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04-13 11:05:40     来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阅读次数:1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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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砚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的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负责组织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组织实施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负责实施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相关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优抚工作;组织实施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实施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负责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组织实施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烈士评定的申报和备案相关事宜;承担拟列入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申报事宜。

9.负责监督检查各乡(镇)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移交安置和拥军优抚股。所属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砚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砚山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3.砚山县烈士陵园管理所。

4.砚山县军供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工作,协调开展退役军人党建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来信来访工作,负责督办重要来信来访批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部门年鉴的编纂工作;牵头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党代表建议、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组织实施优待抚恤地方性政策、标准和办法;组织实施地方性退役军休安置工作政策、办法草案;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的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负责全县企业军队转业干部数据库建设及解困资金申报核算拨付;负责组织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组织实施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复员退伍军人、人民警察、见义勇为等人员伤残评定的组织、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实施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相关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优抚工作;组织实施军供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身份核定和数据更新、动态管理;负责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组织实施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烈士评定的申报和备案相关事宜;承担拟列入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申报事宜;承办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并负责日常工作;承办县政府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砚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 7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02.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72.8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556.70万元对比增加46.18万元,增长2.97%,主要原因分析是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费用提高标准。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572.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72.8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72.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556.70万元对比增加16.18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分析是(1)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费用提高标准;(2)退役安置人员补助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02.8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572.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1.59万元,与上年1284.90万元对比减少923.31万元,下降71.86%,主要原因分析是部分上年基本预算支出变更列入项目预算支出;项目支出1211.29万元,与上年271.80万元对比增加939.49万元,增长345.65%,主要原因分析是(1)本年度纳入兵役征集补助项目支出及退役安置补助项目支出;(2)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经费预算支出纳入项目预算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国防支出-国防动员-兵役征集支出102.00万元。主要用于兵役征集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0.8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40.7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8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5.56万元。主要用于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112.64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补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伤残抚恤支出23.64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补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24.16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补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义务兵优待支出11.34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家庭优待补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其他优抚支出477.0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优抚对象补助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支出161.2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24.00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 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支出42.0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230.5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及机关运转公用经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拥军优属支出81.64万元。主要用于拥军优属经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失业保险缴费。

1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

1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9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

1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

2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大病保险缴费。

21.卫生健康支出-医疗救助-城乡医疗救助支出50.16万元,主要用于军转干部医疗保障经费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优抚对象医疗-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95.7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23.1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工资80.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津贴补贴59.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奖金15.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绩效工资4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住房公积金23.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商品和服务支出9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7万元,项目支出67.30万元)。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89.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26万元,项目支出1138.34万元)。

12.资本性支出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65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万元,较上年 5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砚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加变化原因: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

砚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较上年 1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170人次。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动,根据《砚山县“三公”经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按“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编制预算,控制单位支出,我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主要用于完成各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砚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万元,较上年4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 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 4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动,根据《砚山县“三公”经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按“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编制预算,控制单位支出,我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砚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了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主要从预算配置控制、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管理程度、履职效益等方面进行了评价,未涉及有重点项目建设,最终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预算支出综合整体评价得分为91分,评价评级为“优”。

存在的问题:(1)缺乏对绩效评价的系统性学习,对绩效指标的设置较笼统。难以做到评价指标要能够细化量化和可考核,能够进行比较、综合、分析和评价。(2)绩效评价指标有待细化。缺乏对绩效评价系统性培训,不能将绩效指标设计遵循科学性、规范性、系统性、实用性的原则,做到理论上有科学依据,实践上切实可行。

下步打算:(1)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用款计划、预期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专项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加大财政集中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2)完善绩效考评体系,使考评有据可依。(3)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4)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应经常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学习与财务工作相关的知识,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在业务上不断提高。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6.57万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8.40万元减少1.83万元,下降6.4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在职职工人数比上年减少2人,退休人员比上年增加2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1.83万元,其中:办公费3.40万元,水费0.50万元,电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差旅费1.10万元,邮电费0.7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印刷费0.30万元,工会经费3.72万元,其他交通费10.4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3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砚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4661.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10万元,固定资产4616.8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94.4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9.7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说明

1.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2.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3.本单位2023年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4.本单位2023年无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预算,故《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5.本单位2023年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新增资产配置表10》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附件:砚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76300111

砚山县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140003砚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