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2023年县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07 10:20:10     来源:县统计局 阅读次数:2050

2023年县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相关要求,围绕以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为中心,当好参谋,做好预警,全面开展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现将一年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工作举措。一是持续推进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推进统计法律进党校制度。对全县600余名县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统计基本知识和统计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领导干部的依法统计意识。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宣传,促进关键领导树立正确政绩观、发展观、权力观。持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培训和宣传常态化,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等11次,在五经普单位清查业务和普查登记业务2次培训会上,共对700余名普查员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及《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进行培训。重要节点集中向社会公众宣传。紧扣“三月法治宣传月”“4.15国家安全日”“9.20统计开放日”及“12.4宪法宣传周”“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宣传节点,共开展集中宣传5次,向社会公众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报送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简报12期,统计法治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工作。督促566个企业(单位)、156个在库投资项目完成数据自查,完成率达100%。对3297家企业、项目(单位)开展数据核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改正。二是抓实抓细问题整改,对企业自查和核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加大对业务部门及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确保统计数据应统尽统,应报尽报,通过现场指导、线上(qq、微信、腾讯视频会议等方式)共开展培训18次涉及1038人次,“服务千企”活动70次,深入企业开展督促指导,不断巩专项治理成果。三是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对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的统计造假案件进行“回头看”,通过梳理2017年至2023年107份执法检查台账,立案查处给予行政警告1件,立案撤案1件,责令限时整改15件。经全面排查,不存在执法案件查处打折扣、责任追究不到位、虚假整改及执法检查软执法、假执法、选择性执法等情况。认真组织执法检查。2023年9月中下旬,组织对随机抽中的16户检查对象(企业、项目、乡镇)开展了执法检查,对2户企业存在数据误差(差异率均小10%),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10月份已完成整改。开展约谈提醒督促责任落实。于11月12日对2个县级部门、3个乡镇、2个企业就数据支撑材料不齐、统计工作不规范等情况进行了约谈并提出要求。通过约谈,进一步明确部门、乡镇、企业在防治统计造假应承担的职责,督促落实基层统计工作规范责任,保证统计数据质量。四是夯实统计法治基础。紧紧围绕行政执法工作成效评估要求,加强对19项指标排查,针对持证率和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学时达标率两项指标,组织开展了学法培训和行政执法证考试工作,2023年组织执法人员学法11次,组织15人参加云南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15人过关,过关率100%。当前持有国家统计局颁发的执法资格证书4人,持有云南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资格证书17人,全局持证率达100%。向新纳规企业及重要行业企业告知法律责任和义务,一年来共向27个企业发了法律责任告知书。

(二)取得的成效。一是统计联合监督力度得到较大强化。今年以来,共配合县委组织开展“有关人选是否存在统计违纪违法情况”核实300人次;与县纪委督察专班开展联合监督检查1次,对2个县级部门、2个乡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家企业就数据报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统计执法检查中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抽取了5家企业进行数据报送质量检查。统计监督与组织监督、纪检监察、市场等监督方式融合,联合监督力度得到较大强化。二是乡镇统计基础得到夯实。通过大量实地现场核查和业务指导,乡镇基层统计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夯实和规范。当前全县11个乡镇108 个村(社),基本配齐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文化程度均为大专以上,统计基层基础得到夯实。2023年州级农业统计报数现场会在盘龙乡召开,进一步促进了我县农业农村统计数据报数工作的规范和发展。三是企业统计数据质量有较大提高。省统计局工业处到砚山实地随机抽取13家企业进行核查,13家企业数据支撑材料完整、统计基础工作扎实,上报数据没有较大误差,数据质量较好。第3季度,国家反馈数据查询任务中,砚山劳动工资统计没有国家反馈核查企业名单。以上情况证实,经过专项治理企业自查、县级核查及问题整改,数据报送差错率大幅减少,统计数据质量有较大提高。四是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得到提升。今年以来,通过专项治理行动密集的强化传达学习和警示教育,促进关键少数领导树立正确政绩观、发展观、权力观,干部依法统计意识得到提升,广大统计工作者坚持统计工作实事求是的信心得到增强。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一是统计执法力量有待加强。目前在我局执法队伍中,4人持有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执法检查资格证书,而维护日常法治建设仅1人,执法队伍的业务建设远低于逐渐增加的规上企业数目和日益扩大的执法需求。二是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有待提高。虽然经过多年努力大力推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条例细则的普及,但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知度总体程度仍有待加强,调查对象对统计调查工作配合程度还有欠缺。在统计工作中,仍有小部分调查对象认为,统计是“三分估计,七分统计”,对于一些填报指标的理解不准确,存在随意填报、估计填报的现象。

