题整改率排名全州前列。二是耕地保护督察整改真落实。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涉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2个问题已拆除复垦整改到位,听湖和苑小听湖处暑搬迁点正在整改,工业园区、特色小镇等建设违法占用耕地9个问题68个图斑已整改完成53个,基础设施项目及生态治理等其他非农设施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已整改完成1个、正在整改11个,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土地卫片执法数据上报不实4个问题27个图斑已整改完成19个,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监管不到位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5个、正在整改11个。三是矿产资源打非治违实现常态化。坚持白+黑、5+2“严起来”动态巡查机制,共出动1175人(次)开展常规巡查316次,发现制止矿产违法行为23起。集中开展专项整治12次,扣押非法盗采车辆装载机81台,没收违法矿产品5400余吨,收缴罚没款30.518万元。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设立专项工作卡点1个(铳卡)。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全县无证开采、私挖盗采等行为较好得到遏制。四是“清廉砚山”建设行动见成效。截至目前,我县13199名公职人员申报了个人住房情况,申报疑似违章建筑802户。共排查住宅小区57个,已经拆除违章搭建295户,完成拆除面积4054.54㎡。我县2022年确定的2个试点小区目前已完成州级验收。    

4.以深化改革为支点,在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新成效。一是狠抓服务质量。致力于塑造“不动产店小二”角色,针对特殊群体提供电话预约、线上咨询、上门服务、延时办理、快递到家等特色服务共发放不动产权证12517本,涉及累计抵押贷款金额395224.33万元。同时,简化审批流程上,全力构建起高效、便民的登记体系。今年9月,我县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办理时长压缩到0.1,位居全州第二位。二是狠抓历史遗留问题攻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县梳理排查出机关办公用房10个单位14宗地,房改房、集资房6个单位共166户166套,历史遗留问题房地产小区1个。为历史遗留小区购房户办理12套商品房不动产权登记,彻底解决了困扰辖区居民多年的“闹心事”。三是其他重点基础工作顺利推进。矿业权管理方面:编制完成砚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上报矿业权配号系统办理县级矿山采矿权新立4个;采矿权挂牌出让3个,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1498.475万元,采矿权使用费2.5815万元。地质灾害方面:完成《砚山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公布实施工作,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148个,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100份,避险明白卡532份,组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培训会2次,共200余人参加培训,全年共出动300余人次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累计100余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统一战线、深化改革、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等各项工作强力推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5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110人。在职实有13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33人。

离退休人员 4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42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585.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02.61万元,政府性基金13856.9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25.94万元。

与上年2346.79万元对比增加14238.71万元,增长了606.7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项目预算13856.9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非税项目资金122.41万元,退休人员等经费增加133.4万元,自有资金125.9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6459.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459.5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02.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3856.9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2346.79万元对比增加14112.7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项目预算13856.9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非税项目资金122.41万元,退休人员经费增加等133.41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6585.5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6459.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0.20万元,与上年 2346.79万元对比增加133.41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退休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3979.37万元,与上年 0万元对比增加13979.37,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非税收入项目。自有资金支出125.94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增加125.94万元,原因是从本年开始需把自有资金录入预算项目系统中。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7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等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159.5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13856.9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主要是: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3889.13万元,城市建设支出1375.4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566.27万元,农业生产发展支出1529.15万元, 农村社会事业支出113万元,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384万元;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926.3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154.9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459.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0.20万元,项目支出13979.37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支出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126.7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33.14万元、津贴补贴427.81万元、乡镇工作岗位补贴14.4万元,奖金109.52万元、绩效工资295.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6.8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6.2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3.4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54万元、住房公积金154.9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1.7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住房保障支出,编外人员(巡查员)工资;

2.商品和服务支出3025.69万元。其中:办公费240.89万元、水费6.50万元、电费2.50万元、邮电费6万元、差旅费13万元、劳务费36万元、委托业务费2591.48万元、福利费1.7万元、维修(护)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工会经费24.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公务交通补贴66.54万元、公共交通专项经费6.65万元,其他交通费1.3万元,退休公用经费1.27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机构正常运转日常公用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4.63万元。其中:退休费147.64万元、生活补助116.9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和遗属生活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支出;

4.资本性支出11042.51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5.7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7888.15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903.80万元、土地补偿1244.86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复印机一台、用于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基础设施建设,土地补偿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1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2.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2.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2.9万元,较上年 29万元对比减少6.1万元,下降21.0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 0万元无增减,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9万元,较上年 5.25万元减少4.35万元,下降82.8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9次,共计接待96人次。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减少的原因是按“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厉行节约为根本编制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2万元,较上年 23.75万元减少1.75万元,下降7.3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 0万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较上年 23.75万元减少1.75万元,下降7.3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减少的原因是按“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厉行节约为根本编制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城镇批次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勘测定界经费预算绩效目标:通过对城镇批次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勘测定界,为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批项目提供土地使用情况,保障项目用地,提升土地利用; 第四批次城镇建设项目用地报件技术服务经费预算绩效目标:通过批次城镇建设项目用地报件技术服务费,为项目建设用地提供保障;砚山县2018年以来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勘测定界经费预算绩效目标:通过对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勘测定界,为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批项目提供土地供应情况,保障项目用地,提升土地利用率; 平远镇蒲草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3个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绩效目标:通过对项目区内地块进行栽种管护,使项目顺利通过省级验收,下达节余指标批复,争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指标收益最大化。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2.52万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212.02安排减少9.5万元,下降4.4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减少,公用经费核定对应减少。其中:办公费23.5万元、水费6.50万元、电费2.5万元、邮电费6万元、差旅费13.00万元、维修(护)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工会经费24.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0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73.1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7万元,其他经费20.2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砚山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120905.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9568.98万元,固定资产1315.6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0.7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18367.80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2537.56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汇总事务中心,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两个账套统一核算,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1日资产月报数据。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2.本单位2023年无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3.本单位2023年无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4.本单位2023年无新增资产配置,故《新增资产配置表10》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5.本单位2023年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1》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附件:砚山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监督索引号53262201432400111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