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10-22 08:54:43     来源: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 阅读次数: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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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编制全县农业经济发展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种植业、渔业、农业机械、农业生态环境、生态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促进农业布局区域化、生产专业化、产品商品化、服务社会化发展。

4、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5、负责农村经济信息调查、预测预报和农业生产情况等信息统计上报,指导和应用农业信息网络。

6、负责全县科技发展规划。

7、负责全县生物资源开发和三七产业发展规划。

8、负责全县畜牧业发展及动物疫病防治指导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畜禽产品屠宰加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全县烤烟生产各环节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种植业生产完成情况

全县完成农作物总播面积215.5万亩,占计划213.6万亩的100.9%;其中:粮食作物完成106.3万亩,占计划100.6万亩的105.7%,预计实现产量27684万公斤,占计划的100%;经济作物完成100.7万亩,占计划104万亩的96.8%;青饲料及其它完成8.4万亩,占计划的9万亩的93.3%。

(1)夏粮获得了丰收

2018年,砚山小春种植完成46.8万亩(含冬玉米),占计划46万亩的101.7%。其中:小春冬农粮豆完成32.3万亩,占计划31.6万亩的102.1%,小春实现粮食产量3785.9万公斤,占计划3180万公斤的119.1%,同比增长5.2%。油料作物完成3.47万亩,占计划3.5万亩的99.1%;绿肥完成2亩,占计划2.2万亩的92.3%,蔬菜完成9亩(商品蔬菜完成7.3万亩),占计划8.7万亩的103.4%。冬农开发38.4万亩,占计划39万亩的98.5%。

(2)大春作物栽种完成情况较好

全县共完成大春作物栽种165.5万亩,占计划165.1万亩的100.2%,其中:大春粮豆作物完成70.8万亩,占计划66.5万亩的106.5%。其中玉米完成46.9万亩,水稻完成14.4万亩,陆稻完成0.8万亩,大豆完成2.9万亩,薯类完成3.3万亩,杂粮完成2.4万亩;经济作物完成90万亩,占计划93.5万亩的96.2%。其中辣椒完成53.2万亩,烤烟完成12.8万亩,商品蔬菜完成7.3万亩,花生完成6.3万亩,三七完成3万亩,生姜完成4.1万亩,万寿菊完成2. 7万亩,其它经作完成0.6万亩;大春青饲料及其它作物完成4.7万亩,占计划5.1万亩的91.4%。

(3)晚秋种植基本完成

晚秋种植完成3.3万亩,其中秋玉米完成1.8万亩,秋薯类完成0.6万亩,秋大豆完成0.3万亩,秋杂粮完成0.6万亩。

2、烤烟生产情况

2018年烟叶生产指导性种植面积计划12.8万亩,实际完成烤烟种植12.8万亩,完成计划的100%。共收购烟叶33.8万担,占计划33.8万担的100%,上等烟比例占73.6%,均价28.7元/公斤。完成烟农收入(产值)4.86亿元,占计划4.4亿元的110%,烟叶税收入1.07亿元,占计划1亿元的107%。

3、三七产业发展情况

2018年,全县11个乡(镇)2个管理区共有2625户种植三七,三七在地面积3万亩;实现三七种植业总产值5.18亿元;2018年6户加工企业,实现加工产值8000余万元,比2017年同期增2.8%;2018年18户流通户,实现流通业产值6000余万元。

4、畜牧业生产完成情况

2018年,全县完成大牲畜存栏17.1万头,同比增0.2%,出栏肉牛9.4万头,同比增0.4%;生猪存栏38.2万头,同比减0.5%;出栏肥猪64.2万头,同比减0.3%;羊存栏8.2万只,同比增0.3%;出栏羊10.6万只,同比增0.3%;家禽存栏213.6万只,同比增0.1%;出栏家禽300.1万只,同比增0.02%。肉蛋产量完成7.7万吨,占计划7.61万吨的100.7%,实现畜牧业产值 13.02亿元,占计划12.9亿元的100.9%。

5、渔业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水产养殖面积31510亩,完成年初计划数31500的100%;完成水产品产量10490吨,占年计划10450吨的100.3%;完成稻田养殖17010亩,占年初计划数17000亩的100 %。

6、农业产业化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砚山县有农业龙头企业37家(2018年因经营不善,退出县级农业龙头企业3家),从业人数4589人,现价总产值10.6亿元,销售收入9.22亿元,利润总额4393万元,上缴税金975万元。

