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砚山县人民政府研究室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15 17:13:00     来源: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砚山县人民政府研究室 阅读次数:1883

2023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以来,县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加强统筹协调,抓实业务知识学习。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谋划、研究部署、协调推动,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股室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立法、执法、守法各环节共同发力,以更强定力、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抓重点、破难题、补短板、强弱项,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确保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二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突出抓好“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常态化学法,组织机关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13部法律法规,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三是深入开展干部职工法治学习教育。在干部职工会上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10部法律规范,引导干部职工规范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促进干部职工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法治宣传,推动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和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重点问题,切实提高学法本领。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县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二是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要求,组织对全县政府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核查,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共梳理出县人民政府(含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7件,修改保留21件,废止或宣布失效6件。2023年我县制定规范性文件4件,备案率为100%。三是开展高标准合法性审查工作。选优配强县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审查县政府签订合同协议及发布的通知公告50余件,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会等会议10余次,为领导决策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降低行政合规性风险,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

(三)完善决策机制,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公布《砚山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落实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二是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工作,将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纳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大局中去谋划和推动,聘请优秀律师事务所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县政府依法行政提供切实保障。三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制定《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凡属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重要干部推荐、任免和奖惩,干部职工的违纪处理,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以及其他需要集体研究的事项,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任何领导成员个人不得决定重大问题。凡属办公室“三重一大”事项都需通过召开办公室班子会议或政府机关党组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四是建立决策责任追究机制。《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对于违反决策程序,出现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浪费或流失、用人失察失误等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处理;对在决策中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处理。

(四)深化政务公开,提高政务透明度。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面及时公开到位。2023年,县政府门户网站法治政府专栏共发布信息68条,政府信息4520条,发布政策文件167条,文字解读106条,图文解读45条。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次,积极通过县政府新媒体微信公众号推送政策解读等信息113余条。扎实做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转办分办、沟通协调、数据收集、通报等工作,2023年办结率100%。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目前,全县共保留政府门户网站1个,新媒体平台16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已完成互联网协议第6版升级改造工作。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法治素养。围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重点部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一是结合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4.26”知识产权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认真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依托“绿美文山先锋行”“赶集日”“群众会”,结合“绿美文山先锋行”主题党日等活动,深入挂包村开展集中、走访入户法治宣传活动16次,发放读物共700余份,播放法治广播6次,常态化深入网格点、挂钩村开展普法宣传和矛盾纠纷化解,为群众排忧解难。三是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宣传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两微一端”、门户网站等网络新媒体优势,运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专题栏目、公益广告、微视频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提升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趣味性。2023年开展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12次。四是充分利用干部职工大会、主题党日等传达学习纪委通报的违法违纪案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普法学习8次,传达学习纪委通报的违法违纪案件40件。运用门户网站、新媒体转载普法案例,微信公众号发布普法案例42条、普法视频25条。6月20日,以主题党日为契机,开展“以案释法”普法,组织办公室全体党员干部参加“旁听庭审、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五是围绕我县“八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到铳卡村委会铳卡村、维摩村委会等多个少数民族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六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学习。于7月6日邀请州司法局四级调研员赵文围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开展2023年第5期干部职工履职能力提升培训,参训范围扩大至涉及行业部门,共50余人。

二、2023年法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行政决策出现失误。部分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局性、系统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充分,重视程度不够,出现重大行政决策未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颁布实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力度不够。

(二)法治队伍力量不足,法制教育有待加强。法治工作专业性较强,对专业知识储备要求较高,普法人员配备不足,普法人员的法律知识素养和运用法治的能力不强。法治学习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单一,仅限于组织集中学习,不注重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和实际运用,培训成效不明显,党员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参差不齐。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法律规范同法治宣传相结合。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学习《政府投资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学法用法常态化。利用机关党组会、干部职工会、党风廉政专题会、干部履职培训会常态化开展党规党纪学习,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依托“赶集日”“群众会”,结合“绿美文山先锋行”主题党日等活动,深入挂包村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在政府大院内设置法治宣传专栏,信访志愿服务站内摆放《信访工作条例》和信访知识手册,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制定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并予以公开公示,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认真听取法律顾问的决策事项意见,确保行政决策依法依规。全年共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13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4件,组织法律顾问对县政府签订合同协议及发布的通知公告合法性审查50余件。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以政务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抓好工作落实,全年累计公开政务信息848条、政府信息4520条、政策文件167个。

(三)自觉接受法制监督,督促干部职工依法履职。积极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持续推进“难办事股室”评议活动,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积极推进入大提案交办督办工作,年内,共交办督办人大建议278件,政协提案204件,办理满意度100%,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单位中层干部依法行政,推动完善系统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重点工作,也是一项长期工作,必须常抓不懈,下一步办公室、研究室将按照“服好务、带好队”的基本思路,切实规范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政府效能,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埋头苦干、锐意进取,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依法开展行政决策,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目标导向,持续发力,进一步巩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成效。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增强公共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均按程序办理,切实提高决策水平和质量。

(三)完善学法制度,创新宣传方式。坚持县政府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学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用依法决策、依法履职、依法办事的实际行动引领干部职工树立法治信仰。加强干部职工日常学法,下大力气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主题”的普法教育活动,采取自主学习和集中学习、理论知识学习和实践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激活“学习引擎”,提升干部职工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完善年度学法考法,强化结果运用导向,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重要内容,进一步提升公职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节点,坚持以“宪法七进”为抓手,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创新“普法+”模式,把普法工作融入到办公室各项工作中,不断增强普法宣传的广度、深度和精度。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普法水平。重视普法队伍的培养、教育、选拔和使用,加强对普法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普法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法治素养硬、宣讲能力强的普法工作队伍,助力办公室普法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