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中心敬老院2024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3-19 11:37:44     来源:砚山县民政局 阅读次数: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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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中心敬老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中心敬老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中心敬老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砚山县中心敬老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入院居住的特困人员吃、穿、住、医、葬(教)等服务及相关事宜。

2.提供面向社会老人的有偿养老服务。

3.积极组织有益入住人员身心健康的文化活动。

4.因地制宜,创造条件,积极开展庭院经济和农副生产,不断提高入住人员的生活质量。

5.完成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院长室、财务室、保管室、护理室、厨房、门卫值班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进一步提高入住率,发挥敬老院的作用。加大养老政策和敬老院工作的宣传力度,配合乡镇做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动员工作并开展参观、试住活动,让有需求的老人都能融入敬老院。

2.进一步提高敬老院等级级别,2024年按照等级评定二级的标准开展工作,合理配置设施设备中的洗涤空间、接待空间、活动室、评估空间、心理咨询空间;加强运营管理中的行政办公、人力资源、服务、财务、安全、后勤管理。

3.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拓宽老人联谊活动,保障老人精神、文化娱乐活动。组织老人开展读报、手工、听音乐等活动,丰富老人的精神、文化娱乐生活,活动不再局限于在院内开展,定期组织老人外出游玩,在吃饱穿暖的基础上,注重老人的精神需求,真正做到幸福养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砚山县中心敬老院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1辆。

超编原因是超编车辆主要用于动员各乡镇特困人员入住中心敬老院及集中特困供养人员生活用车。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3.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3.1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0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77.75万元对比增加15.41万元,增长8.67%,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3.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3.1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3.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77.75万元对比减少84.59万元,下降47.5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和政府购买人员经费转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3.1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3.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16万元,与上年160.37万元对比减少67.21万元,下降41.9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和政府购买人员经费转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以下: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2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0.26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养老服务67.3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65.0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27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4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0.43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5.7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5.77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2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28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0.43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6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7.69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93.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基本工资26.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绩效工资33.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7.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维修(护)费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办公费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差旅费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电费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水费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会经费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砚山县中心敬老院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砚山县中心敬老院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砚山县中心敬老院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中心敬老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0万元,较上年 0万元增加1.70万元,增长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砚山县中心敬老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 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是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作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

砚山县中心敬老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 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砚山县中心敬老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70万元,较上年 0万元增加1.70万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 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1.70万元,增长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加原因是我单位动员各乡镇特困人员入住中心敬老院及集中特困供养人员生活用车增加。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相比上年增加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砚山县中心敬老院2024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中心敬老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增加0万元,增长0%,0其中:办公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万元。

砚山县中心敬老院为事业单位,故2024年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砚山县中心敬老院资产总额1317.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2.24万元,固定资产1275.1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11.8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0.35万元,固定资产增加612.15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2.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3.本单位2024年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4.本单位2024年无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故《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5.本单位2024年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1》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6.本单位2024年无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故《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12》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附件:砚山县中心敬老院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1400200111

砚山县中心敬老院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2024031503101364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