7、科技工作完成情况

(1)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省、州、县科技项目。2018年共组织征集储备上报申报专家工作站2家,科技创新人才1家;云南省科技厅认定科技特派员认定8人;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3家;2013-2018年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52家;第四届科技入滇对接活动科技成果3项;科技扶贫项目2个;砚山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成立项目1个;申报省级重大科技企业项目3个。

(2)努力推进知识产权战略。一是及时兑现补助。补助2017年度科技研发费用补助17家,获得批准中科九台等9户企业省级研发经费后补助263万元。二是积极组织申报。1—7月,全县共实施专利申请量108件,占任务数234件的46.2%,其中:发明专利14件、实用新型80件、外观专利14件。授权量67件,其中:发明专利6件、实用新型46件、外观设计15件;发明专利有效量46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分别是:

1、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2、砚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3、砚山县植保植检站

4、砚山县农村经营管理站

5、砚山县经济作物工作站

6、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

7、砚山县种子管理站

8、砚山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9、砚山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10、砚山县渔业工作站

11、砚山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12、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砚山县分校

13、砚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4、砚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15、砚山县畜牧技术推广工作站

16、砚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6人(含纪检派驻人员3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纪检派驻人员3人),事业编制1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纪检派驻人员3人),事业人员1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1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1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15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2620.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86.96万元,占总收入的89.4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333.33万元,占总收入的10.56%。与上年对比减少6809.3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减少大额基金预算的项目资金的拨入及减少其它农林水项目资金的拨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收为11286.96万元,比上年12423.08万元减少1136.12万元,减少原因是压缩县级预算收入及退休人员增加。其他收入1333.33万元,比上年7006.6万元减少5673.27万元,减少原因是大额基金预算的项目资金的拨入及减少其它农林水项目资金的拨入。

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2376.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3.60万元,占总支出的24.75%;项目支出9313.19万元,占总支出的75.2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0250.08万元,减少原因是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导致项目支出进度放缓。