(二)原因分析。一是统计部门监督机构削弱,监督力量明显不足。县级统计部门承担统计监督的内设机构被撤销后,由1名办公室人员兼职负责履行统计监督工作职能,仅能够按时完成常规法治宣传及“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任务。同时,全县取得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证书的4名执法人员,均身兼数职,执法过程中,或因不熟练执法程序,或因缺乏精准专业知识,或因经验不足,给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带来一定困难。二是企业统计员不稳定。由于在一套表库中存在许多中小型企业,没有完备的机构设置体系,财务人员多为兼职会计,同时兼职统计填报,因此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变动比较频繁,有时对一套表填报业务不熟悉,出现统计知识匮乏,统计经验不足等情况。企业统计人员变动频繁和统计意识薄弱等问题,使得日常统计工作存在阻力,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也会发现因为统计人员衔接断层,新接手人员对于指标概念不清等导致报表出现错误。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

一是加强学习。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文件精神,在多思多想、学深悟透上下功夫,进一步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不断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统计工作中。二是安排布置。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统计法及相关行政法规、防惩统计造假相关文件精神等内容列入局党组织理论中心集中学习计划,带动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统计体制改革,推动发展。全面落实省委、州委、县委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在“三个一”工作中(农民增收一口清、基层治理一网兜、绿美建设一直抓),以会代训、以案释法、集中宣传、进企业、进村社等多形式,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三是推进重点法治建设工作。组织研究部署,认真对统计督察整改“回头看”、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等工作的布置安排,重点环节协调,重要任务督办,较好完成了今年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四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制定和完善县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按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内容,按法定程序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继续推进政务公开。按照规定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时公布重要规章制度、政策文件、统计数据材料、部门预决算等事项,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正常、有效运转。五是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执行《砚山县统计局统计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规范统计检查各个环节和工作流程,严格执法记录档案资料管理和规范执法文书,统计执法进一步得到规范。执行《砚山县统计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砚山县统计局统计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当前无临聘人员执法,执法人员无违纪违法行为。六是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充分发挥主要领导带头作用,积极监促局班子成员遵法守法,同时加大对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查处的宣传力度,时时讲时时说,2023年统计局没有领导干部和职工违法行为产生。七是积极搭建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配合机制。当前与组织部门建立了领导干部监督信息沟通机制,与纪检监察部门达成统计违纪违法线索移送机制,与巡察部门形成统计执法监督问题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八是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统计法律法规,深刻理解自身岗位责任与义务,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思维。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为做好2024年统计法治建设工作,作如下计划:

一是持续加强领导干部统计法治宣传。列出学习清单及提纲,积极与县委组织部和县政府办沟通对接,力争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学习内容纳入县委、县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常规学习范围,持续加强领导干部统计法治宣传。二是持续抓实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培训工作。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提交2024年统计法律法规教育培训计划,持续深入抓实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培训工作。三是持续深入开展公众普法宣传工作。牢牢抓住社会公众这个“基础”,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普法强项补短板和“三月法治宣传月”、“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宣传节点,持续推入普法宣传六进工作。四是持续抓好统计业务培训和数据质量管控。结合五经普和各专业月、季、年报报数要求,大力做好业务培训。各行业报数和企业(项目)入退库资料审核力度,强化实地核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进一步夯实源头数据质量。五是加强统计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建设。结合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必须达到60个学时要求,加强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一专多能的综合性素质,具有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勇于查处违法案件。六是推进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机制深度融合。着力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加强统计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把统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检监察、追责问责结合。

 

砚山县统计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