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10-24 08:34:20     来源: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2808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43401000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政府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州人民政府指示、决定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县人民政府向州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起草工作,以及州委、州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县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起草或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四)研究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县人民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州、县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七)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八)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党代表提案、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县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党代表提案、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负责处理群众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人民政府及领导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办理州委、州人民政府及州级部门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办理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指导协调全县信访工作。

(十一)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

(十二)负责全县的政务信息工作。指导监督、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分别是:

1.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政府办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5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9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2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项    目

行次

编制人数

年末实有人数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人数

经费自理人数

小计

政府性基金开支人数

其他

栏    次


1

2

3

4

5

6

人员情况

1

一、在职人员(人)

2

59

64

64




 (一)行政

3

51

54

54




       1.机关人员

4

42

43

43




         (1)共产党机关人员

5







         (2)政府机关人员

6

42

43

43




         (3)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员

7







         (4)政协机关人员

8







         (5)群众团体人员

9







         (6)民主党派人员

10







         (7)政法机关人员

11







       2.工勤人员

12

9

11

11




 (二)事业

13

8

10

10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14







       2.财政补助人员

15

8

10

10




       3.经费自理人员

16







二、离退休人员(人)

17

1

1




 (一)离休人员

18

1

1




 (二)退休人员

19






三、其他人员(人)

20






四、遗属人员(人)

21

3

3




项    目

行次

独立编制机构数

独立核算机构数

栏    次


7

8

机构情况

22

一、单位机构数(个)

23

1

1

 (一)行政

24

1

1

       1.共产党机关

25



       2.政府机关

26

1

1

       3.人大常委会机关

27



       4.政协机关

28



       5.群众团体

29



       6.民主党派

30



       7.政法机关

31



 (二)事业

32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33



       2.财政补助

34



       3.经费自理

35



 (三)其他

36



37




38




39




40




41




42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收入合计1796.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6.96万元,占总收入的96.1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9.69万元,占总收入的3.88%。比上年减少106.22万元,下降0.06%。主要原因是领导经费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人民办公室2018年度支出合计1638.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9.17万元,占总支出的99.42%;项目支出9.5万元,占总支出的0.58%;比上年增加39.45,增加0.02%,主要原因是去年人员经费增加及扶贫资金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29.1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8.9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资本性支出及办公经费、工资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8.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1.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5万元,增加5.5%,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度项目款比2017年项目款多0.5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全部支出,工作已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9.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70.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49.3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86.4万元,资本性支出34.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2%。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保障及工伤生育险保障;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5%。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4.农林水支出扶贫资金支出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主要用于扶贫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61.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保障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34万元,支出决算为27.44万元,完成预算的149.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54万元,完成预算的196.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预算的18.5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轩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比预算高。因为2017年公共平台用车费用未放入单位来决算,2018年公共平台用车费用转到单位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9.1万元,增长49.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3.06万元,增长96.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96万元,下降44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为2017年公共平台用车费用未放入单位来决算,2018年公共平台用车费用转到单位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54万元,占96.72%;公务接待费支出0.9万元,占3.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5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5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及公务平台使用车辆费用。主要用于砚山县政府应急及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到本级单位的工作调研及公务出差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6.4万元,比上年增加62.48万元,主要原因办公费、劳务费、维护费、邮电费等费用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9.09万元,水费0.59万元,电费4.72万元,邮电费57.98万元,差旅费49.17万元,维修费54.76万元,租赁费1.26万元,会议费2.54万元,培训费1.06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专用材料费0.4万元,劳务费115.63万元,工会经费16.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5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8.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资产总额3036.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45.41万元,固定资产2390.7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4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4.49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036.17 

645.41 

2390.76 

1750.33 

126.21 






514.2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2.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3.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6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9.16%。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43401111