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63.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91.1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其原因是本年度没有拨入烤烟目标责任奖。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94%。(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基本支出分布图表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313.1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358.9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资金调度困难,项目结算进度放缓。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文财教〔2018〕83号州下达2018年科技计划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83万元:拨文山科泰丰电子有限公司55.5万元,拨维摩乡兴中牧种养殖合作社10万元,拨阿猛裕丰种养殖合作社10万元,拨永润合作社4.6万元,拨云南丹妙音响公司3.4万元,拨坤七公司2.1万元,拨立达尔公司38.9万元,拨金重大饲料公司20.8万元,拨中科九台公司118.1万元,拨华博公司19.6万元等用于发展科技事务;(2)文财教〔2018〕100号州科技局拨2018年州级专利资助经费0.78万元:拨文山苗乡三七公司0.75万元等用于发展科技事务;(3)文财预〔2017〕81号州下达2017年第二期“2260”优质烟叶工程补助资金270万元:拨江那政府270万元等用于发展烟草事务;(4)拨款通知〔2018〕112号安排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经费/砚财预〔2018〕2号存量20万元:拨阿舍畜牧兽医站3万元、拨平远畜牧兽医站5万元、拨稼依畜牧兽医站1.5万元、拨维摩畜牧兽医站1.5万元、拨江那畜牧兽医站2万元、拨盘龙畜牧兽医站1万元、拨八嘎畜牧兽医站1万元、拨者腊畜牧兽医站1万元、拨蚌峨畜牧兽医站1万元、拨阿猛畜牧兽医站2万元,拨干河畜牧兽医站1万元等用于预防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事务;(5)砚政复〔2017〕145号调整安排砚山县鑫珵农业公司和宏贸蔬菜种植合作补助资金400万元:拨砚山县鑫珵农业公司200万元,拨砚山县宏贸蔬菜种植合作社200万元等用于发展蔬菜种植事务;(6)文财预〔2018〕43号州下达2018年生物产业发展专项资金40万元:拨砚山县珍禾源合作社20万元,拨文山金七药业公司20万元等用于发展生物产业事务;(7)文财农〔2017〕93号州下达2017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50万元:拨平远政府18万元,稼依政府3万元,维摩政府10万元,者腊政府8万元、阿猛政府10万元,干河政府1万元等用于农业生产事务;(8)文财预〔2016〕67号2016年第一、二期省内特色烟叶工程补助资金(稳定农民收入补贴)2.5万元:拨江那政府2.5万元等用于烟草事务;(9)文财农〔2017〕82号州下达2017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拨盘龙政府50万元,者腊政府100万元,维摩政府610万元,阿舍政府40万元,阿猛政府75万元,平远政府100万元,蚌峨25万元等用于农业生产事务;(10)文财预〔2016〕44号州下达2016年云南绿色烟叶发展补助经费6.41万元:拨盘龙政府3.13万元,江那政府0.96万元,平远政府2.32万元等用于烟草事务;(11)文财农〔2016〕83号序68号州下达2016年中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绩效评价奖励资金的通知287.04万元:拨长青公司287.04万元等于草原补奖事务;(12)文财农〔2017〕127号州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砚财整合〔2018〕1号400万元:拨平远政府400万元用于发展蚕桑事务;(13)文财农〔2016〕110号州下达2016年州本级农业产业化资金500万元:拨中澳公司500万元等用于发展农业产业化事务;(14)文财农〔2017〕92号州下达2017年州级财政预算安排农业产业化资金扶持项目经费150万元:砚山县鑫珵农业公司100万元,拨砚山县宏贸蔬菜种植合作社50万元等用于发展蔬菜产业事务;(15)文财预〔2018〕3号州下达2017年第一期特色烟叶生产基地扶持资金156.8万元:拨平远政府77.8万元,阿舍政府5万元,平远政府20万元,平远农场2万元,稼依政府8万元,维摩政府6万元,江那政府9万元,盘龙政府8万元,者腊政府5万元,阿猛政府11万元,干河政府5万元等用于发展烟草事务;(16)文财预〔2017〕52号2016年第二期特色烟叶生产及基地扶持资金220.51万元:拨平远政府67.17万元,平远管理区1.8万元,阿舍政府4.32万元,稼依政府7.2万元,维摩政府6.39万元,江那政府9万元,盘龙政府6.39万元,者腊政府4.68万元,阿猛政府9.72万元,干河政府3.96万元,平远政府64.11万元,江那政府35.80万元等用于发展烟草事务;(17)文财预〔2017〕53号2017年第一期“2260”优质烟叶工程补贴资金630万元:拨盘龙政府513万元,江那政府117万元等用于发展烟草事务;(18)文政办发〔2017〕292号州下达2017年绿色烟叶发展补助经费130万元:拨平远政府130万元等用于发展烟草事务;(19)文财预〔2016〕67号2016年第一期省内特色烟叶工程补助资金(农业保险保费补贴)11.91万元:拨江那政府11.91万元等用于发展烟草事务;(20)文财农〔2015〕244号州提前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00万元:拨中康公司300万元用于发展现代农业生产事务;(21)文财预〔2016〕53号2015年第一期省内特色烟叶生产基地扶持资金(政府协作经费)205.20万元:拨稼政府11万元;阿舍政府15万元;维摩政府10万元;江那政府15万元;盘龙政府10万元;者腊政府10万元;阿猛政府15万元;干河政府10万元;平远政府84.20万元,平远管理区5万元,烟办20万元。等用于发展烟草事务;(22)文财预〔2016〕54号2015年第二期省内特色烟叶生产基地扶持资金200万元:拨盘龙政府70万元,拨江那政府0.96万元,拨平远政府2.3 万元等用于发展烟草事务;(23)文财预〔2016〕99号州下达2016年第一期特色烟叶生产及基地扶持资金31.67万元:拨平远政府21.54万元、干河政府5.13万元、阿舍政府5万元等用于发展烟草事务;(24)文财综〔2015〕144号关于下达砚山县统卡村小组蔬菜基地供水项目资的通知200万元:拨瑞成公司200万元用于蔬菜基地供水项目事务; (25)根据云疫控[2010]2号文件规定,支付养殖户村兽医在春秋两防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应激反应治疗和应激死亡补偿金8.08万元,用于发展春秋两防重大动物疫病免疫事务;(26)用2017年动物防疫经费为兽医员购买保险1.17万元,用于防护兽医员意外事务;(27)拨2018年绿色食品奖励金给松南公司10万元,用于奖励事务;(28)拨款通知〔2018〕105号201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县级配套经费52.54万元、拨款通知〔2017〕205号调整安排2017年县级配套农业保险资金129.86万元、文财外〔2017〕7号州下达2017年农业保险中央财政保险费补贴4,468.93万元、文财外〔2018〕20号州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砚财〔2018〕35号57万元、文财外〔2018〕42号州下达2018年农业保险省级财政保险费补贴/砚财农〔2018〕36号、文财外〔2018〕114号关于下达2018年度农业保险中央财政(第二笔)保险费补贴资金19万元、砚财预〔2017〕10号政策性农业保险县级承担部分67.04万元等共计325.89万元是对平远、稼依、维摩等全县十一个乡镇农业保险补贴,用于农业保险事务;(29)文财预〔2017〕7号追加下达砚山县畜禽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搬迁资金/拨款通知〔2018〕64号300万元、文财预〔2018〕76号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搬迁第二批补偿资金/拨款通知〔2018〕77号500万元等共计800万元是对平远、稼依、维摩等全县十一个乡镇涉及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搬迁公司、合作社及个人的补偿资金事务;(30)文财农〔2017〕11号州下达2017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350.5万元、文财农〔2017〕102号调整2017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7.90元等共计388.4万元对平远、稼依、维摩等全县十一个乡镇购买农机具农户的补贴事务;(31)文财预〔2017〕2号州三七局拨入三七统计经费0.30万元是对试种万寿菊农户的补偿事务;(32)拨款通知〔2018〕113号安排阿猛镇伍家寨深度自然村项目县级财政自筹资金3.1万元是对阿猛镇伍家寨深度自然村贫困户购买鸡苗和建设鸡厩的补贴,用于贫困村补贴事务;(33)政办发〔2018〕235号下达2018年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扶贫局拨贷款贴息)27.25万元、砚财整合〔2018〕2号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69.99万元共计197.24万元是对平远、稼依、维摩等全县十一个乡镇建档立卡户的贷款贴息补贴,用于贷款贴息事务;(34)根据砚农复〔2017〕3号文件批复的该项目实施方案,补助砚山县云原蔬菜种植有限公司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0万元,用于蔬菜发展事务;(35)农业生产发展专项支出290.33万元,用于农业生产发展事务;(36)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支出973.01万元,用于耕地地力保护事务;(37)农村土地确权经费支出35.2万元,用于土地确权事务;(37)陆稻推广示范费支出10万元,用于陆稻推广事务;(38)用于上海援建设备购置支出16万元,用于农产品检测事务;(39)用于污染普查经费支出12万元等等共计支出项目资金9313.19万元。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64.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93%。与上年对比减少4172.8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减少大额基金预算项目资金的拨入及减少其它农林水项目资金的拨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28.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交通费及县级预算安排的项目经费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1637.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5%。主要用于县级预算项目经费、科技项目经费、烟叶工程补助经费、非洲猪瘟疫情防控、花卉种质资源圃建设、政策性农业保险、动物产品检疫以及对蔬菜种植合作社等补助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7%。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经费支出;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0.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公务员补助、大病保险等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811.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1%。主要用于维摩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设计及退耕还林还草经费等支出;

