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18〕16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乡2021年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建立工作制度,强化组织保障。为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良好环境,我乡建立健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加强领导,精心实施,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各中心(队、所)负责人、各村委会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日常工作由党政办承担,并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充分保证了我乡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切实有效进行。
(二)抓理论学习,增强道路自信。我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着力推进全县公共资源配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扩大公众监督,增强实效,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益,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作出贡献。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运用公开栏、政务信息网络平台、村民群众大小会议、党组织活动等多种形式,结合乡党委政府中心公开,认真开展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实现宣传全覆盖、无死角,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努力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广播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内容进行广泛宣传,有力提高社会各界的认识,为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共同参与的氛围。
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一)农村危房改造有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根据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1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第一批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砚政办发〔2021〕86号)文件要求,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实施全县农村住房功能巩固提升和实施7度抗震设防项目,八嘎乡涉及107户,已完成107户。补助标准:户均补助1.5万元,已补助106.74万元。并通过乡、村政务公开公示栏等进行公开公示。
(二)政府采购领域信息公开执行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按照政府采购的管理标准,依据省州县采购部门制定的配套制度规定,整个采购程序完全公开,确保政府采购的阳光交易。2021年,我乡在政府采购网平台上申报审核通过7个采购项目,合计金额478.414165万元。其中:八嘎乡竜所村委会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199.899165万元、八嘎乡竜所村委会大石洞村小组美丽村庄建设项目174.6万元、砚山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八嘎服务中心80万元、购买公务用车两辆合计23.7万元、购买办公用扫描仪0.215万元。
(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我乡坚持公开透明、平等自愿原则,按照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程序开展招投标工作。2021年,我乡共完成项目招标10个,合计1019.5万元。其中:八嘎乡生态旅游文化街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16.8万元、八嘎乡新发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17.7万元、梅子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49万元、2021年八嘎乡竜所村委会大石洞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200万元、八嘎乡竜所村委会精品示范村项目200万元、砚山县八嘎乡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80万元、八嘎乡保地村委会戈单村小组进村道路硬化建设项目40万元、八嘎乡梅子箐村委会生猪养殖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00万元、砚山县八嘎乡六主村委会六主村生态公益林林区道路建设项目18万元、砚山县八嘎乡11个村村庄规划编制项目198万元。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我乡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个别部门对社会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此项工作不够重视,除了在乡、村公示栏公示外,极少登录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二是工作力量不足。没有专业的网站建设技术人员,且负责的工作人员大多为兼职,业务能力不精不深,不能做到专职专用,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信息公开力度不足,进展较慢。
三是涉及领域公开信息要素不全、不规范问题一定程度存在。公开方式较为单一,停留在政府公告栏及政务网站,没有形成数据共享体系。
下一步,我乡将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确保公共资源配置科学规范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