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4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3-15 16:24:46     来源:砚山县农村经营管理站 阅读次数: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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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砚山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

2.承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3.负责农村经济情况调查统计。

4.负责农经项目申报及组织实施。

5.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监督减轻农民负担,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6.承办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着力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着力抓好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管理,推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流转经营权“三权分置”。采取“试点先行、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县共完成11个乡(镇)98个村委会1172个村小组97974户共2156407.67亩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颁证率为100%,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切实解决土地承包四至不清、面积不准等问题。鼓励、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定期开展流转情况排查,促进农业生产适度规模经营。截至目前,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达21.29万亩,涉及农户36341户。

2.农村宅基地管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地审批联席会议制度,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制定出台《砚山县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工作县级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和解决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困难问题,定期收集上报农村宅基地备案月报、半年报、年报等工作,今年全县乡镇共收到农村宅基地申请2893宗,受理1522宗,已审批1189宗,审批面积172337.58平方米,共牵头组织召开县级联席会议1期20余人次,完成宅基地情况统计表收集上报11期。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秩序,引导农村有序建房,维护农民建房合法权益,加强对11个乡(镇)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2023年6月,根据上级要求,落实了农村宅基地建房协管员,全县涉农的99个村(社区)均明确了农村宅基地建房协管员1名。

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有效提升。制定出台《砚山县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管理办法(试行)》《砚山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制度(试行)》,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组织乡镇开展跨区重复成员核实办理,今年共核实办理重复成员退出1000余人,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同一层级“唯一性”得到进一步落实,依法保障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动态监管集体资产,今年1-3月组织开展集体资产清查,全县共查清集体总资产26亿元,经营性资产1.9亿元,非经营性资产24.1亿元,查清集体资源560.43万亩。

4.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壮大。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文山州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实施方案》(文农联〔2020〕9号 )及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引导,强化服务,努力培育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主体,全县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又快又好发展。截至2023年11月,全县经工商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707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3个,省级示范社20个,州级示范社28个,县级示范社 61个,完成产品认证2个,注册商标65个,粮食合作社56个;全县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家庭农场341家(工商登记90家),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家,州级示范家庭农场8家,县级示范家庭农场6家,粮食家庭农场18家。2023年实施合作社能力提升培育合作社6个,支持项目资金26万元。

5.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式、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立足监管职能,以规范集体“三资”管理为抓手,积极采取各项举措,通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排查整治、集体“三资”管理“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集体资产提质增效整改行动等工作,形成强有力震慑作用。为适应新形势需要,重新修订《砚山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集体资金(包括收入、支出、现金管理相关规定、村级财务审批流程及相关人员工作职责)、集体资产(包括工程项目建设、资产购置和处置、资产保管、资产承包租赁出让、资产清查等相关规定)、集体资源(包括资源登记管理、租赁等相关管理规定)、债权债务、财务公开等十二项工作制度。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提高刚性约束。切实加强和规范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砚山县集体“三资”管理做法和经验得到省、州充分肯定和好评,并在全州示范推广。截至目前,全县11个乡镇108个村委(社区)1269个村(居)民小组代管资金15856.19万元,其中:代管村委会(社区)资金4660.28万元、村(居)民小组集体资金11195.91万元,集体总资产26.00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1.90亿元,非经营性资产24.10亿元,查清集体资源560.43万亩。

6.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农民负担不反弹。经认真调查研究,结合砚山实际,县减负办于2023年4月印发了《砚山县2023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砚农负担〔2023〕1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和任务,为全面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措施。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执行各项惠民政策态度坚决,措施有力,各项惠农补助资金足额落实到位,农民普遍感到满意。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我县把加快推进农民增收、改善民生作为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题和重要抓手,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我县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由县财政专项管理,实行一折兑现。截至2023年11月,各项惠农资金共到位10924.68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项目主管部门,其中:到位中央和省耕地地力保护资金6520元,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资金2055.00万元,农业保险补贴544万元,农机购置补贴808.77万元,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615.00万元,草原禁牧补助和草原平衡奖励381.91万元。

7.深入调查统计、为各级政府提供决策依据。认真开展农村经济统计年报、半年报、农业基点调查等工作,真实反映农民生产经营活动和收入水平情况,客观分析、判断农村经济发展形势,切实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政策性依据。截至2023年11月,共完成农村经济情况统计半年报1期、预测报1期;完成省市场信息处物价信息采集半月报11期、农户收入监测调查8期。

8.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化解纠纷矛盾。扎实做好农村土地纠纷来信来访、案件受理、纠纷调解仲裁、纠纷排查调度等工作,妥善解决和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矛盾。充分利用街天、法律宣传日等有利时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宣传工作,今年以来,共印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待来人来电来信来访21人次,解答21人次。全县共调解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210起,其中乡镇调解 209 起,县级调解1件。不予立案且下发不予受理通知书1件。积极化解土地纠纷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承包利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9.抓好安全生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及“七城”创建包网格包店包户工作。切实抓好合作社家庭农场及本站安全生产工作、“七城”创建包网格包店包户和盘龙乡农村人居环境、问题厕所整改指导验收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0.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5.0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24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204.99万元对比减少14.69万元,下降7.17%,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与上年相比减少退休1人,工会经费安排比上年的2.2万元减少1.54万元,下降70%,因此财务总收入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85.0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5.0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5.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204.99万元对比减少19.93万元,下降9.72%,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与上年相比减少退休人员1 人,工会经费安排比上年的2.2万元减少1.54万元,下降70%,因此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90.3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8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06万元,与上年204.99万元对比减少19.93万元,下降9.72%,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与上年相比减少退休人员1人,工会经费安排比上年的2.2万元也减少1.54万元,下降70%;项目支出5.24万元,与上年 0万元对比增加5.2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了单位自有资金砚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补助资金的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5.06万元,按科目功能分组主要用于以下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6.9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16.8万元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0.1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2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8.23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7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0.77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0.2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10.25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1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3.15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0.87万元。

7.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121.1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15.35,用于公用经费支出5.82万元。

8.保障性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3.6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13.67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5.06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85.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基本工资51.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5.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绩效工资56.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1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用经费支出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会经费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事业单位离退休费1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公用经费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车辆加油服务1次,预算0.48万元。

公用经费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2次,预算0.5万元。

公用经费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机动车保险服务1次,预算0.23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万元,较上年的1.78万元增加0.22万元,增长12.3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砚山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变化原因:主要因为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

砚山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6万元,较上年0.79万元减少0.19万元,下降24.0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20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一是我部门公务用车老化,修理费支出增加;二是历史拖欠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2.71万元,必须逐步解决支付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由于经费紧张,坚持过紧日子,今年我部门将公务接待费预算下调0.19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砚山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万元,较上年0.99万元增加0.41万元,增长41.4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较上年0.99万元增加0.41万元,增长41.4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加变化原因,我部门公务用车于2007年2月购置,至今已17年,车辆老化,修理费比较高,因此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比去年增加较多。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我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非行政、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砚山县农村经营管理站资产总额7.3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9万元,固定资产4.6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资产总额15.92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6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67万元,流动资产增加0.0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2.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3.本单位2024年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4.本单位2024年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5.本单位2024年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新增资产配置表10》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6.本单位2024年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1》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7.本单位2024年无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故《2024年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12》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232600100111

砚山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2024031205061649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