6.农林水支出5698.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52%。主要用于示范区以奖以补、产粮大县奖励、农业产业化扶持、土地确权登记、冬农开发、农机购置补贴、现代农生产发展、草原生态奖补、动物产品检疫、农业生产救灾、耕地休耕补助、烟叶生产基地扶持、蚕桑基地建设、生物产业发展补助、农业保险保费支出以及贷款贴息项目经费等支出;

7. 住房保险支出174.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占比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5.15万元,支出决算为44.52万元,完成预算的59.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59万元,完成预算的71.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93万元,完成预算的47.0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1.49万元,下降41.43%。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7万元,下降2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8万元,下降53.9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59万元,占75.45%;公务接待费支出10.93万元,占24.55%。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59万元。其中:

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3.5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农业相关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等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9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9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7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9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业相关业务学习交流、培训、接洽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71万元(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经费支出8.2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3.5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厉行节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油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资产总额13394.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995.95万元,固定资产2398.3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3.9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9.9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69.6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2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下划乡1项,账面价值22.71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394.27 

10995.95 

2398.32

1066.65 

294.36 

1034.3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3.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3.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州本级收入和中央、省对我州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州以下政府上解收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包括州本级支出、上解中央支出、州对下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州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州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及就业和其他支出,按经济性质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社会保障缴费】: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专用材料费】: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

附件: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62200232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