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医疗保障局(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3-15 15:30:17     来源:砚山县医疗保障局 阅读次数: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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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医疗保障局(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砚山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上级制定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政策、规划和标准。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医保支付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对医疗费用的控制机制。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配合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改革。

4.执行上级医疗保障部门确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制度加强管理。

5.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组织实施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和支付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8.落实医疗保障行业扶贫政策,推进医疗保障行业扶贫工作有序开展。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砚山县医疗保障局严格执行州级统一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有关职责分工:

(1)与砚山县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砚山县卫生健康局、砚山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与砚山县民政局有关职责分工。砚山县民政局与砚山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砚山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给砚山县医疗保障局,砚山县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3)与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砚山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12.下设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管理局。目前在医保办事大厅开设社会保障卡业务、异地就医、城乡居民业务、城镇职工业务、大病保险5块服务范围的经办业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基金监管股、政策法规股、待遇保障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砚山县医疗保险中心;

2、砚山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财务未单列。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重点目标

1.2024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数53.28万人,参保率达到98%。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率达80%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率达70%以上。

(二)主要措施

1.聚焦推进参保扩面工作,持续推动多层次医保体系提能增效。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力争基本医保实际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夯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稳妥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落实,推进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欠费清缴工作。深化“医保纾困”,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做好重点人群参保工作,拓展兜底保障渠道,实现困难人员应保尽保,有效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风险。

2.聚焦“三医”协同共进,持续深化医保重点领域改革提升。继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普通门诊统筹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推进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电子处方流转医保结算,探索推进生育保险直接结算。完善DIP支付方式改革政策措施,优化经办服务管理,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国家试点改革工作质量。常态化组织医疗机构参加国家、跨省联盟、州(市)联盟、带量价格联动等集采,巩固拓展“两病”用药保障机制,全面做好高血压、糖尿病高效精准保障,稳步提升保障水平。

3.聚焦守牢群众“看病钱”,持续加强医保基金运行常态化监管。聚焦基金监管制度规范、行政监管规范、日常检查流程规范等,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完善部门间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医保基金使用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项检查、交叉检查和稽核检查全覆盖,健全基金安全监管体系,着力打造医保基金监管基层综合治理新格局新模式,“看牢靠、用精准”医保基金。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8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43.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3.5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0.00万元。

与上年610.01万元对比减少266.42万元,下降57.79 %,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构改革后,2024年砚山县医疗保险中心财务单独核算。部分人员和经费都有所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13.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3.5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3.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590.01万元对比减少276.42万元,下降46.85%,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构改革后,2024年砚山县医疗保险中心财务单独核算。部分人员和经费都转移到砚山县医疗保险中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43.5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13.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59万元,项目支出100.00万元。预算总支出与上年 610.01万元对比减少了266.42万元,下降43.67%,主要原因2024年砚山县医疗保险中心财务单独核算。部分人员和经费都转移到砚山县医疗保险中心。基本支出213.59万元,比上年558.46万元减少了344.87万元,下降61.75%,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构改革后,2024年砚山县医疗保险中心财务单独核算。部分人员和经费都转移到砚山县医疗保险中心。

项目支出100.00万元,与上年51.55万元对比增加48.4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4年增加了65万元的离休人员医疗保险,上年是在人员经费民生资金核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5.29万元,主要用于发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工作经费;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5.49万元,主要用于发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及工作经费;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5.3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事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

5.“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2.9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0.7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4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8.“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万元0.89;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和大病保险缴费;

9.“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35.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困难企业职工大病保险补助;

10.“2101501”行政运行122.8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及单位在职人员的工资支出;

11.“2210201”住房公积金11.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13.59万元,项目支出100.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3.5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住房保障支出及保证机构正常运转日常公用支出、保全县困难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分别列:

1.“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支出39.71万元,其中:行政基本工资36.18万元,事业基本工资3.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支出48.81万元,其中:行政-津贴补贴48.28万元,事业-津贴补贴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支出1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07-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支出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10-工资福利支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8.66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7.9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1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30114-商品和服务支出-医疗费”支出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30199-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2万元(基本支出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支出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30202-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支出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30205-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支出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30206-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支出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30207-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支出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支出0.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30213-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费”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30215-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30216-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30217-公务接待-公务接待”支出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2.“30226-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费”支出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4.“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5.“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支出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6.“3029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7.“303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支出5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8.“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支出35.0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5.00万元)。

29.“30307-离休干部医疗保障资金-医疗补助”支出6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5.00万元)。

30.“30399-其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4年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4年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4年本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60万元,较上年 0.6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砚山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 0万元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主要因为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

砚山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60万元,较上年 0.6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持平原因: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省、州规定,厉行节约原则,尽量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砚山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 0万元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 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 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主要原因砚山县医疗保障局无车辆编制,无车辆,无购置。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砚山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无重点项目,无需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54万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3.09万元减少了41.55万元,下降了78.26%,下降原因是2023年机构改革后,2024年砚山县医疗保险中心财务单独核算,部分人员和经费都转移到砚山县医疗保险中心。其中:办公费0.64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05万元、邮电费0.05万元、印刷费0.05、会议费0万元、差旅费0.90万元、公务接待0.60万元、劳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2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砚山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20.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4万元,固定资产19.3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3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0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0项,账面原值9.1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故《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06》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2.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故《政府采购预算表07》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3.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表08》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4.本单位2024年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5.本单位2024年无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故《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6.本单位2024年新增资产配置17.万元,其中电脑20台,16万元;凭证装订机1台,0.58万元;文件柜10组,0.60万元。

7.本单位2024年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76400100111

附件2:(保障局本级表)砚山县2024年140001001砚山县医疗保障局预算公开情况表2024031404164803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